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on use of 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Clause in Contracts

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歌尔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马太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潍坊路加精工有限公司拟与关联方青岛北航智能创新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北航研究院”)、青岛歌尔长光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长光研究院”)及北京古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古点科技”)共同投资 1,000 万元设立青岛虚拟现实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虚拟现实研究院”)。具体持股及出资情况请参照本公告“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青岛北航研究院及青岛长光研究院分别为公司控股股东歌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歌尔集团”)具有重大影响的联营企业,北京古点科技为歌尔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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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Investment Agreement

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歌尔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马太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潍坊路加精工有限公司拟与关联方青岛北航智能创新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北航研究院”)、青岛歌尔长光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长光研究院”)及北京古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古点科技”)共同投资 1,000 万元设立青岛虚拟现实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虚拟现实研究院”)。具体持股及出资情况请参照本公告“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本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 日与新疆华凌国际医疗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凌国际医疗”)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认购协议》”或者“本 协议”)。公司拟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12,540,306 股(含 112,540,306 股)人民 币普通股 A 股股票(具体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最终核准数量为准,以下 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或者“本次发行”),华凌国际医疗拟以现金方式认 购不超过 11,254.03 万股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认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5,500.00 万元;同时,华凌国际医疗认购的股份数量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总数的 50%。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青岛北航研究院及青岛长光研究院分别为公司控股股东歌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歌尔集团”)具有重大影响的联营企业,北京古点科技为歌尔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新疆华凌国际医疗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华凌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与新疆华凌国际医疗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议案,关联董事孙建斌先生、杨青女士回避表决,相关议案经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此项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交易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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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股份认购协议

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歌尔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马太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潍坊路加精工有限公司拟与关联方青岛北航智能创新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北航研究院”)、青岛歌尔长光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长光研究院”)及北京古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古点科技”)共同投资 1,000 万元设立青岛虚拟现实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虚拟现实研究院”)。具体持股及出资情况请参照本公告“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青岛北航研究院及青岛长光研究院分别为公司控股股东歌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歌尔集团”)具有重大影响的联营企业,北京古点科技为歌尔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1、 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谊兄弟”)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引进战略投资者并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浙江东阳阿里巴巴影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里影业”)、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讯计算机”)、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阳光人寿”)、象山大成天下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象山大成天下”)、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园股份”)、北京名赫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名赫集团”)、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泰人寿”)、宁波三立经控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立经控”)、山东经达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经达”)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其中,阿里影业的关联方杭州阿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 8.03%的股份,腾讯计算机持有公司 7.90%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腾讯计算机、阿里影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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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歌尔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马太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潍坊路加精工有限公司拟与关联方青岛北航智能创新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北航研究院”)、青岛歌尔长光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长光研究院”)及北京古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古点科技”)共同投资 1,000 万元设立青岛虚拟现实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虚拟现实研究院”)。具体持股及出资情况请参照本公告“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温州菜篮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菜篮子集团”)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温州市现代服务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现代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其合法持有现代农贸城一期(批发市场部分) 的资产(以下简称“标的资产青岛北航研究院及青岛长光研究院分别为公司控股股东歌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歌尔集团”)具有重大影响的联营企业,北京古点科技为歌尔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为进一步拓展公司主营业务,丰富公司现有业务资源和经营业态,实现区域市场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及现代化运营,提升公司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同时提高独立性,大幅降低与股东之间的关联交易,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拟以配股方式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购买菜篮子集团持有的现代农贸城一期(批发市场部分)的资产。 鉴于本次交易对方是温州菜篮子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温州市现代服务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关于关联交易之规定,公司本次与菜篮子集团拟签署的《关于现代农贸城一期(批发市场部分)之资产购买协议》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现金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并签署附生效条件协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车磊、李根美、鲁爱民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并予以认可;关联董事杨作军先生、南品仁先生、黄育蓓女士、鲁贤先生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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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资产购买协议

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歌尔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马太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潍坊路加精工有限公司拟与关联方青岛北航智能创新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北航研究院”)、青岛歌尔长光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长光研究院”)及北京古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古点科技”)共同投资 1,000 万元设立青岛虚拟现实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虚拟现实研究院”)。具体持股及出资情况请参照本公告“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为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加快公司在生物制品行业的发展,从而更好提升公司品牌影响力和核心竞争力,根据《公司章程》、《合作研发管理制度》等规定,经与华中农大竞争性谈判,取得了副猪嗜血杆菌病三价灭活疫👉(血清 4 型+血清 5 型+血清 13 型),猪增生性肠炎疫👉两个项目的合作研发,现拟就上述两个项目与华中农大签订联合合作研发协议。其中,副猪嗜血杆菌病三价灭活疫👉(血清 4 型 +血清 5 型+血清 13 型)项目公司拟向华中农大支付费用 200 万元, 猪增生性肠炎疫👉项目公司拟向华中农大支付费用 200 万元,上述两 个项目公司向华中农大合计支付费用 400 万元青岛北航研究院及青岛长光研究院分别为公司控股股东歌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歌尔集团”)具有重大影响的联营企业,北京古点科技为歌尔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关联关系说明 华中农业大学的全资子公司武汉华中农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16.73%的股份,为公司单一第一大股东,公司董事刘春全过去十二个月内是武汉华中农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董事,且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或过去十二个月内任董事的)陈焕春、金梅林、方六荣、 何启盖现任或过去十二个月内任华中农业大学教授,公司实际控制人、监事吴斌现任华中农业大学教授,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止本公告日,在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与同一关联 人或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且未占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 1%以上,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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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合作研发协议

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歌尔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马太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潍坊路加精工有限公司拟与关联方青岛北航智能创新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北航研究院”)、青岛歌尔长光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长光研究院”)及北京古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古点科技”)共同投资 1,000 万元设立青岛虚拟现实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虚拟现实研究院”)。具体持股及出资情况请参照本公告“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温州市现代冷链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现代冷链”)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温州市现代服务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现代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其合法持有冷链物流中心项目资产(以下简称“标的资产”),从事农副产品、水产品、肉类、蔬菜、水果的销售、加工、冷冻、冷藏及市场管理服务。为整合内部管理资源,避免同业竞争,同时迅速扩大公司农产品批发市场业务营业面积与专业冷 库规模,形成以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为主、电子商务和冷链物流协同发展的战略格局,现代冷链拟将标的资产的日常经营管理权委托给公司行使,包括但不限于业务、资金、财务、人员等方面的运营管理。委托期内管理费根据本公司运营管理所产生的经济效益分段计提青岛北航研究院及青岛长光研究院分别为公司控股股东歌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歌尔集团”)具有重大影响的联营企业,北京古点科技为歌尔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鉴于本次交易对方是温州市现代冷链物流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温州市现代服务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关于关联交易之规定,公司本次与现代冷链拟签署的 《委托管理运营服务协议》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温州市现代冷链物流有限公司委托经营管理冷链物流中心项目资产暨签订<委托管理运营服务协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车磊、李根美、鲁爱民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并予以认可;关联董事杨作军先生、南品仁先生、黄育蓓女士、鲁贤先生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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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委托管理运营服务协议

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歌尔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马太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潍坊路加精工有限公司拟与关联方青岛北航智能创新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北航研究院”)、青岛歌尔长光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长光研究院”)及北京古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古点科技”)共同投资 1,000 万元设立青岛虚拟现实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虚拟现实研究院”)。具体持股及出资情况请参照本公告“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全资子公司深圳百纳新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纳新业”)拟与深圳市京基百纳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基百纳”)签署《装修补偿合同》青岛北航研究院及青岛长光研究院分别为公司控股股东歌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歌尔集团”)具有重大影响的联营企业,北京古点科技为歌尔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012年6月京基百纳与深圳市沙井沙头股份合作公司(以下简称“沙头公 司”)、深圳市嘉思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思公司”,沙头公司、嘉思公司以下合称为“业主”)签订租赁合同,京基百纳承租业主开发的商业广场项目,租赁期限自2013年12月1日至2033年11月30日,租赁期满后,业主确保京基百纳再续租5年。京基百纳承租后即投入资金对该商业广场项目进行装修改造,开办“沙井京基百纳广场”项目(下称“标的项目”),目前正在正常、合法运营。现业主拟同意由百纳新业接替京基百纳成为该商业广场项目承租 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署重大经营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L40)。 因京基百纳承租后即投入装修装潢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统称“装修”)资金合计人民币317,491,134.40元,按租赁合同期限摊销折旧,截至2024年7月31 日已摊销人民币196,730,749.39元,余额人民币120,760,385.01元尚待摊销。经深圳市国房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评估,本次拟承租项目运营和管理所涉改造和装修的市场价值总价为人民币114,515,056元。现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百纳新业向京基百纳补偿装修投入9,700万元,三年内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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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装修补偿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