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承诺补偿 样本条款

业绩承诺补偿. 1、 盈利预测补偿
业绩承诺补偿. 业绩承诺期内每年度结束后,百洋股份将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火星时代累计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意见。如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期内截至当期期末实际实现净利润数未达到交易对方承诺金额的,则业绩补偿义务人应就未达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的部分向上市公司承担补偿责任。其中净利润系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 业绩承诺补偿方式 业绩补偿义务人就未达到当期累计承诺净利润的部分向上市公司承担补偿责任的,优先由新余火星人以股份方式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不足部分由交易对方新余火星人、王琦根据所持标的公司的股权比例以自有或自筹现金进行补偿,交易对方及王琦之配偶侯青萍就业绩补偿义务人的业绩承诺补偿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2) 业绩承诺补偿数额 交易对方当期应补偿总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实现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内三年累积承诺净利润总额×标的资产交易作价-业绩承诺期内累积已补偿金额 新余火星人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交易对方当期应补偿总额÷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股份发行价格,应补偿股份数量的上限为本次交易中交易对方出售标的公司股权所获得的全部上市公司股份及因上市公司实施转增或股票股利分配而获得的股份(如有),股份不足补偿的部分,应以现金支付。
业绩承诺补偿. 在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期每一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若标的公司实现的净利润数低于承诺净利润数,由上市公司以 1 元的总对价回购当年应回购的股份并及时予以注销。当年应回购的股份数量=(对应会计年度承诺净利润-对应会计年度实际净利润)÷业绩承诺年度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总和×15.5 亿元 (15.5 以为目标公司评估预计值,各方在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后另行协商)÷本次发行价格。 业绩补偿责任人当年应补偿股份数量超过其通过本次交易所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数,则其应就超出部分以现金方式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补偿的现金金额应当等同于超出部分的股份数×本次交易的发行价格。 在各年计算的应补偿股份数小于或等于 0 时,按 0 取值,即已经补偿的股份不冲回。
业绩承诺补偿. 在业绩承诺期内,如上海仁杏累计实际净利润数低于累计承诺净利润数,则乙方应当以现金方式对甲方进行补偿,业绩补偿金额=(业绩承诺期累计承诺净利润-业绩承诺期累计实际净利润)÷业绩承诺期累计承诺净利润×标的资产交易价格。 乙方同意由甲方聘请的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分别于业绩承诺期间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对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期每一年度净利润实现情况进行专项审核 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 双方同意,以上述审计机构审核并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确认的业绩承诺期间的净利润实现情况作为乙方是否需要向甲方进行补偿及补偿金额的确定依据。
业绩承诺补偿. 交易对方龙秋华和龙伟华承诺龙华农牧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税后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4,100 万元、4,920 万元、5,904 万元。 若龙华农牧在2016 年、2017 年、2018 年任一年度当年实际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即实际净利润)小于当年承诺净利润数(即承诺净利润),则应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补偿: (1) 若(当期承诺净利润数-当期实现净利润数)/当期承诺净利润数≤15%,则差额部分由业绩承诺方以现金补偿,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现金补偿数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已补偿数额。已补偿数额=截至上一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截至上一期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 (2) 若(当期承诺净利润数-当期实现净利润数)/当期承诺净利润数>15%,则差额部分由业绩承诺方以股份进行补偿,计算公式如下: 当年应补偿的股份数量=(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之和*标的资产交易对价/ 本次发行价格-已补偿数额。已补偿数额=已补偿的现金金额*(标的资产交易对价/业绩承诺期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之和)/本次发行价格+已补偿股份数。 若业绩承诺方自本次交易中取得可用于补偿的股份不足以补偿的,则其应以现金补足差额部分。计算公式如下: 当年补偿现金数=(当年应补偿的股份数量-业绩承诺方取得的可用于补偿的股份)*本次发行价格。
业绩承诺补偿. 在本协议所述业绩承诺期内任一会计年度,如目标公司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数小于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乙方应首先以其因本次重组获得的甲方股份进行补偿,前述股份不足补偿的,由乙方以从二级市场购买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的甲方股份进行补偿。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应补偿的股份数量=(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内各年度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标的资产交易对价÷本次发行价格-业绩承诺期内累积已补偿股份数。 乙方累积补偿的总金额不超过本次重组标的资产交易对价。
业绩承诺补偿. 如普拉尼德在 2023 年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数小于 2023 年承诺净利润数的 90%(含 本数),或 2023 年与 2024 年实现的净利润小于 2023 年及 2024 年承诺净利润数之和的 90%(含本数),则交易对方应向上市公司及香港瑞玛进行补偿,具体补偿计算公式如下:
业绩承诺补偿. 鉴于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次交易暂未签订明确的业绩补 偿协议。根据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交易对方李杰、陈小清、徐华斌同意对宜昌人福 2020-2022 年业绩作出承诺,具 体业绩承诺及补偿等事项,由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另行签订的业绩补偿协议约定,届时将对业绩承诺金额、补偿方式等进行明确。业绩补偿协议主要内容将在重组 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业绩承诺补偿. 业绩承诺期内的各个会计年度内,如美杰姆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际净利润数低于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则交易对方应以现金方式承担补偿责任。各年实际净利润超出该年承诺净利润的部分在之后承诺年度实际净利润未达到承诺净利润时可用于弥补差额。 在业绩承诺期内的各个会计年度内,当年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际净利润)÷业绩承诺期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总和×100%]× 标的资产交易价款–已补偿金额。在计算的当年应补偿金额小于或等于 0 时,按 0 取值,即已经补偿的金额不冲回。 交易对方根据各自向收购方转让美杰姆股权的比例分别承担补偿责任。 若交易对方任意一方持有的现金不足以覆盖全部补偿金额,交易对方应根据监管机构及上市公司要求的方式出售持有的限售股票,用获得的现金支付剩余补偿金额;仍不足部分,由交易各方另行协商。
业绩承诺补偿. 根据《利润承诺及补偿协议》,黄晓东、张目、陈荣以及上海携励承诺标的公司的业绩如下: 标的公司 2018 年、2019 年以及 2020 年经具有相关证券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审计的合并报表口径下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40,000 万元、48,800 万元和 59,536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