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 样本条款

关于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 收购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关于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 1 交易对方 一、承诺人将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本次交易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或中介机构造成损失的,承诺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承诺人保证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复印件,副本资料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承诺人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文件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四、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承诺人将暂停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承诺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上市公司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承诺人的 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承诺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2 上市公司 一、承诺人保证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或中介机构造成损失的,承诺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承诺人保证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复印件,副本资料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承诺人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文件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3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承诺人保证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承诺人保证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复印件,副本资料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承诺人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文件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四、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承诺人将暂停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承诺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上市公司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承诺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承诺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4
关于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 承诺人 承诺内容 上 市 公 司及 其 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 级 管 理人员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在此承诺:一、本公司/本人将及时向参与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提供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信息、资料、文件或出具相关的确认、说明或承诺;本公司/本人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本公司/本人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信息、资料、文件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本公司/本人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确认、说明或承诺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公司/本人将暂停转让其在该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公司/本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公司/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五、本公司/本人对所提供的信息、资料、文件以及所出具相关的确认、说明或承诺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资料、文件或出具相关的确认、说明或承诺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 收购人就本次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性承诺如下:
关于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 宏明电子已经出具相关声明,内容如下:
关于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 ‌ 收购人出具《关于提供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函》,承诺如下:本人保证已向华联电子和参与本次收购的各中介机构提供了本次收购所必需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件或口头证言和其它信息,并保证为本次收购事项所提供的文件材料及有关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相关内容已经本人审阅,确认本次交易申请文件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关于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 交易对方股东、实际控制人 根据交易对方股东Xxxxx Xxxxx Fund XI, L.P. 和实际控制人 Xxxxx Xxxxx, LLC 作出的有关声明,声明中所载资料属真实,准确,完整,并不存在任何重大事项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遗漏,并对违反有关 声明承担责任。 3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就本次重组涉及的同业竞争问题,本公司(本人)特作出如下确认和承诺: 1.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主动以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从事与纳思达及其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亦不会在中国境内通过投资、收购、联营、兼并、受托经营等方式从事与纳思达及其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2. 如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未来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纳思达及其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存在竞争, 则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立即通知纳思达及其控股子公司,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让渡于纳思达及其控股子公司。 3. 本公司(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将赔偿上市公司由此遭受的损失。 4. 上述承诺在本公司(本人)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 4
关于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 收购人已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收购人已承诺:“本次收购完成后,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利用控股股东身份影响飞马智科的独立性,保持飞马智科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的完整性和独立性。” 收购人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符合收购人资格,收购人已出具承诺:
关于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 承诺主体 承诺内容 交易对方、配套资金认购方 一、本企业(或本人)已向东凌粮油及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本企业(或本人)有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 料、副本材料或访谈记录等),本企业(或本人)承诺: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也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完整,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在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本企业(或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东凌粮油披露有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如因本企业(或本人)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东凌粮油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或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因本企业(或本人)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企业(或本人)将暂停转让在东凌 粮油拥有权益的股份。 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书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并对报告书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承诺主体 承诺内容 交易对方 本公司\本企业为此次标的资产中农国际股权最终和真实所有人,不存在以代理、信托或其他方式持有中农国际股权的协议或类似安排,所持有的中农国际股权也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同时承诺已经合法拥有此次拟转让股权的完整权利,拟转让股权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转让的情形。 承诺主体 承诺内容 交易对方 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占用中农国际的资金情形及要求中农国际向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及其他关联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的情形。 在未来期间内,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及其他关联方承诺不以任何方式占用中农国际的资金;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中农国际向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及其他关联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本企业若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因此而给中农国际造成的一切损 失。 承诺主体 承诺内容 中农国际、中农钾肥主要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本人自本承诺生效之日起,在中农国际或其下属公司的任职期限将不少于 5 年。本人同意被纳入东凌粮油及其下属公司薪酬管理体系,并依据相关制度评定级别并获取薪金及奖金。 除经东凌粮油同意或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外,若本人在中农国际或其下属公司任职未满 5 年而单方面离职,则应给予中农国际或其下属公司 相应的赔偿。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为:赔偿金额=其任职未满 60 个月的差额月度数量×[其离职时从任职公司取得的平均年收入(包括工资和奖金)÷12]。(平均年收入按本承诺生效之日起至离职之日止计算,不足一年按年化计算) 本承诺书自本次重组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且实施完成之日起生效。
关于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承诺人已向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有关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保证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