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样本条款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 除本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磋商文件中出现的类似于“近三年”或“前三年”、“近五年”或“前五年”均指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前3年或前5年,以此类推。如: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1日,则“近三年”是指2015年9月30日至2018年9月30日。 2. 关于提交财务审计报告的年份要求: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如在当年6月30日以前,则近三年指上上个年度往前推算的三年,如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1日,则 “近三年”是指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如在当年6月30日以后,则近三年是指上个年度往前推算的3年,如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8年7月1日,则“近三年”是指2015年度、2016年度、 2017年度。 3. 本磋商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不包括本数。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 基金管理机构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有无重大过失、是否受到行政主管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罚。 2、 基金及基金管理机构有关讼诉、仲裁、担保、其他或有风险事项的说明及相关材料。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 除本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磋商文件中出现的类似于“近三年”或“前三年”、 “近五年”或“前五年”均指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前 3 年或前 5 年,以此类推。如: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10 月 1 日,则“近三年”是指 2015 年 9 月 30 日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次股权收购交易事项,公司将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目标公司 2016 年度净资产、税后经营性净利润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因发行人调整会计处理所作的修订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资产管理计划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和托管人组成。本报告经托管人复核,未经审计。本报告将递交中国证监会,并以同约定的方式告知委托人。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根据中国证监会针对反馈回复的进一步补充意见,针对《补充法律意见书(二)》中相关反馈问题回复补充更新回复如下: 1) 舟语然、福睿晖、睿临兰为苏州旭创员工持股平台,朱皞持有舟语然 2.98%份额,上述各方不为一致行动人且与高管及其持股平台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发行人不存在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申请机构全称 (盖章) 机构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