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基础 样本条款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适用的具体会计准则,以及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规定,并基于以下三点所述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以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 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编制基础. CDNW 总部位于韩国首尔,其相关期间的财务报表按照韩国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
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编制基础. 除在如下的会计政策中另有披露外,本财务报表按照历史成本法编制。如下的重要会计政策在本财务报表涵盖的各历史期间内均保持一致。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企业在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一般应当采用历史成本,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计量的,应当保证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 目标公司针对编制基础的会计政策与中国企业会计准则无重大差异。
编制基础. 公司编制的2020 年度盈利预测是以2019 年度经大信所审计的实际经营业绩 及 2020 年 1 至 6 月经大信所审阅的实际经营业绩发生额为基础,结合公司 2020年度的生产经营计划、营销计划、资金使用计划等资料,并以下列各项基本假设为前提,本着谨慎性原则而编制的。编制盈利预测所依据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公司实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相一致。盈利预测遵循了国家现有法律法规以及《企业会计准则》及其补充规定。
编制基础. 华康大药房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其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华康大药房确定合并报表时不存在重大判断和假设,合并报表范围包括镇江华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镇江市华康开泰大药房有限公司、镇江华康健宁药店有限公司及镇江华康康仁药店有限公司。报告期内,华康大药房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
编制基础. 发行人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以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发行人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按公允价值减去预计费用后的金额,以及符合持有待售条件时的原账面价值,取两者孰低计价。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编制基础. 审计机构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并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