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奖励 样本条款

业绩奖励.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未设置业绩奖励条款。
业绩奖励. 指 本协议第 3.1 条规定的业绩奖励。
业绩奖励. 如江南园林 100%股权在承诺年度内每年均能完成业绩承诺,且在承诺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总和超出承诺的 100%股权的净利润总和(即承诺年度 100%股权对应的净利润总和高于 6,000 万元+7,500 万元+9,375 万元=22,875 万元),在承诺年度结束并经由上市公司聘请的交易对方认可的、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江南园林进行审计后,实现净利润超出承诺的 100%股权的净利润总和中的 30%,将作为业绩奖励由江南园林支付给江南园林核心团队。
业绩奖励. 保证期间届满后,如点点北京累计实现的净利润超出其承诺净利润,趣点投资有权要求上市公司将超额部分的 50%以现金或其他经趣点投资和上市公司共同认可的方式支付给趣点投资作为奖励。
业绩奖励. A、如业绩补偿测算期间内爱赛克三年累计净利润实现数超过净利润承诺数之和,爱赛克将对该公司管理层实施业绩奖励。业绩奖励的计算公式为:业绩奖励总额=(爱赛克业绩补偿测算期间内三年累计净利润实现数-爱赛克业绩补偿测算期间内三年净利润承诺数之和)×50%。 上述业绩奖励总额不应超过富士达科技、宋学昌、窦佩珍自本次交易所获得的交易对价的 20%。
业绩奖励. A、如业绩补偿测算期间内凤凰自行车三年累计净利润实现数超过净利润承诺数之和,凤凰自行车将对凤凰自行车管理层实施业绩奖励。业绩奖励的计算公 式为:业绩奖励总额=(凤凰自行车业绩补偿测算期间内三年累计净利润实现数-凤凰自行车业绩补偿测算期间内三年净利润承诺数之和)×50% 。
业绩奖励. 1、考虑到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的实际净利润可能会超过承诺净利润,经与交易对方友好协商,本次交易设置超额业绩奖励,超额业绩奖励实施的前提是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期限内实际净利润超过承诺净利润。设置超额业绩奖励条款,是为了激励奖励对象充分调动积极性,创造超预期的业绩,从而维护上市公司及其投资者的利益。
业绩奖励.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则及市场惯例,采用现金或股权等多种方式对枫彩生态核心管理层和技术骨干予以激励,使枫彩生态核心管理层和技术骨干于利润补偿承诺期内在超额完成累计业绩承诺额后所获得的收益(扣除年薪后的收入)不低于超额净利润(即枫彩生态补偿承诺期内实际实现的扣非净利润数减去累计业绩承诺额后金额)的 30%。
业绩奖励. 根据业绩任务完成率情况,返点总消耗的 0%-8%; 2、战略考核奖励:针对产品运营质量、特定行业客户服务情况等,返点 对 应 客 户 消 耗 的 0%-6.5%; 3、搜索产品奖励:根据搜索产品现金消耗任务完成率情况,返点对应产品消耗的 0%-5%; 4、非搜索产品奖励:根据非搜索产品现金消耗任务完成率情况,返点对 应 产 品 消 耗 的 0%-10%。 1、
业绩奖励. 根据业绩任务完成率情况,返点总消耗的 0%-7%; 2、运营流量产品考核奖励:根据季风项目、展示项目、认证项目排名、完成,通过率等奖励返点; 3、运营非流量产品考核奖励:根据可信百科、培训等完成情况奖励返点。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