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签署各方 样本条款

协议签署各方. L&M HOLDINGS,即 L&M,以下简称“受益公司”或“受益人”;法尚控股简式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出资公司”或“出资人”。受益人和出资人被分别称为“一方”,被合称为“双方”。
协议签署各方. 甲方: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乙方:德国科莱特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协议签署各方. 出让方:太原双塔刚玉(集团)有限公司受让方: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
协议签署各方. 甲方:重庆思极星能科技有限公司
协议签署各方. 一、天津新远景优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新远景”),主要经营场所为天津开发区新城西路 00 号滨海金融街 0 号楼三层 X000 室,执行事务合伙人为远景万方(天津)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委派代表:张顺)
协议签署各方. 甲方:深圳市国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协议签署各方. 甲方: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乙方:杨师芳 丙方:东莞市骏鸿光学材料有限公司 丁方:苏灿军 公司以人民币 3,200 万元受让杨师芳持有的骏鸿光学 46.71%的股权(认缴出资额 467.1 万元)。股权转让对价分期支付:于交易协议生效后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 30%即 960 万元,于交割日后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 40%即 1,280 万元,于交割日后三个月内支付 30%即 960 万元。 公司以人民币 600 万元认购骏鸿光学 87.59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增资价款 分期支付:于交易生效后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 300 万元,于交割日后三个月内支 付229.93 万元,剩余70.07 万元将根据标的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由纳尔股份、苏灿军按认缴出资比例同步实缴到位。 股权转让及增资完成后,骏鸿光学的股权结构如下; 本次交易后标的公司设董事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纳尔股份有权提名 2 名,苏灿军有权提名 1 名,董事长由纳尔股份提名的董事担任。
协议签署各方. 1、甲方: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成都办事处
协议签署各方. 发行人:西北轴承 认购人:宝塔石化
协议签署各方. 甲方:斯太尔动力(江苏)投资有限公司乙方:上海惠天然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目标公司:青海恒信融锂业科技有限公司 2、股权转让 参照《评估报告》确定的目标公司评估值,双方协商确定乙方受让甲方所持目标公司 51%股权的交易价款总额为 46,000 万元。本协议生效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的 5,000 万元定金自动转为对等金额的股权转让价款。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乙方应一次性支付剩余股权转让价款 41,000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