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资产 样本条款

出售资产. 先锋新材和先锋弘业同意,以 2017 年 6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根据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确定出售资产和负债范围,但前述拟转让的负债不包括截至评估基准日先锋新材向开心投资和香港圣泰戈提供担保形成的或有负债。该等出售资产可以根据出售资产基准日至出售资产交割日期间经先锋新材和先锋弘业双方确认的资产变动情况进行调整。
出售资产. (1)出售广州创幻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25%的股权 2016 年 9 月 12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美盛二次元分别与乐羽天奇(北京)文 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及陈坚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分别约定以人民币 1,875 万元转让所持有的广州创幻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12.50%的股权,合计 25%的股权。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已收到全部股权转让款。转让后,美盛二次元持有广州创幻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比例为 10%。
出售资产. (1)出售吉安八维 2018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与江西日辉农牧有限公司签订《吉安八维农业发展有 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约定:截至 2018 年 11 月 30 日,吉安八维经审计的净资产为 1,600.52 万元,发行人同意将其所持吉安八维 40%的股权(共 650 万元实际出资额) 以 800.26 万元转让给江西日辉农牧有限公司,江西日辉农牧有限公司同意在合同生效 之日起分 6 个月以现金形式向发行人支付上述股权转让款,付款时间为每月 10 日前。 2019 年 12 月 25 日,吉安八维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发行人向江西日辉农牧有限 公司转让认缴出资额为 1,200 万元的股权,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 同日,发行人与江西日辉农牧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发行人将持有的在吉安八维认缴出资额为 1,200 万元的股权转让给江西日辉农牧有限公司,转让价格 为 800.26 万元。 吉安八维已就上述股权转让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20 年 3 月 28 日,发行人与江西日辉农牧有限公司签订《吉安八维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相关事项补充协议》,约定对于江西日辉农牧有限公司尚未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 3,747,400 元,江西日辉农牧有限公司应自 2020 年 4 月(含当月)起每个月 向发行人还款不少于 10 万元,全部剩余的股权转让价款在 24 个月内偿还完毕,即 2022 年 3 月 31 日前还清全部剩余股权转让款,发行人同意免除江西日辉农牧有限公司截至该补充协议签署日的其未付转让款的利息及逾期违约金。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江西日辉农牧有限公司未按上述协议的约定履行每月还款的义务。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日,江西日辉农牧有限公司已支付 426.52 万元股权转让价款, 尚有 373.74 万元的股权转让价款未支付。
出售资产. 出售资产为截至出售资产评估基准日嘉瑞新材除货币资金外的全部资产。 根据国融兴华出具的国融兴华评报字[2011]第 062 号《资产评估报告书》,截 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总资产评估值为 17,915.62 万元,其中主要为货 币资金评估值 2,089.61 万元、其他应收款评估值 11,609.57 万元、长期股权投资 评估值 3,232.02 万元、固定资产评估值 984.40 万元。负债评估值为 42,656.03 万元。 据此,出售资产评估价值为 15,826.01 万元。根据《重大资产重组协议》,本 次拟出售资产原定价为 16,000 万元。 根据国融兴华出具的国融兴华评报字[2012]第 044 号《资产评估报告书》,截 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总资产账面值 12,401.03 万元,评估值 17,656.50 万元,增值 5,265.48 万元,增值率 42.38%。其中货币资金 303.59 万元,因此,
出售资产. 2015 年,发行人向姜峰出售资产汽车一辆,该价格系以账面净值确定。
出售资产. 3. 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出售资产. 指资产出售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向资产购买方出售标的资产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