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分方法和标准. 11.1 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审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成交供应商的评分方法。
评分方法和标准. 采用综合评分法,即指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按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 3 名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开标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委员会每个评委独立评分,所有评委对同一投标人的评分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所有评分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四舍五入。具体权重和方法如下:
评分方法和标准. 第四章 投标人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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