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收益 样本条款

产品收益. 产品收益包括买卖证券差价,产品投资所得红利、利息,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
产品收益. 指结构性存款产品存续期内的产品收入在扣除结构性存款产品承担的产品费用及相关税费后的余额,根据双方约定及实际投资收益情况确定。产品收益有可能低于按照产品预期收益率计算所得的产品预期收益甚至仅为保底收益率(若有)对应的收益或零(若无保底收益率)。
产品收益. 本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产品本金及本金以外的投资风险均由客户承担,中国光大银行并不确保客户最终收益的有无及多少,中国光大银行仅以本结构性存款产品的实际投资收益为限,在投资兑付日中国光大银行将按以下公式计算的结构性存款产品到期支付款项支付至客户指定账户: 公式:预期收益 =产品本金 × 到期收益率 × 计息天数 ÷360,计息方式:30/360
产品收益. 1.本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浦发银行确保客户本金100%安全及保底收益率(若有
产品收益. 是指根据双方约定及实际投资收益情况而最终确定的客户实际投资收益;银行并不能确保客户最终收益的有无及多少,该收益亦有可能低于按照产品预期收益率计算所得的产品预期收益;客户最终的实际收益将依照理财产品到期时的实际市场情况及双方的约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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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基金收益 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 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二十三、附件 格式一: 投标函 格式二:

  • 交易对方介绍 ( 1 ) 公司名称: 苏州汉润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1、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交易所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业时;

  • 附表四 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为根本出发点,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基金信息,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简明性和易得性。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全国性报刊(以下简称“规定报刊”)及《信息披露办法》规定的互联网网站(以下简称“规定网站”)等媒介披露,并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信息资料。

  •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2.1 合同价格形式

  • 申购费 本产品不收取申购费。 3.

  • 格式十六 商务条件响应表》 序号 参数性质 采购文件规定的商务条件 投标文件响应的具体内容 是否偏离 证明文件所在位置 备注

  • 合同保存 合同文本一式五份,采购单位、投标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各一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