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值测试. 在业绩补偿期限届满时,风神股份应书面指定一家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且经橡胶公司书面认可的第一等级的评估机构,对桂林倍利的商标和专利分别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评估报告以确定业绩补偿期限最后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商标和专利的更新价值。进行前述减值测试时商标和专利各自的资产范围应与交易评估时的资产范围完全一致,不考虑交易后桂林倍利新增无形资产的情形,该减值测试应与评估师的评估采用相同的评估方法、评估假设、评估系数、评估依据及标准。基于上述评估报告及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风神股份应准备一份《业绩补偿期限期末重大资产重组注入资产减值测试之专项报告》,载明减值的确定及数额(如有)。风神股份应自担成本和费用书面指定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就该减值测试出具一份专项审核意见(―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意见‖)。 (i) 商标获准价值与商标更新价值的差额为正(―商标减值额‖),且 (ii) [ 商 标减值额)/(商标获准价值)] > [(已根据上述―业绩补偿机制‖对商标作为补偿转让的风神股份 A 股总数(当橡胶公司在该条项下无需进行其他补偿))/(商标对应股份数)];则橡胶公司应另行就商标的减值补偿风神股份,另需补偿的风神股份 A 股数量应按照如下方式确定: 就商标减值需作为补偿转让的风神股份 A 股数量= (商标减值额 / 橡胶公司认购的风神股份A 股的发行价格)-已根据上述―业绩补偿机制‖转让的风神股份 A 股总数(当橡胶公司在该条项下无需进行其他补偿)。 (i) 专利获准价值与专利更新价值的差额为正(―专利减值额‖),且 (ii) [(专利减值额)/(专利获准价值)] > [(已根据上述―业绩补偿机制‖针对专利作为补偿转让的风神股份A 股总数(当橡胶公司在该条项下无需进行其他补偿)) /(专利对应股份数)];则橡胶公司应另行就专利的减值补偿风神股份,另需补偿的风神股份 A 股数量应按照如下方式确定: 就专利减值需作为补偿转让的风神股份 A 股数量= (专利减值额 / 橡胶公司认购的风神股份A 股的发行价格)-已根据上述―业 绩补偿机制‖转让的风神股份 A 股总数(当橡胶公司在该条项下无需进行其他补偿)。 在不影响上述―业绩补偿机制‖及―减值测试‖条款适用的情况下,与商标相关的补偿股份总数应以商标对应股份数为上限,而与专利相关的补偿股份总数应以专利对应股份数为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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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减值测试. 在业绩补偿期限届满时,风神股份应书面指定一家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且经橡胶公司书面认可的第一等级的评估机构,对桂林倍利的商标和专利分别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评估报告以确定业绩补偿期限最后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商标和专利的更新价值。进行前述减值测试时商标和专利各自的资产范围应与交易评估时的资产范围完全一致,不考虑交易后桂林倍利新增无形资产的情形,该减值测试应与评估师的评估采用相同的评估方法、评估假设、评估系数、评估依据及标准。基于上述评估报告及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风神股份应准备一份《业绩补偿期限期末重大资产重组注入资产减值测试之专项报告》,载明减值的确定及数额(如有)。风神股份应自担成本和费用书面指定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就该减值测试出具一份专项审核意见(―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意见‖在业绩补偿期限届满时,风神股份应书面指定一家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且经橡胶公司书面认可的第一等级的评估机构,对桂林倍利的商标和专利分别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评估报告以确定业绩补偿期限最后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商标和专利的更新价值。进行前述减值测试时商标和专利各自的资产范围应与交易评估时的资产范围完全一致,不考虑交易后桂林倍利新增无形资产的情形,该减值测试应与评估师的评估采用相同的评估方法、评估假设、评估系数、评估依据及标准。基 于上述评估报告及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风神股份应准备一份《业绩补偿期限期末重大资产重组注入资产减值测试之专项报告》,载明减值的确定及数额(如有)。风神股份应自担成本和费用书面指定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就该减值测试出具一份专项审核意见(―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意见‖)。
(i) 商标获准价值与商标更新价值的差额为正(―商标减值额‖),且
(ii) [ 商 标减值额)/(商标获准价值)] > [(已根据上述―业绩补偿机制‖对商标作为补偿转让的风神股份 已根据上述―业绩补偿机制‖针对商标作为补偿转让的风神股份 A 股总数(当橡胶公司在该条项下无需进行其他补偿))/(商标对应股份数)];则橡胶公司应另行就商标的减值补偿风神股份,另需补偿的风神股份 A 股数量应按照如下方式确定: 就商标减值需作为补偿转让的风神股份 A 股数量= (商标减值额 / 橡胶公司认购的风神股份A 股的发行价格)-已根据上述―业绩补偿机制‖转让的风神股份 A 股总数(当橡胶公司在该条项下无需进行其他补偿)。
(i) 专利获准价值与专利更新价值的差额为正(―专利减值额‖),且
(ii) [(专利减值额)/(专利获准价值)] > [(已根据上述―业绩补偿机制‖针对专利作为补偿转让的风神股份A 股总数(当橡胶公司在该条项下无需进行其他补偿)) /(专利对应股份数)];则橡胶公司应另行就专利的减值补偿风神股份,另需补偿的风神股份 A 股数量应按照如下方式确定: 就专利减值需作为补偿转让的风神股份 A 股数量= (专利减值额 / 橡胶公司认购的风神股份A 股的发行价格)-已根据上述―业 绩补偿机制‖转让的风神股份 股的发行价格)-已根据上述―业绩补偿机制‖转让的风神股份 A 股总数(当橡胶公司在该条项下无需进行其他补偿)。 在不影响上述―业绩补偿机制‖及―减值测试‖条款适用的情况下,与商标相关的补偿股份总数应以商标对应股份数为上限,而与专利相关的补偿股份总数应以专利对应股份数为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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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减值测试. 在业绩补偿期限届满时,风神股份应书面指定一家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且经橡胶公司书面认可的第一等级的评估机构,对桂林倍利的商标和专利分别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评估报告以确定业绩补偿期限最后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商标和专利的更新价值。进行前述减值测试时商标和专利各自的资产范围应与交易评估时的资产范围完全一致,不考虑交易后桂林倍利新增无形资产的情形,该减值测试应与评估师的评估采用相同的评估方法、评估假设、评估系数、评估依据及标准。基于上述评估报告及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风神股份应准备一份《业绩补偿期限期末重大资产重组注入资产减值测试之专项报告》,载明减值的确定及数额(如有)。风神股份应自担成本和费用书面指定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就该减值测试出具一份专项审核意见(―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意见‖在业绩补偿期限届满时,风神股份应书面指定一家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且经橡胶公司书面认可的第一等级的评估机构,对桂林倍利的商标和专利分别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评估报告以确定业绩补偿期限最后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商标和专利的更新价值。进行前述减值测试时商标和专利各自的资产范围应与交易评估时的资产范围完全一致,不考虑交易后桂林倍利新增无形资产的情形,该减值测试应与评估师的评估采用相同的评估方法、评估假设、评估系数、评估依据及标准。基于上述评估报告及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风神股份应准备一份《业绩补偿期限期末重大资产重组注入资产减值测试之专项报告》,载明减值的确定及数额(如有)。风神股份应自担成本和费用书面指定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就该减值测试出具一份专项审核意见 (“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意见”)。
(i) 商标获准价值与商标更新价值的差额为正(―商标减值额‖),且商标获准价值与商标更新价值的差额为正(“商标减值额”),且
(ii) [ 商 标减值额)/(商标获准价值)] > [(已根据上述―业绩补偿机制‖对商标作为补偿转让的风神股份 商标减值额)/(商标获准价值)]>[(已根据上述“业绩补偿机制”针对商标作为补偿转让的风神股份 A 股总数(当橡胶公司在该条项下无需进行其他补偿))/(商标对应股份数)];则橡胶公司应另行就商标的减值补偿风神股份,另需补偿的风神股份 股总数(当橡胶公司在该条项下无需进行其他补偿))/(商标对应股份数)];则橡胶公司应另行就商标的减值补偿风神股份,另需补偿的风神股份 A 股数量应按照如下方式确定: 就商标减值需作为补偿转让的风神股份 A 股数量= (商标减值额 / 橡胶公司认购的风神股份A 股的发行价格)-已根据上述―业绩补偿机制‖转让的风神股份 橡胶公司认购的风神股份 A 股的发行价格))-已根据上述“业绩补偿机制”转让的风神股份 A 股总数(当橡胶公司在该条项下无需进行其他补偿)。
(i) 专利获准价值与专利更新价值的差额为正(―专利减值额‖),且
(ii) [(专利减值额)/(专利获准价值)] > [(已根据上述―业绩补偿机制‖针对专利作为补偿转让的风神股份A 股总数(当橡胶公司在该条项下无需进行其他补偿)) /(专利对应股份数)];则橡胶公司应另行就专利的减值补偿风神股份,另需补偿的风神股份 A 股数量应按照如下方式确定: 就专利减值需作为补偿转让的风神股份 A 股数量= (专利减值额 / 橡胶公司认购的风神股份A 股的发行价格)-已根据上述―业 绩补偿机制‖转让的风神股份 A 股总数(当橡胶公司在该条项下无需进行其他补偿)。 在不影响上述―业绩补偿机制‖及―减值测试‖条款适用的情况下,与商标相关的补偿股份总数应以商标对应股份数为上限,而与专利相关的补偿股份总数应以专利对应股份数为上限。专利获准价值与专利更新价值的差额为正(“专利减值额”),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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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法律意见书
减值测试. 在业绩补偿期限届满时,风神股份应书面指定一家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且经橡胶公司书面认可的第一等级的评估机构,对桂林倍利的商标和专利分别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评估报告以确定业绩补偿期限最后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商标和专利的更新价值。进行前述减值测试时商标和专利各自的资产范围应与交易评估时的资产范围完全一致,不考虑交易后桂林倍利新增无形资产的情形,该减值测试应与评估师的评估采用相同的评估方法、评估假设、评估系数、评估依据及标准。基于上述评估报告及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风神股份应准备一份《业绩补偿期限期末重大资产重组注入资产减值测试之专项报告》,载明减值的确定及数额(如有)。风神股份应自担成本和费用书面指定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就该减值测试出具一份专项审核意见(―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意见‖在业绩补偿期限届满时,风神股份应书面指定一家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且经橡胶公司书面认可的第一等级的评估机构,对桂林倍利的商标和专利分别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评估报告以确定业绩补偿期限最后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商标和专利的更新价值。进行前述减值测试时商标和专利各自的资产范围应与交易评估时的资 产范围完全一致,不考虑交易后桂林倍利新增无形资产的情形,该减值测试应与评估师的评估采用相同的评估方法、评估假设、评估系数、评估依据及标准。基于上述评估报告及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风神股份应准备一份《业绩补偿期限期末重大资产重组注入资产减值测试之专项报告》,载明减值的确定及数额(如有)。风神股份应自担成本和费用书面指定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就该减值测试出具一份专项审核意见(―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意见‖)。
(i) 商标获准价值与商标更新价值的差额为正(―商标减值额‖),且
(ii) [ 商 标减值额)/(商标获准价值)] > [(已根据上述―业绩补偿机制‖对商标作为补偿转让的风神股份 已根据上述―业绩补偿机制‖针对商标作为补偿转让的风神股份 A 股总数(当橡胶公司在该条项下无需进行其他补偿))/(商标对应股份数)];则橡胶公司应另行就商标的减值补偿风神股份,另需补偿的风神股份 A 股数量应按照如下方式确定: 就商标减值需作为补偿转让的风神股份 A 股数量= (商标减值额 / 橡胶公司认购的风神股份A 股的发行价格)-已根据上述―业绩补偿机制‖转让的风神股份 A 股总数(当橡胶公司在该条项下无需进行其他补偿)。
(i) 专利获准价值与专利更新价值的差额为正(―专利减值额‖),且
(ii) [(专利减值额)/(专利获准价值)] > [(已根据上述―业绩补偿机制‖针对专利作为补偿转让的风神股份A 股总数(当橡胶公司在该条项下无需进行其他补偿)) /(专利对应股份数)];则橡胶公司应另行就专利的减值补偿风神股份,另需补偿的风神股份 A 股数量应按照如下方式确定: 就专利减值需作为补偿转让的风神股份 A 股数量= (专利减值额 / 橡胶公司认购的风神股份A 股的发行价格)-已根据上述―业 绩补偿机制‖转让的风神股份 股的发行价格)-已根据上述―业绩补偿机制‖转让的风神股份 A 股总数(当橡胶公司在该条项下无需进行其他补偿)。 在不影响上述―业绩补偿机制‖及―减值测试‖条款适用的情况下,与商标相关的补偿股份总数应以商标对应股份数为上限,而与专利相关的补偿股份总数应以专利对应股份数为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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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减值测试. 在业绩补偿期限届满时,风神股份应书面指定一家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且经橡胶公司书面认可的第一等级的评估机构,对桂林倍利的商标和专利分别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评估报告以确定业绩补偿期限最后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商标和专利的更新价值。进行前述减值测试时商标和专利各自的资产范围应与交易评估时的资产范围完全一致,不考虑交易后桂林倍利新增无形资产的情形,该减值测试应与评估师的评估采用相同的评估方法、评估假设、评估系数、评估依据及标准。基于上述评估报告及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风神股份应准备一份《业绩补偿期限期末重大资产重组注入资产减值测试之专项报告》,载明减值的确定及数额(如有)。风神股份应自担成本和费用书面指定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就该减值测试出具一份专项审核意见(―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意见‖)。
(i) 商标获准价值与商标更新价值的差额为正(―商标减值额‖),且
(ii) [ 商 标减值额)/(商标获准价值)] > [(已根据上述―业绩补偿机制‖对商标作为补偿转让的风神股份 A 股总数(当橡胶公司在该条项下无需进行其他补偿))/(商标对应股份数)];则橡胶公司应另行就商标的减值补偿风神股份,另需补偿的风神股份 A 股数量应按照如下方式确定: 就商标减值需作为补偿转让的风神股份 A 股数量= (商标减值额 / 橡胶公司认购的风神股份A 股的发行价格)-已根据上述―业绩补偿机制‖转让的风神股份 A 股总数(当橡胶公司在该条项下无需进行其他补偿)。
(i) 专利获准价值与专利更新价值的差额为正(―专利减值额‖),且
(ii) [(专利减值额)/(专利获准价值)] > [(已根据上述―业绩补偿机制‖针对专利作为补偿转让的风神股份A 股总数(当橡胶公司在该条项下无需进行其他补偿)) /(专利对应股份数)];则橡胶公司应另行就专利的减值补偿风神股份,另需补偿的风神股份 A 股数量应按照如下方式确定: 就专利减值需作为补偿转让的风神股份 A 股数量= (专利减值额 / 橡胶公司认购的风神股份A 股的发行价格)-已根据上述―业 绩补偿机制‖转让的风神股份 股的发行价格)-已根据上述―业绩补偿机制‖转让的风神股份 A 股总数(当橡胶公司在该条项下无需进行其他补偿)。 在不影响上述―业绩补偿机制‖及―减值测试‖条款适用的情况下,与商标相关的补偿股份总数应以商标对应股份数为上限,而与专利相关的补偿股份总数应以专利对应股份数为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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