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述和答辩问题. 可在招标文件中公布,或者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及评审因素内容统一拟定,原则上由评标委员会负责人执笔。 □6.参加答辩人员在进入答辩区域后须缴存通讯工具,进场不允许携带资料。 10.4 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及变更证明 1.对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标准: (1)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尚有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情形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2)其他工程项目,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建设工程,不受地域、行业和投资性质的限制。 (3)在建合同工程的时间界定: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 以下情形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1)合同协议书尚未签订的,中标通知书中载明的项目负责人; (2)合同协议书已经签订,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负责人; (3)项目负责人发生更换的,以现任项目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2.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办理更换后,投标时需提供的资料: (1)项目业主同意更换的证明; (2)原项目负责人在建项目信息有备案在建设主管部门的,应提供建设主管部门同意更换的证明或网上变更信息扫描件。 3.在建合同工程和人员信息可参照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浙江省 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发布的信息。 10.5
陈述和答辩问题. 可在招标文件中公布,或者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及评审因素内容统一拟定,原则上由评标委员会负责人执笔。 6.参加答辩人员在进入答辩区域后须缴存通讯工具,进场不 允许携带资料。 10.7
陈述和答辩问题. 相关陈述和答辩的问题,题目主要范围为( 招标人填写) 项目的工期进度计划方面、施工质量保障措施方 面、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范围 ;具体题目应由评标委员会在上 述范围内,结合招标文件及评审因素统一拟定。 6.参加答辩人员在进入答辩区域后须缴存通讯工具,进场不允许 携带资料。 7.
陈述和答辩问题. 具体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及评审因素内容统一拟定。 6.参加答辩人员在进入答辩区域后须缴存通讯工具,进场不允许携带资料。 7.关于陈述和答辩的流程和要求: 1)、疫情防控期间,请参加陈述和答辩的人员落实好相关防疫要求,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全程佩戴口罩,须符合杭州当地疫情管控措施。 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前准备好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现场签到登记情况汇总表(含检查身份信息)、进入评审区间的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预通知情况汇总表、提前准备通知答辩的短信模板、提前备好陈述和答辩单的电子版供专家在电脑上 输入,防止手写问题答辩人看不清题目。 3)、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准备大信封或档案袋、写字笔,将印有专家所出考题的答辩单打印 15 分,密封后在答辩开始前带出评标区域,中途不得启封。从收到通知时间至到达时间为60分钟。 4)、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应保持电话通讯畅通,收到短信后应 及时回复,若未回复短信或两次电话未联系上的,视为已通知) 5)、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和已申请好 电子身份证件的智能手机,按照通知的要求及时达到答辩室,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通过二代身份证和电子身份证件核对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拟派项目负责人需本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答辩,现场或事后发现冒名顶替的,将按照弄虚作假行 为严肃查处。 10.4 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及变更证明 1.对项目负责人(包括在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标准: (1)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尚有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情形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2)其他工程项目,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建设工程 ,不受地域、行业和投资性质的限制。 (3)在建合同工程的时间界定: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 以下情形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①合同协议书尚未签订的,中标通知书中载明的项目负责人; ②合同协议书已经签订,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负责人; ③项目负责人发生更换的,以现任项目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2.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包括在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办理更换后,投标时需提供的资料: (1)项目业主同意更换的证明; (2)原项目负责人在建项目信息有备案在建设主管部门的,应提供建设主管部门同意更换的证明或网上变更信息扫描件; (3)投标时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包括前任和现任项目负责人)视作无变更,开标后补充的变更证明材料均不予认可。 3.在建合同工程和人员信息可参照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 诚信信息平台发布的信息。 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