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期限 样本条款

保证期限. 月,自 年 月 日 时起到 年 月 日 时止。
保证期限. 本合同设备质保期为自性能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或货到现场42个月,两者以先到期为准。
保证期限. 个月 K04.扩展责任保证期扩展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扩展承保以下列明的保证期内因被保险的承包人为履行工程合同 在进行维修保养的过程中所造成的保险工程的损失,以及在完工证书签出前的建筑或安装期内由于施工原因导致保证期内发生的保险工程的损失。 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保证期限: 个月 K05.特别费用扩展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扩展承保下列特别费用,即:加班费、夜班费、节假日加班费以 及快运费(不包括空运费)。但该特别费用须与本保险单项下予以赔偿的保险财产的损失有关。且本条款项下特别费用的最高赔偿金额在保险期间内不超过以下列明限额。若保险财产的保额不足,本条款项下特别费用的赔偿金额按比例减少。 本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最高赔偿限额: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扩展承保空运费。但该空运费须与本保险单项下予以赔偿的保险财产的损失有关。且本条款项下的空运费的最高赔偿金额在保险期间内不得超过以下列明限额。若保险财产的保额不足,本条款项下空运费的赔偿金额按比例减少。 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最高赔偿限额: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兹经双方同意,保险人负责赔偿被保险人对原有的地下电缆、管道或其它地下设施造成的损失。但被保险人须在工程开工前,向有关当局了解这些电缆、管道及其它地下设施的确切位置,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损失发生。
保证期限. 保证期限为以下最长期限: (a) 自买方接受物品日期起的四年, (b) 适用法律规定的保证期, (c) 买方或其客户或最终用户针对物品要融入的产品所提供的保证期限。
保证期限. 本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限与主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保持一致。
保证期限. 个月 附加保险费: 本附加险条款与主险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险条款为准。
保证期限. 本合同项下保证期限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债权期限届满后另加两年。

Related to 保证期限

  • 质量保证期 是指自货物按合同规定验收合格之日起多少个月。

  • 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 保证责任的解除 在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内,你方未书面向我方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

  • 保证金 供应商应在此提供保证金的凭证的复印件。

  • 保证金的退还 (1) 供应商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放弃响应的,自所投合同包结果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2) 未成交人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3) 成交人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 检查检验费 指住院期间实际发生的,以诊断疾病为目的,采取必要的医学手段进行检查及检验而发生的合理的医疗费用,包括 X 光费、心电图费、B 超费、脑电图费、内窥镜费、肺功能仪费、分子生化检验费和血、尿、便常规检验费等。

  • 保险金额与免赔额(率) 本合同的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双方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 名词释义 向您解释本附加合同中所提到的一些专用名词,便于您更好地理解。

  • 拟投入本项目的工作人员汇总表(格式) 供应商名称: 项目编号: 标包号(如为整包发标项目可不填): 序号 职务 姓名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资格证书 (如有) 专业技术职称 (如有) 从事该行业年限 从事专业 备注 1 2 3 „ 供应商(盖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盖电子签章)

  • 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