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方关系 样本条款

关联方关系. 本说明书和集合资产管理合同所指关联方关系的含义与《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中的关联方关系的含义相同。 除特别说明外,货币均为人民币,单位为“元”。
关联方关系. 1、 发行人控股股东情况
关联方关系. 1、 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
关联方关系. 1、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2、 重要的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子公司
关联方关系. 公司与财务公司同为深圳华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华强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华强集团持有公司70.76%的股权,同时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合计持有财务公司75%的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方关系. 截至 2020 年 12 月末,公司主要关联方及关联关系情况如下: 1、 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 (1) 闽西兴杭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 持股 5%以上股东 2、 发行人控制的主要公司 (1) 紫金铜业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2) 塞尔维亚紫金铜业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3) 西藏巨龙铜业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4) 黑龙江多宝山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5) 洛阳紫金银辉黄金冶炼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6) 厦门海峡黄金珠宝产业园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7) 紫金矿业集团黄金冶炼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8) 珲春紫金矿业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9) 新疆哈巴河阿舍勒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10) 新疆紫金锌业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11) 新疆金宝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子公司 (12) 奥同克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子公司 (13) 诺顿金田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14) 穆索诺伊矿业简易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3、 其他关联企业 (1) 山东国大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合营企业 (2) 厦门紫金中航置业有限公司 合营企业 (3) 贵州福能紫金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合营企业 (4) 贵州西南紫金黄金开发有限公司 合营企业 (5) 福建龙湖渔业生态发展有限公司 合营企业 (6) 金鹰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合营企业 (7) 福建紫金萃福珠宝发展有限公司 合营企业 (8) 卡莫阿控股有限公司 合营企业 (9) Porgera Service Company 合营企业 (10) Preduzecezaproizvodnju Bankarnog Praha Pometon Tir Doo Bor 合营企业 (11) 福建马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12) 新疆天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13) 瓮福紫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14) 福建海峡科化股份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15) 万城商务东升庙有限责任公司 联营企业 (16) 厦门现代码头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17) 西藏玉龙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18) 上杭县鑫源自来水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19) 延边州中小企业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20) 新疆喀纳斯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21) 松潘县紫金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联营企业 (22) 福建省上杭县汀江水电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23) 福建省武平县紫金水电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关联方关系. 本公司与外贸信托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中化集团公司。
关联方关系.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主要关联方包括: 1、 控股股东
关联方关系.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截至 2020 年 9 月末,天津市国资委持有发行人 100%的股份。
关联方关系. 1、 母公司 2、 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