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on use of 关联交易概述 Clause in Contracts

关联交易概述. 2020 年 6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数文化”)、上海度势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子公司上海度势体育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度势体育”)、熙金(上海)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私募基金(以下简称“熙金资本”)和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魂网络”)、朴盈国视(上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朴盈国视”)五家发行对象承诺参与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并分别与公司签署《非公开发行 A 股股份认购协议》。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4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xxx.xxx.xxx.xx)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0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方案调整的议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调整为原方案基础上调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总额,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浙数文化、电魂网络、度势体育三名特定对象。公司与熙金资本和朴盈国视终止了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并和浙数文化、电魂网络及度势体育分别签署了非公开发行 A 股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2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xxx.xxx.xxx.xx)披露的相关公告。 综合考虑监管政策及资本市场环境的变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公司计划启动重大资产重组,经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所有发行对象协商,公司审慎决定,于 2021 年 5 月 21 日与上述发行对象签署《终止协议》。其中,浙数文化为公司第一大股东苏州永徽隆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控股股东,且公司董事长张雪南先生在浙数文化担任董事总经理,公司董事李庆先生在过去 12 个月内担任浙数文化副总经理,公司董事陈芳女士为电魂网络第一大股东并担任董事副总经理职务。因此,本次与浙数文化和电魂网络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关联董事张雪南先生、李庆先生、陈芳女士回避对上述事项的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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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份认购协议

关联交易概述. 2020 1、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辽宁蓝英城市智能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市智能”)、沈阳国家大学科技城(浑南新城)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新城管委会”)、沈阳万润新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沈阳万润”)于 2012 年 11 月 8 日签订了《浑南新城综合管廊系统一期接续及二期建设项目合作合同》(以下简称“投资合同”)[合同编号: 20121012],同时新城管委会向公司出具了《回购承诺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2 年 11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签署沈阳浑南新城综合管廊系统一期接续及二期建设项目合作合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2-051)。 针对项目进展的具体情况,经投资合同方认真研究,充分协商,2014 年 9月初,公司与城市智能、新城管委会、沈阳万润等四方签订了《浑南新城综合管廊系统一期接续及二期建设项目之补充协议书》(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4 年 11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浑南新城综合管廊系统一期接续及二期建设项目之补充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35)。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收到沈阳万润支付的 1亿元回购价款,其余回购价款公司或城市智能尚未收到。同时,由于受新城管委会前期拆迁等工作进度的影响,管廊二期历经三度延期至 2015 年 6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数文化”)、上海度势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子公司上海度势体育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度势体育”)、熙金(上海)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私募基金(以下简称“熙金资本”)和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魂网络”)、朴盈国视(上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朴盈国视”)五家发行对象承诺参与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并分别与公司签署《非公开发行 A 股股份认购协议》。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4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xxx.xxx.xxx.xx)披露的相关公告30 日主体土建工程才基本完成,但附属设施工程仍无进展2020 考虑管廊回购价款支付延期,以及由于工程进展几度延期导致的管廊二期回购延后等实际情况,为了不影响公司经营活动及投资活动的资金安排,有效降低公司及城市智能经营风险,最大限度的保证中小股东利益,经协商,公司拟将截止 2015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方案调整的议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调整为原方案基础上调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总额,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浙数文化、电魂网络、度势体育三名特定对象。公司与熙金资本和朴盈国视终止了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并和浙数文化、电魂网络及度势体育分别签署了非公开发行 A 股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详见公司于 2020 31 日项目合同(含补充协议)的债权以及与浑南新城综合管廊 系统一期接续二期建设项目涉及的债务转让给自动控制,拟于 2016 12 月 12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xxx.xxx.xxx.xx)披露的相关公告。 综合考虑监管政策及资本市场环境的变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公司计划启动重大资产重组,经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所有发行对象协商,公司审慎决定,于 2021 年 5 月 21 日与上述发行对象签署《终止协议》。其中,浙数文化为公司第一大股东苏州永徽隆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控股股东,且公司董事长张雪南先生在浙数文化担任董事总经理,公司董事李庆先生在过去 12 个月内担任浙数文化副总经理,公司董事陈芳女士为电魂网络第一大股东并担任董事副总经理职务。因此,本次与浙数文化和电魂网络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关联董事张雪南先生、李庆先生、陈芳女士回避对上述事项的表决2 月于沈阳签订《浑南新城综合管廊系统一期接续及二期建设项目合作合同解除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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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回购承诺函》

关联交易概述. 2020 年 6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数文化”)、上海度势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子公司上海度势体育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度势体育”)、熙金(上海)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私募基金(以下简称“熙金资本”)和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魂网络”)、朴盈国视(上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朴盈国视”)五家发行对象承诺参与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并分别与公司签署《非公开发行 A 股股份认购协议》。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4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xxx.xxx.xxx.xx)披露的相关公告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为重庆华而美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中江佳奇华美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邛崃华美牙科门诊部有限公司、金堂博伟华美口腔诊所有限公司、达州华美口腔门诊有限公司(原达州华美口腔医院有限公司)、成都新都华而美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成都新都华美口腔医院有限公司)、成都温江佳年华华美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成都双流万顺华美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成都青羊武青华美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成都郫都银润华美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成都郫都敬颖华美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成都彭州东顺华美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成都龙泉驿三千庭华美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成都锦江曼购华美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成都锦江华宇华美口腔诊所有限公司、成都金牛洞子口幼麟华美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成都青羊华美牙科悦齿门诊部有限公司(成都华美牙科悦齿门诊部有限公司)、成都高新鹭洲里华美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共计 18 家公司对外投资的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其中 2018 年、2019 年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分别为 1,745,692.68 元、22,724,465.29 元, 2019 年末余额为 21,728,126.47 元公司原与上述参股公司签订协议约定,公司对其提供财务资助的期限至 2020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方案调整的议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调整为原方案基础上调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总额,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浙数文化、电魂网络、度势体育三名特定对象。公司与熙金资本和朴盈国视终止了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并和浙数文化、电魂网络及度势体育分别签署了非公开发行 A 股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详见公司于 31 日,期限届满后一次性偿还。在 2020 年 12 月 12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xxx.xxx.xxx.xx)披露的相关公告。 综合考虑监管政策及资本市场环境的变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公司计划启动重大资产重组,经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所有发行对象协商,公司审慎决定,于 31 日前 归还所有欠款,则免收利息,超过 2020 年 12 月 31 日归还,从 2021 年 5 1 21 日与上述发行对象签署《终止协议》。其中,浙数文化为公司第一大股东苏州永徽隆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控股股东,且公司董事长张雪南先生在浙数文化担任董事总经理,公司董事李庆先生在过去 1 日起按年息 8%收取利息。 由于 2020 年突发新冠疫情,参股公司各门店为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减少公共场所人员流动,在取得当地卫生部门许可恢复营业之前一直处于闭店状态,各门店闭店歇业 1-3 个月,歇业对参股公司的经营造成不同程度的影 响。为减少参股公司受新冠疫情的影响,实现公司牙科品牌战略布局,拟对为重庆华而美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中江佳奇华美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达州华美口腔门诊有限公司、成都新都华而美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成都温江佳年华华美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成都青羊武青华美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成都郫都银润华美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成都彭州东顺华美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成都锦江曼购华美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成都金牛洞子口幼麟华美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成都青羊华美牙科悦齿门诊部有限公司、成都高新鹭洲里华美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 12 个月内担任浙数文化副总经理,公司董事陈芳女士为电魂网络第一大股东并担任董事副总经理职务。因此,本次与浙数文化和电魂网络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关联董事张雪南先生、李庆先生、陈芳女士回避对上述事项的表决家参股公司提供的截至 2020 年底共计 15,045,183.99 元财务资助余额进行延期,并在借款金额不超过 2020 年 12 月 31 日提供财务资助余额的基础上签订延期借款协议,公司对其提供财务资助 的期限延期三年,即在 2023 年 12 月 31 日届满后一次性偿还上述借款,超过 2023 年 12 月 31 日归还,从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按年息 8%收取利息,另按日加收 0.01%滞纳金。 注:成都锦江华宇华美口腔诊所有限公司、成都龙泉驿三千庭华美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成都郫都敬颖华美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 3 家参股公司已对外转让,邛崃华美牙科门诊部有限 公司、成都双流万顺华美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 2 家参股公司已全部归还上述借款,原参股公司金堂博伟华美口腔诊所有限公司收购后变为控股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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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file.finance.sina.com.cn

关联交易概述. 2020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1 年度公司将与关联企业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关联人”)发生采购货物、销售货物、提供水电风气等动力、接受劳务和土地房屋租赁、关联存贷款等 6 类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公司已在以前年度就该等关联交易与各关联人之间分别签订了框架性书面协议、或其他相关协议、或通过招标方式后协议,各协议的签订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2022 年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额为 209,869.59 万元,2021 年实际关联交易额为 94,239.65 万元。 上述关联交易已经公司 2022 6 4 15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共有 4 名非关联董事投票表决,另外 3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数文化”)、上海度势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子公司上海度势体育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度势体育”)、熙金(上海)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私募基金(以下简称“熙金资本”)和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魂网络”)、朴盈国视(上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朴盈国视”)五家发行对象承诺参与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并分别与公司签署《非公开发行 A 股股份认购协议》。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4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xxx.xxx.xxx.xx)披露的相关公告名关联董事陈伯施、王力、黄孟魁对该事项予以回避表决,投票结果为: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2020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方案调整的议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调整为原方案基础上调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总额,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浙数文化、电魂网络、度势体育三名特定对象。公司与熙金资本和朴盈国视终止了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并和浙数文化、电魂网络及度势体育分别签署了非公开发行 A 股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2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xxx.xxx.xxx.xx)披露的相关公告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上述关联交易超过董事会的权限,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综合考虑监管政策及资本市场环境的变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公司计划启动重大资产重组,经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所有发行对象协商,公司审慎决定,于 2021 年 5 月 21 日与上述发行对象签署《终止协议》。其中,浙数文化为公司第一大股东苏州永徽隆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控股股东,且公司董事长张雪南先生在浙数文化担任董事总经理,公司董事李庆先生在过去 12 个月内担任浙数文化副总经理,公司董事陈芳女士为电魂网络第一大股东并担任董事副总经理职务。因此,本次与浙数文化和电魂网络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关联董事张雪南先生、李庆先生、陈芳女士回避对上述事项的表决。单位:万元 截至披 关联交 易类别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关联交易定价原 则 2022 年预 计金额 露日已 发生金 上年发 生金额 额 向关联人采购 新兴河北冶金资 源有限公司 镁粒、锌丝等材 料 参照市场价格,协 议定价 46,028.47 14,116.32 38,233.79 沧州新兴新材料 有限公司 原料 参照市场价格,协 议定价 30,000.00 306.00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2022 年预计金额 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 额 上年发生金额 际华三五零二职业装有限公司 劳保用品等 参照市场价格,协议定价 21,074.22 12.11 37.95 际华三五零六纺织服装有限公司 劳保用品等 参照市场价格,协议定价 11.56 19.54 际华三五三六实 业有限公司 劳保用品等 参照市场价格,协 议定价 2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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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概述. 2020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佳源兴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源兴创”)投资建设并特许经营的天津市文化中心集中能源站项目(具体内容详见 2011 6 3 3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数文化”)、上海度势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子公司上海度势体育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度势体育”)、熙金(上海)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私募基金(以下简称“熙金资本”)和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魂网络”)、朴盈国视(上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朴盈国视”)五家发行对象承诺参与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并分别与公司签署《非公开发行 A 股股份认购协议》。详见公司于 2020 17 日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xxxx://xxx.xxx.xxx.xx)刊发的“关于签署《天津市文化中心集中能源站项目集中供热、供冷特许经营协议》的公告”)运行正常, 2014 年继续向其服务范围内用户提供供冷、供热服务。 佳源兴创于 2014 6 11 4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xxx.xxx.xxx.xx)披露的相关公告14 日与天津地铁资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铁资源”)签署了《天津市非居民住宅供用热合同》(以下简称“供热合同Ⅰ”),据此,佳源兴创须于服务期内向位于天津市文化中心的地铁资源地下交通枢纽提供供热服务。同日,佳源兴创与天津乐城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城置业”)及天津元易诚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易诚公司”)签署了《天津市非居民住宅供用热合同》(以下简称“供热合同 II”),据此,佳源兴创须于服务期内向位于天津市文化中心的乐城置业商业体提供供热服务。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2020 年 地铁资源、乐城置业和元易诚公司均为本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月 11 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方案调整的议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调整为原方案基础上调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总额,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浙数文化、电魂网络、度势体育三名特定对象。公司与熙金资本和朴盈国视终止了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并和浙数文化、电魂网络及度势体育分别签署了非公开发行 A 股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个月内本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城投”)及其下属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累计次数为 9 次,累计总金额为人民币 64,589,651 元;至本次关联交易为 止,过去 12 月 12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xxx.xxx.xxx.xx)披露的相关公告。 综合考虑监管政策及资本市场环境的变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公司计划启动重大资产重组,经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所有发行对象协商,公司审慎决定,于 2021 年 5 月 21 日与上述发行对象签署《终止协议》。其中,浙数文化为公司第一大股东苏州永徽隆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控股股东,且公司董事长张雪南先生在浙数文化担任董事总经理,公司董事李庆先生在过去 12 个月内担任浙数文化副总经理,公司董事陈芳女士为电魂网络第一大股东并担任董事副总经理职务。因此,本次与浙数文化和电魂网络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关联董事张雪南先生、李庆先生、陈芳女士回避对上述事项的表决个月内本集团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供冷供 热服务)累计次数为 9 次,累计总金额为人民币 64,589,651 元;上述各项累计金额均低于本集团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因此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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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供热合同

关联交易概述. 2020 为了实施公司发展战略调整,丰富公司的业务范围,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为公司未来发展创造更为广阔的空间,公司拟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的部分资金向渤海信托增资。2014 3 月 6 日,公司、渤海信托、渤海信托现有股东、中国新华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航空”)等各方签订了《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增资扩股协议》(以下简称 “《增资扩股协议》”)。 渤海信托目前的注册资本为 200,000 万元,公司拟对其增加注册资本 77,500万元。渤海信托原股东同意放弃认缴新增注册资本的优先权。增资完成后,公司的持股比例为 27.93%。本次增资价格以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确认的渤海信托净资产评估值确定。在评估基准日 2013 年 9 30 日,渤海信托的净资产账面值为 315,549.85 万元,评估值为 712,636.03 万元, 折合每单位注册资本为 3.56 元,公司本次增资的总价款为 275,900 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渤海信托股东为海航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资本”)、海口美兰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美兰机场”)、海航酒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酒店”)、扬子江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子江地产”)、北京燕京饭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燕京饭店”)和海南海航航空信息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信息”)。其中,海航资本为公司控股股东,美兰机场与海航资本的控股股东海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集团”)存在关联关系,海航资本、海航酒店、扬子江地产、燕京饭店、海航信息受海航集团控制,因此,本次增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14 年 3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数文化”)、上海度势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子公司上海度势体育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度势体育”)、熙金(上海)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私募基金(以下简称“熙金资本”)和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魂网络”)、朴盈国视(上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朴盈国视”)五家发行对象承诺参与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并分别与公司签署《非公开发行 A 股股份认购协议》。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4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xxx.xxx.xxx.xx)披露的相关公告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关联董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回避了表决,非关联董事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先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2020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方案调整的议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调整为原方案基础上调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总额,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浙数文化、电魂网络、度势体育三名特定对象。公司与熙金资本和朴盈国视终止了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并和浙数文化、电魂网络及度势体育分别签署了非公开发行 A 股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2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xxx.xxx.xxx.xx)披露的相关公告本次向渤海信托增资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综合考虑监管政策及资本市场环境的变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公司计划启动重大资产重组,经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所有发行对象协商,公司审慎决定,于 2021 年 5 月 21 日与上述发行对象签署《终止协议》。其中,浙数文化为公司第一大股东苏州永徽隆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控股股东,且公司董事长张雪南先生在浙数文化担任董事总经理,公司董事李庆先生在过去 12 个月内担任浙数文化副总经理,公司董事陈芳女士为电魂网络第一大股东并担任董事副总经理职务。因此,本次与浙数文化和电魂网络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关联董事张雪南先生、李庆先生、陈芳女士回避对上述事项的表决本次向渤海信托增资尚需相关监管部门批准同意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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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增资扩股协议

关联交易概述. 2020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佳源兴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源兴创”)投资建设并特许经营的天津市文化中心集中能源站项目(具体内容详见 2011 6 3 3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数文化”)、上海度势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子公司上海度势体育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度势体育”)、熙金(上海)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私募基金(以下简称“熙金资本”)和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魂网络”)、朴盈国视(上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朴盈国视”)五家发行对象承诺参与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并分别与公司签署《非公开发行 A 股股份认购协议》。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4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xxx.xxx.xxx.xx)披露的相关公告17 日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xxxx://xxx.xxx.xxx.xx)刊发的“关于签署《天津市文化中心集中能源站项目集中供热、供冷特许经营协议》的公告”),自 2011 年底起,已成功向其服务区域内用户提供供热、供冷服务2020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方案调整的议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调整为原方案基础上调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总额,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浙数文化、电魂网络、度势体育三名特定对象。公司与熙金资本和朴盈国视终止了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并和浙数文化、电魂网络及度势体育分别签署了非公开发行 A 股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2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xxx.xxx.xxx.xx)披露的相关公告。 综合考虑监管政策及资本市场环境的变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公司计划启动重大资产重组,经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所有发行对象协商,公司审慎决定,于 2021 佳源兴创于 2013 年 5 月 21 日与上述发行对象签署《终止协议》。其中,浙数文化为公司第一大股东苏州永徽隆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控股股东,且公司董事长张雪南先生在浙数文化担任董事总经理,公司董事李庆先生在过去 31 日与天津市地下铁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铁公司”)签署了《天津市非居民住宅供用冷合同》(以下简称“供冷协议Ⅰ”),据此,佳源兴创须于服务期内向位于天津市文化中心的地铁公司地下交通枢纽提供供冷服务。同日,佳源兴创与天津乐城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城置业”)及天津元易诚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易诚公司”)签署了《天津市非居民住宅供用冷合同》(以下简称“供冷协议 II”),据此,佳源兴创须于服务期内向位于天津市文化中心的乐城置业商业体提供供冷服务。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地铁公司、乐城置业和元易诚公司均为本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担任浙数文化副总经理,公司董事陈芳女士为电魂网络第一大股东并担任董事副总经理职务。因此,本次与浙数文化和电魂网络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关联董事张雪南先生、李庆先生、陈芳女士回避对上述事项的表决个月内本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投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累计次数为 9 次,累计总金额为人民币 122,291,671.4 元;至本次关联交易 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本公司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供冷 供热服务)累计次数为 5 次,累计总金额为人民币 66,346,990 元;上述各项累计金额均低于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因此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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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天津市文化中心集中能源站项目集中供热、供冷特许经营协议

关联交易概述. 2020 年 公司首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 6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数文化”)、上海度势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子公司上海度势体育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度势体育”)、熙金(上海)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私募基金(以下简称“熙金资本”)和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魂网络”)、朴盈国视(上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朴盈国视”)五家发行对象承诺参与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并分别与公司签署《非公开发行 A 股股份认购协议》。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4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xxx.xxx.xxx.xx)披露的相关公告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回避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沈阳博林特电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康宝华先生、庄玉光先生、王立辉先生已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已事先取得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符合法律规定和相关审议程序2020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方案调整的议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调整为原方案基础上调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总额,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浙数文化、电魂网络、度势体育三名特定对象。公司与熙金资本和朴盈国视终止了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并和浙数文化、电魂网络及度势体育分别签署了非公开发行 A 股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2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xxx.xxx.xxx.xx)披露的相关公告。 综合考虑监管政策及资本市场环境的变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公司计划启动重大资产重组,经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所有发行对象协商,公司审慎决定,于 2021 年 5 月 21 日与上述发行对象签署《终止协议》。其中,浙数文化为公司第一大股东苏州永徽隆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控股股东,且公司董事长张雪南先生在浙数文化担任董事总经理,公司董事李庆先生在过去 12 个月内担任浙数文化副总经理,公司董事陈芳女士为电魂网络第一大股东并担任董事副总经理职务。因此,本次与浙数文化和电魂网络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关联董事张雪南先生、李庆先生、陈芳女士回避对上述事项的表决沈阳远大普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博林特电梯公司售后部隔断工程 98,271.48 沈阳远大普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博林特电梯食堂液化气工程 59,419.96 沈阳远大普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博林特电梯 D5 附属用房内装工程 74,108.04 沈阳远大普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博林特电梯科研实验中心 C 座 C2 1,344,585.55 沈阳博林特电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与受同一实际控制的沈阳远大普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称“普华建筑”)、沈阳远大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称“环境工程”)、沈阳远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称“远大房地产”)、沈阳瑞福工业住宅有限公司(以下称“瑞福工业”)、沈阳远大立体车库有限公司(以下称“立体车库”)、沈阳远大科技创业园有限公司(以下称“科技创业园”)沈阳远大铝业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称“铝业工程”)、朝阳远大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称“远大新能源”)、沈阳远大现代农业有限公司(以下称“远大现代农业”)拟发生相关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展厅精装修工程 沈阳远大普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博林特电梯实验平台工程 152,532.01 沈阳远大普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博林特电梯展厅配电箱及内装改 造工程 56,038.20 沈阳远大普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委托加工订货合同 4,467.00 沈阳远大普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电梯厂区第二次玻璃维修更换工 程 218,124.88 沈阳远大普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远大科技园 C1 座机房改造工程 52,099.45 沈阳远大普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办公楼租赁协议 204,489.00 沈阳远大普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博林特电梯实验塔 34 层装修工程 197,526.36 沈阳远大普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博林特 D5 厂房附属用房水电及弱 电工程 668,310.40 沈阳远大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办公楼租赁协议 408,978.00 沈阳远大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委托加工电梯一台 150,000.00 沈阳远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办公楼租赁协议 204,489.00 沈阳瑞福工业住宅有限公司 博林特科技园变电箱房工程 175,486.03 沈阳瑞福工业住宅有限公司 博林特电梯厂区科研实验中心展 示馆拆除工程 125,180.00 沈阳远大立体车库有限公司 博林特转让设备汽车升降机一台 19,500.00 沈阳远大立体车库有限公司 办公楼租赁协议 204,489.00 沈阳远大立体车库有限公司 厂房租赁协议 341,404.80 沈阳远大科技创业园有限公司 委托加工 3,342.00 沈阳远大科技创业园有限公司 委托加工 4,111.08 沈阳远大铝业工程有限公司 委托加工 8,127.00 朝阳远大新能源有限公司 委托加工 6,549.00 沈阳远大现代农业有限公司 办公楼租赁协议 18,000.00 合计 8,776,262.76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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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static.cninfo.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