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样本条款
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1、关联方关系介绍
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发行人的关联方包括:
1、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2、 子公司
3、 合营、联营企业
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等相关规定, 公司的关联方及其与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情况如下:
1、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 持股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截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持股 5%股份以上的其他股东。
3、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4、 公司的控股公司、参股公司、合营和联营企业
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等相关规定,公司的关联方及其与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情况如下:
1、 发行人的股东
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等相关规定,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的关联方及其与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情况如下:
1、 发行人的第一大股东情况 股东名称 关联关系 企业类型 注册地 法定代表人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第一大股东对发行人的持股 比例(%) 第一大股东对发行人的表决权比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中国中信有 限公司 第一大 股东 国有 控股 北京市 朱鹤新 金融、实业及 其他服务业 人民币 1,390 亿元 15.47% 15.47% 911100007 178317092
2、 发行人的重要子公司情况
(1)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情况如下: 金石投资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北京市 金剑华 实业投资、投资咨询、 管理 300,000 万 元 中信证券国际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香港 不适用 控股、投资 不适用 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山东省青岛 市 张佑君 金融产品投资、证券 投资、股权投资 1,400,000 万元 CITICS Global Absolute Return Fund 全资子公司 开曼群岛 不适用 境外组合对冲基金、 投资基金 不适用 CITIC Securities Finance 2013 Co., Ltd 全资子公司 英属维尔京 群岛 不适用 发行债券 不适用 CITIC Securities Finance MTN Co., 全资子公司 英属维尔京 不适用 发行债券 不适用 Ltd 群岛 CITIC Securities Regal Holding Limited 全资子公司 英属维尔京 群岛 不适用 投资控股 不适用 青岛中信证券培训中心 全资子公司 山东省青岛 市 张亮 业务培训 100 万元 中信证券信息与量化服务(深圳)有限责任公司 全资子公司 广东省深圳市 宋群力 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系统集成和销售;数据处理(不含 限制项目) 1,000 万元 中信证券海外投资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香港 不适用 控股、投资 不适用 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全资子公司 浙江省杭州 市 李勇进 证券经纪 13,500 万元 中信中证投资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全资子公司 广东省深圳 市 吴俊文 投资管理、咨询服务, 金融外包服务 10,000 万元 新疆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乌鲁木齐 高愈湘 金融业 11,000 万元 青岛金石暴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山东省青岛 市 吕翔 投资管理、咨询服务 5,010 万元 青岛金石润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山东省青岛 市 陈平进 投资管理、咨询服务, 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 1,010 万元 青岛金石灏汭投资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山东省青岛 市 王丽平 投资管理、咨询服务, 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 80,500 万元 金津投资(天津)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天津市 陈平进 投资 10,000 万元 中信金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天津市 陈平进 投资 10,000 万元 金石泽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广东省深圳市 张长义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投资顾问、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创业投资咨询、物业管理、自有物业租赁、酒店管理、建 筑装饰材料的购销 100,000 万 元 中信并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广东省深圳 市 胡柏风 投资管理、咨询服务 10,000 万元 中信并购投资基金(深圳)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控股子公司 广东省深圳 市 不适用 投资、咨询服务 不适用 金石博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广东省深圳 市 陈平进 投资 50,000 万元 三峡金石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广东省深圳 市 张佑君 投资管理 10,000 万元 金石沣汭投资管理(杭州)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浙江省杭州 市 陈平进 投资管理 3,000 万元 安徽交控金石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安徽省合肥 市 陈平进 投资基金管理 3,000 万元 安徽信安并购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安徽省合肥 陈平进 投资管理 2,000 万元 子公司全称 子公司类型 注册地 法人代表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市 中信中证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广东省深圳 市 方兴 投资与资产管理 100,000 万 元 盈莳(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上海市 朱琳 资产管理 20,000 万元 中证寰球商贸(上海)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上海市 刘勇 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转口贸易,区内企业间的贸易及贸易代理,区内商业性简单加工,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商务咨询服务,自有设备租 赁 100,000 万 元 信期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香港 不适用 控股 30,000 万元 CSI AMC Company Limited 全资子公司 香港 不适用 投资服务 不适用 CSI Principal Investment Holding Limited 全资子公司 英属维京群 岛 不适用 投资控股 5 万美元 CSI Corporate Finance (HK) Limited 全资子公司 香港 不适用 投资银行业务 不适用 CLSA Europe B.V. 全资子公司 荷兰 不适用 投资银行业务、证券 经纪业务 75 万欧元
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一) 武汉卓尔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等相关规定,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的关联方及其与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情况如下:
1、 发行人的第一大股东情况 股东名称 关联关系 企业类型 注册地 法定代表人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第一大股东对发行人的持股 比例(%
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1、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控股股东为华自集团,实际控制人为黄文宝。
2、 其他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除控股股东华自集团外,发行人不存在其他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
3、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除发行 人及其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基本情况,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附件三。
4、 发行人的子公司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并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共57 家,上述公司基本情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附件一。
5、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主要企业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除华自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外,华自科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主要企业如下:
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关联方具体情况如下:
1、 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1. 关联方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2019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审计报告》及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和说明,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发行人的关联方已在律师工作报告中进行了充分的披露。
2. 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关联交易 根据《审计报告》《招股说明书》、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于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发行人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及服务、关联方向发行人提供借款、关联方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等。
3. 发行人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根据发行人的《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文件以及致同会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相关资金往来凭证、关联交易协议,并取得发行人的说明与承诺,本所承办律师认为,发行人与其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系有效民事法律行为。发行人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履行了相关批准程序,关联交易遵循了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