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套募集资金 样本条款

配套募集资金. 1、 配套募集资金的金额及用途
配套募集资金.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采用竞价方式向合计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拟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30%,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发行股份数量及价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确定。
配套募集资金. 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 10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总计不 超过 17,230.00 万元。本次配套募集资金在支付本次重组相关费用后,将全部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不足部分上市公司以自有或自筹方式支付。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配套融资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最终配套融资发行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若本次配套融资未被中国证监会核准或配套融资发行失败或配套融资金额不足,则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或债务融资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
配套募集资金. 公司与科达集团、润民投资、润岩投资、黄峥嵘、何烽、越航基金、安信乾盛兴源资管计划的管理人安信乾盛财富管理(深圳)有限公司签署了《股份认购协议》。根据协议,公司通过锁价方式向上述七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募集的配套资金将全部用于支付标的资产现金对价及中介机构费用。实际募集配套募集资金与支付标的资产现金对价以及中介费用缺口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配套募集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最终配套融资发行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
配套募集资金. 上市公司拟向盛世达、宁湧超及和亚基金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 4.40 亿元。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募集配套资金拟用于标的公司医用骨科植入耗材生产工厂建设、骨科医院建设、支付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税费。募集配套资金具体金额及用途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即不超过 44,052,567 股,最终股份发行数量将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与承销机构在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的方案范围内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发行数量等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在本次交易方案获得董事会和股东大会通过后,公司将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为 10.00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在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格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生效和实施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生效和实施为条件,但最终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在本次配套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若根据实际情况自筹资金先行支出,在配套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使用配套募集资金置换已支出的自筹资金。
配套募集资金. (1). 发行价格 向包括叶运寿在内的其他10 名特定投资者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不低于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9.17 元/股的 90%,即 8.26 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星河生物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询价,依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确定。 若星河生物在定价基准日起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本次发行价格将做相应调整。 (2). 发行数量 金发行股份的 30%(即 562.95 万股)。最终发行数量将以询价结果为依据,由星河生物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确定。 若星河生物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本次发行价格将做相应调整。
配套募集资金.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拟募集配套资金约 9,532.05 万元,募集资金将用于支付收购方正达 14.857203%股权的现金对价款以及支付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中介机构费用、交易税费等并购费用,剩余部分将用于方正达柔性线路板材料建设项目及补充运营资金的需求,提高本次并购重组的整合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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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赎回资金 1、 T+1 日 15:00 前,基金管理人将 T 日赎回确认数据汇总传输给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据此进行赎回的基金会计处理。 2、 基金管理人在账户资金充足、TA 数据可得知、划款指令于 T+1 日向基金托管人发出的条件下,基金托管人将赎回资金(含赎回费)于 T+2 日上午划往基金管理人清算账户。特殊情况时,双方协商处理。划款当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赎回资金进行账务处理。

  • 配售方式 簿记管理人债券承销发行管理小组原则上采用如下方式安排配售: (1) 如簿记区间内的合规申购总金额低于或等于集中簿记建档总额,原则上应对全部合规申购进行全额配售; (2) 如簿记区间内的合规申购总金额超过集中簿记建档总额,原则上应对发行利率以下的全部合规申购进行全额配售,对等于发行利率的合规申购进行按比例配售。

  • 配售调整情况 簿记管理人应当对配售情况进行核查。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簿记管理人债券承销发行管理小组议定,簿记管理人可对配售结果进行适当调整: (1) 对主承销商和承销团成员设有基本承销额的,须满足对基本承销额的配售; (2) 对合规申购总金额超过集中簿记建档总额的,若按比例配售导致出现某配售对象边际上的获配量小于1000万元的情况,经与其协商,可整量配售或不配售。 如有以上情形,簿记管理人将做好说明和记录,并妥善保存。

  • 自有资金 银行贷款: 〈6〉资金类型: 商业性: 非商业性:

  • 货币资金 19,029,869.51 50,545,214.27

  • 配售原则 簿记管理人集体决策会议应根据债务融资工具申购情况,遵守“价格优先”的原则对全部有效申购进行配售。承销团成员的获配金额不得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申购金额。

  • 募集资金的验证 募集期内销售机构按销售与服务代理协议的约定,将认购资金划入基金管理人在具有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开设的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认购专户。该账户由基金管理人开立并管理。基金募集期满,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基金募集金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等有关规定后,由基金管理人聘请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出具验资报告,出具的验资报告应由参加验资的 2 名以上(含 2 名)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有效。验资完成,基金管理人应将募集的属于本基金财产的全部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人为基金开立的资产托管专户中,基金托管人在收到资金当日出具确认文件。 若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未能达到《基金合同》生效的条件,由基金管理人按规定办理退款事宜。

  • 基金托管账户与“基金清算账户”间的资金清算遵循“净额清算、净额交收”的原则,即按照托管账户当日应收资金(包括申购资金及基金转换转入款)与托管账户应付额 含赎回资金、赎回费、基金转换转出款及转换费)的差额来确定托管账户净应收额或净应付额,以此确定资金交收额。当存在托管账户净应收额时,基金管理人负责将托管账户净应收额在交收日 16:00 前从“基金清算账户”划到基金托管账户;当存在托管账户净应 付额时,基金托管人按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将托管账户净应付额在交收日 16:00 前划到“基金清算账户”。

  • 募集资金投向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41,607.00 万元( 含 41,607.00 万元),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 募集资金运用 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