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方关系 样本条款

关联方关系. 本说明书和集合资产管理合同所指关联方关系的含义与《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中的关联方关系的含义相同。 除特别说明外,货币均为人民币,单位为“元”。
关联方关系. 1、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关联方关系. 截至 2020 年 12 月末,公司主要关联方及关联关系情况如下:
关联方关系. 公司与财务公司同为深圳华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华强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华强集团持有公司70.76%的股权,同时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合计持有财务公司75%的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方关系.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截至 2021 年 3 月末,天津市国资委持有发行人 100%的股份。
关联方关系. 本公司与外贸信托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中化集团公司。 2、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中国对外贸易信托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2亿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引平 注册地址、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00号凯晨世贸中心中座F6层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本外币业务;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 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自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主要股东是中国中化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外贸信托公司2013年末总资产55.8亿元,归属于母股东的净资产53.1亿元, 2013年度营业收入20.3亿元,归属于母股东的净利润13.0亿元。
关联方关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构成关联方。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40 号),将特定情形的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也认定为关联方。 本公司控股股东为华能资本;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华能集团。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下属企业如下表所示:
关联方关系. 云南电网公司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公司30.66%的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云南电网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
关联方关系. 中国长江航运集团有限公司与天津顺航海运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7 月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天津顺航海运有限公司成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关联交易 10.1.6 条的规定,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仍然为本公司关联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