监理依据. 监理人员和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监理依据.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本工程的监理依据如下:
(1) 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
(2) 与工程有关的规范、标准、规程;
(3) 工程勘察文件、设计文件及其他文件;
(4) 本工程监理的委托合同及补充合同;
(5) 委托人签订的勘察、设计和施工承包合同;
(6) 合同履行中与监理服务有关的来往函件;
(7) 其他监理依据。
监理依据. (1) 本工程监理规范采用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
(2) 本工程施工采用的规范为国家、省、市颁布的现行设计、施工规范及有关规定。
(3) 本工程采用的特殊工程规范、标准:详见施工图纸等相关资料。
监理依据. (1) 本项目的监理应使用与本工程项目内容相关的下列最新版本的标准与规范:
(2) 监理服务合同;
(3) 项目招标文件;
(4) 采购人与承建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
(5) 合同图纸及说明;
(6) 国家、项目所在地颁布的监理法规等;
(7) 采购人授予的其他权限。
监理依据. 本合同的监理依据为: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及监理项目工程施工合同,以及现行的有关条 例、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设计图纸及设计文件等。
监理依据. 本条补充:
(1)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水利部令第 28 号);
(2) 水利工程监理人员资格管理办法》(中水协[2007]3 号);
(3)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14);
(4)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
(5) 监理合同 ;
(6) 本建设项目设计合同文件及各阶段设计文件 ;
(7) 本建设项目施工、设备与材料采购等合同文件 ;
(8) 其他相关规定 。
监理依据. 监理依据包括:
(1) 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
(2) 与工程有关的标准以及
(3) 工程设计及有关文
(4) 本合同及委托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与实施工程有关的其他合同。
监理依据. 监理工作的依据是《工程建设监理委托合同》、《施工合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以及设计文件和工程质量验评标准。
监理依据. 1. 施工监理合同协议书;
2. 对所监理工程委托人与第三方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及附件与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工程图纸及其他有效文件;
3. 合同指定使用的标准图纸、技术规范、工程质量评定标准、规程、工程验收及计量规则等;
4. 国家、交通部、江苏省颁布的监理法规、委托人制定的监理规定和有关规定;
监理依据. 南安市2024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控实施方案;项目施工承包合同;国家及省、市行业的有关政策、文件;招投标等有关技术设计文件;其他相关技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