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on use of 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Clause in Contracts

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为陈伟, 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40,000,000 股(含本数)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最终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同意注册文件为准。 2022 年7 月6 日,陈伟与陈洪民、陈小科及科华投资签署《陈伟与陈洪民、陈小科及江苏科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陈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取得陈洪民、陈小科、科华投资合计持有的上市公司 16,008,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2.00%。2022 年 7 月 29 日,上述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已完成。 2022 年 7 月 6 日公司与陈伟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2023 年 3 月 9 日公司与陈伟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根据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相关内容进行了适当调整。陈伟将按照协议约定的价格认购科华控股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拟出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叁亿伍仟肆佰万元(小写: 354,000,000 元),认购股份数量不超过 40,000,000 股(含 40,000,000 股)。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陈伟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将增至56,008,000股,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2.30%。同时陈洪民、陈小科、科华 投资同意永久且不可撤销地放弃其持有的上市公司剩余49,379,400股股份对应的 表决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陈伟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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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本公司”)与华凌国际医疗于 2020 年 9 月 2 日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于 2020 年 9 月 27日与华凌国际医疗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上述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华凌国际医疗拟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认购数量不超过 112,540,306 人民币普通股,认购金额不超过 45,300.00 万元。同时,华凌国际医疗认购的股份数量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总数的 50%。鉴于目前公司实际情况、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公司经审慎分析并与相关各方反复沟通,于 2020 年 12 月 2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减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规模暨调整发行方案的议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将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人民币 45,300 万元”调减为“不超过人民币 41,000 万元”。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4 日与新疆华凌国际医疗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签署了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公司拟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12,540,306 股(含 112,540,306 股)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股股票(具体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最终核准数量为准,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或者“本次发行”),华凌国际医疗拟以现金方式认购不超过 112,540,306 股本次非公开发行 的股份,认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1,000.00 万元;同时,华凌国际医疗认购的股份数量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总数的 50%。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为陈伟新疆华凌国际医疗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华凌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40,000,000 股(含本数)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最终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同意注册文件为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构成关联交易2022 年7 月6 日,陈伟与陈洪民、陈小科及科华投资签署《陈伟与陈洪民、陈小科及江苏科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陈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取得陈洪民、陈小科、科华投资合计持有的上市公司 16,008,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2.00%。2022 公司于 2020 7 12 29 日,上述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已完成。 2022 年 7 月 6 日公司与陈伟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2023 年 3 月 9 日公司与陈伟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根据 2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相关内容进行了适当调整。陈伟将按照协议约定的价格认购科华控股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拟出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叁亿伍仟肆佰万元(小写: 354,000,000 元),认购股份数量不超过 40,000,000 股(含 40,000,000 股)。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陈伟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将增至56,008,000股,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2.30%。同时陈洪民、陈小科、科华 投资同意永久且不可撤销地放弃其持有的上市公司剩余49,379,400股股份对应的 表决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陈伟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 人关于公司与新疆华凌国际医疗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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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为陈伟, 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40,000,000 股(含本数)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最终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同意注册文件为准。 2022 年7 月6 日,陈伟与陈洪民、陈小科及科华投资签署《陈伟与陈洪民、陈小科及江苏科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陈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取得陈洪民、陈小科、科华投资合计持有的上市公司 16,008,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2.00%。2022 年 7 月 29 日,上述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已完成。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王利平先生与公司于 2022 年 7 9 6 日公司与陈伟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2023 26 日在中国宁波市海 曙区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并于 2022 3 11 9 日公司与陈伟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根据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相关内容进行了适当调整。陈伟将按照协议约定的价格认购科华控股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拟出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叁亿伍仟肆佰万元(小写: 354,000,000 元),认购股份数量不超过 40,000,000 股(含 40,000,000 股)28 日在中国宁波市海曙区签署了《关于<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陈伟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将增至56,008,000股,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2.30%。同时陈洪民、陈小科、科华 投资同意永久且不可撤销地放弃其持有的上市公司剩余49,379,400股股份对应的 表决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陈伟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 人2023 年 2 月 17 日,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制度规则发布实施,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原《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63 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证监会公告〔2020〕11 号)同时废止。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8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特定对象(关联方)签订<附生效条件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利平先生、裘欧特先生、江益龙先生、赵登永先生、蒋颖女士回避表决,经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公司独立董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2023 年 2 月 28 日,公司与王利平先生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认购协议》,原《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关于<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同时解除并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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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附生效条件

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票 74,129,541 股,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募集资金总额为 1,473,695,275.08 元,济宁城投拟以现金认购前述股票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为陈伟, 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40,000,000 股(含本数)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最终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同意注册文件为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26.24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2022 年7 月6 日,陈伟与陈洪民、陈小科及科华投资签署《陈伟与陈洪民、陈小科及江苏科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陈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取得陈洪民、陈小科、科华投资合计持有的上市公司 16,008,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2.00%。2022 2021 年 6 月 22 日,公司实施完毕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每 10 股发放现金股 利 4 元,每 10 股转增股份 3 股。根据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和上述权 益分派情况,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 26.24 元/股调整为 19.88 元/股。 如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2021 年 1 月 26 日、2021 年 2 月 4 日、2021 年 5 月 28 日、2021 年 7 月 29 日,上述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已完成。 2022 14 日、2021 年 7 月 26 日,公司与济宁城投分别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二)》、《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三)》、《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四)》。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承立新与济宁城投分别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及《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双方一致同意承立新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 14,268,800 股(占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股份总数的 7%)转让给济宁城投。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已于 2021 年 6 日公司与陈伟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2023 年 3 月 9 日公司与陈伟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根据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相关内容进行了适当调整。陈伟将按照协议约定的价格认购科华控股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拟出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叁亿伍仟肆佰万元(小写: 354,000,000 元),认购股份数量不超过 40,000,000 股(含 40,000,000 股)日完成了过户登记手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陈伟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将增至56,008,000股,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2.30%。同时陈洪民、陈小科、科华 投资同意永久且不可撤销地放弃其持有的上市公司剩余49,379,400股股份对应的 表决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陈伟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 人。2021 年 6 月 22 日,公司实施完毕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每 10 股发放现金股 利 4 元,每 10 股转增股份 3 股。本次权益分派完毕后,济宁城投持有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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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