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大客户 样本条款

关于第二大客户. 首轮问询回复显示: (1) 发行人与广州戴得、天津戴卡建立合作后,广州戴得及天津戴卡将发行人作为其生产制造基地,申请并通过了相关整车厂商的认证。 (2) 发行人对天津戴卡的销售通过上海杰康贸易商行等五家贸易企业进行商务结算。发行人解释称天津戴卡采用贸易企业进行商务结算是其从税务筹划及内部经营管理等角度考虑作出的安排。前述五家商行均系个人独资企业,法定代表人分别为杨美兰、陈冠祥、王青竹、杨锡培和戴社牛等。发行人解释称,上述贸易企业贸易企业均由均由天津戴卡实际控制及管理。 (3) 发行人与天津戴卡于 2017 年签订框架合同,并应天津戴卡要求与相关贸易企业签订具体购销合同并开票结算。发行人是根据天津戴卡的要求进行发货并进行月度对账,相关货物发往天津戴卡异地仓库。 (1) 补充说明天津戴卡和广州戴得是否均取得了汽车内外饰件产品相关的整车厂一级供应商资质,取得的具体资质情况,“天津戴卡和广州戴得将发行人作为其生产制造基地”的具体含义,通过广州戴得及天津戴卡对整车厂销售的产品是否以代工模式进行,相关产品质量控制措施,退换货约定情况。 (2) 结合税务筹划及内部经营管理的具体情况进一步细化说明天津戴卡采用贸易企业进行商务结算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潜在利益输送;补充说明前述贸易企业由天津戴卡实际控制及管理的依据,发行人与杨美兰、陈冠祥、王青竹、杨锡培和戴社牛等五人是否存在资❹往来,并提供发行人与贸易企业的销售合同。 (3) 发行人与天津戴卡和广州戴得 2017 年签订框架合同前的合作模式与签订后的合作模式是否存在差异,结合发行人对天津戴卡销售并由贸易企业结算的资❹流转、实物流转与合同约定及商业实质是否一致,进一步分析说明未将与前述五家贸易企业回款认定为第三方回款的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审核问答》问题 26 的要求,是否构 请保荐人、发行人律师、申报会计师说明针对前述贸易企业由天津戴卡实际控制及管理的结论所采取的核查手段、所获证据及核查结论是否充分,发行人与相关贸易企业的股东及其他核心人员是否存在资❹往来,如存在,请说明原因及合理性;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进一步说明发行人对天津戴卡销售并由贸易企业结算的模式是否属于第三方回款,结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审核问答》问题 26 的要求进行逐项核查,并说明是否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性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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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 按本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内容,涉及工程变更(含设 计变更等参建各方变更)均需报发包人审批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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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联关系 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 关联方介绍 排水公司成立于 1999 年 7 月,基本情况如下:企业名称:天津市排水公司 住所:天津市河西区南京路 1 号法定代表人:谭兆甫 注册资金:壹拾贰亿元人民币经营性质:全民所有制 经营范围:雨污水管道、泵站、河道、排水设施、污水处理厂的养护、运行、开发及建设;电器设备的维修、安装;排水技术咨询服务。(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涉及行业审批的经营项目有效期以许可证有效期截止日为准) 关联人的股东结构图: 天津市人民政府 天津市水务局 天津市排水公司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本公司与天津市排水公司的关联交易已达到 3,000 万元且占本公司净资产 5%以上。

  • 关联人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1)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外商合资) (2) 住所: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胡郎路 00 号 0000 室 (0) 法定代表人:董晓红 (4)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人民币 (5) 经营范围:销售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建筑材料、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装饰材料、针纺织品、通讯器材;上述销售产品的安装和维修服务;销售化妆品、日用品、服装、鞋帽、玩具、厨房用具、汽车、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家具、卫生间用具、小饰品、电子产品、花卉、日用杂货、电动自行车、第一类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家用电器、汽车零配件、摩托车、摩托车配件、蓄电池、新能源汽车;经济贸易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仓储保管;装卸服务;租赁家用电器、电子产品;餐饮服务(限分支机构经营);从事拍卖业务;工程设计;销售食品;出版物零售。(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从事拍卖业务、工程设计、销售食品、出版物零售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 国美电器(合并报表)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总额 4,801,701.40 5,192,440.00 负债总额 3,103,361.68 3,490,243.77 净资产总额 1,698,339.72 1,702,196.23 营业收入 4,313,163.20 2,555,250.48 利润总额 5,131.35 12,983.09 净利润 4,478.18 11,144.57 2、 公司名称: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2) 住所:北京市密云区经济开发区兴盛南路 0 号开发区办公楼 000 室-111 (3) 法定代表人:陈萍 (4) 注册资本:300,000 万元人民币 (5)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房地产信息咨询(中介除外);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 1、 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 2、 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 3、 不得发放贷款; 4、 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 5、 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 国美控股集团(单体报表)2021 年度财务数据如下: 资产总额 1,350,794.61 负债总额 946,970.72 净资产总额 403,823.89 营业收入 754.72 净利润 12,746.56

  • 关于关联企业 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子项目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 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发行人的主要关联方

  • 关联方关系介绍 本次交易对方为机场集团。机场集团是本公司控股股东,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持有本公司股份 1,353,744,55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关于投诉与建议 您对本产品有任何意见或异议,可向产品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反馈,产品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将由专人接听、记录您的意见或建议,并由各方协商共同解决。

  •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致:(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