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 款 样本条款

借 款. 項 目 短期借款 97年12月31日 $ 36,751 96年12月31日 $ - 一年內到期之長期借款 31,711 21,931
借 款. 36.1 從借貸取得的現金,以及基金經理合理地認為是由合資格機構或認可銀行承諾提供的借款的現金,不可用作第 32段(衍生工具交易及遠期交易的擔保)所指的擔保,惟下文36.2適用的情況則除外。 36.2 如就本段的目的而言,信託基金向合資格機構或認可銀行借入貨幣款項;以及在貸款人(或其代理人或代名人)存放一筆至少相等於36.1當時的該項借款的另一貨幣款項,則本36.2段適用,猶如所借入的貨幣(而非存放的貨幣)為計劃財產的一部份。
借 款. 額 度 新臺幣 元整
借 款. 金 額 新臺幣 元整 還 款 方 式 按月攤還本息
借 款. 期 間 動 用 方 式 一次動用
借 款. 该笔资金系泵阀集团为清偿所欠双达股份的债务而向朱燕筹集的借款,朱燕转错至吴永贵后退回,朱燕收到退款后转至泵阀集团账户 2022/1/18 朱燕 -350.00
借 款. 15,000 37,340 10,000 15,500 25,000 102,840
借 款. 借款金额:详见本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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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貸權力 董事會可不時酌情行使本公司的全部權力為本公司籌集、借貸或擔保償付任何一筆或多筆資金,以及將本公司全部或部分業務、財產及未催繳資本按揭或抵押。

  • 应付账款 预收款项 应付职工薪酬

  • 違約之處罰 賣方違反「建材設備及其廠牌、規格」、「開工及取得使用執照期限」之規定者,買方得解除本契約。

  • 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 支払方法 クレジットカード、指定口座から✰自動引き落とし又は、当社が別に定める方法により支払って頂きます。

  • 契約終止解除及暫停執行 (一) 廠商履約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機關得以書面通知廠商終止契約或解除契約之部分或全部,且不補償廠商因此所生之損失: 1. 違反採購法第 39 條第 2 項或第 3 項規定之專案管理廠商。 2. 有採購法第 50 條第 2 項前段規定之情形者。 3. 有採購法第 59 條規定得終止或解除契約之情形者。 4. 違反不得轉包之規定者。 5. 廠商或其人員犯採購法第 87 條至第 92 條規定之罪,經判決有罪確定者。 6. 因可歸責於廠商之事由,致延誤履約期限,情節重大者。 7. 偽造或變造契約或履約相關文件,經查明屬實者。

  • 核查意见 经核查,对于 (1) 保荐人认为: 1、 控制权变更后,发行人与新的控股股东京东方将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高效协同,联动上下游,赋能全产业链发展,深化前沿技术合作,致力成为 Mini/Micro LED 显示和解决方案领先者; 2、 京东方本次认购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取得华灿光电控制权,契合 Mini/Micro LED 市场发展态势,也有利于落实其 MLED 业务发展战略;华发科技产业集团放弃控制权主要是为了助推华灿光电协同上下游产业链资源、加快前沿技术研发及产品落地,有利于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争取未来实现投资浮盈收益的同时,也能为珠海当地产业落地、产业链发展发挥积极促进作用。双方促成本次控制权变更具备合理性; 3、 2021 年控股股东及实控人变更未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稳定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发行完成后控股股东及实控人变更也不会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稳定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在业务拓展、生产运营、资金管理、人才管理等方面已采取应对措施,以保障生产经营稳定性。 (2) 3),保荐人、发行人律师认为: 1、 京东方拟认购华灿光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372,070,935 股股份(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本次发行完成后,京东方和 NSL的股份锁定期限均为 18 个月,在上述期限内,京东方通过直接持有华灿光电股份并通过表决权委托方式控制的华灿光电股份数量不会减少,相关期限安排互相匹配。 本次发行完成后,在华发科技产业集团和和谐芯光持有华灿光电股份且京东方及其关联方为华灿光电实际控制人期间,华发科技产业集团和和谐芯光已承诺不会单独、共同或协助第三方谋求华灿光电的控制权。 本次发行完成后,京东方将拥有公司控制权且可以控制董事会进而全面参与日常经营决策,认定京东方为控股股东的依据充分,符合《注册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 2、 京东方实际控制人为北京电控,本次发行完成后关于实际控制人认定的信息披露准确。 公司与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不存在相同或相似业务,不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就避免同业竞争作出承诺。

  • 第三方 除合同双方当事人(含双方雇员及代表其工作的人员)以外的任何他人或组织。

  • 乙方履约延误 13.1 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表交货和提供服务。 13.2 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没收履约保证金,加收误期赔偿或违约终止合同。 13.3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 最终验收 货物经安装调试完成且符合技术要求后,甲方进行最终验收。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货物符合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要求和验收标准的,甲方签署验收合格证明。如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的,乙方应当在 日内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后重新申请终验,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