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方案概述. 东安汽发股东三菱商事、三菱自动车、马中投资拟转让三方合计持有东安汽发 30.00%股权;东安汽发股东哈航集团放弃优先购买权,东安动力、中国长安拟行使优先购买权。本次交易前,东安动力、中国长安分别持有东安汽发 36.00%、 19.00%股权,东安动力、中国长安按照持有东安汽发的股权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东安动力、中国长安拟受让的股权比例分别为 19.64%、10.36%,交易方式为现金购买。本次交易完成后,东安动力将持有东安汽发 55.64%的股权。 根据中国长安与交易对方签订的《哈尔滨东安汽车发动机制造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如因任何原因而导致《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未能实施的,交易对方与中国长安一致同意,由中国长安购买东安动力未能购买的东安汽发 19.64%股权。 根据《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终止或解除的情况下,东安动力应出具声明书放弃对标的资产的优先购买权,同意交易对方将标的资产转让给包括中国长安在内的第三方。
Appears in 3 contracts
Samples: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交易方案概述. 东安汽发股东三菱商事、三菱自动车、马中投资拟转让三方合计持有东安汽发 30.00%股权;东安汽发股东哈航集团放弃优先购买权,东安动力、中国长安拟行使优先购买权。本次交易前,东安动力、中国长安分别持有东安汽发 36.00%、 19.00%股权,东安动力、中国长安按照持有东安汽发的股权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东安动力、中国长安拟受让的股权比例分别为 19.00%股权,东安动力、中国长安按照持有东安汽发的股权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东安动力、中国长安拟受让的股权比例分别为 19.64%、10.36%,交易方式为现金购买。本次交易完成后,东安动力将持有东安汽发 55.64%的股权。 根据中国长安与交易对方签订的《哈尔滨东安汽车发动机制造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如因任何原因而导致《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未能实施的,交易对方与中国长安一致同意,由中国长安购买东安动力未能购买的东安汽发 19.64%股权。 根据《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终止或解除的情况下,东安动力应出具声明书放弃对标的资产的优先购买权,同意交易对方将标的资产转让给包括中国长安在内的第三方。
Appears in 3 contracts
Samples: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