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一) 双方经协商可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 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合同。
2. 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3. 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 转租、转借承租房屋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以及改变租赁用途的;
(2) 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3) 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的:
(4) 逾期 3 个月未交纳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的:
(5) 拖欠租金累计 3 个月以上的。
4.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需提前 3 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 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 甲方未尽本合同约定的修缮义务,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3. 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 严重影响甲方正常办公,经甲方正式通知仍不予整改的;
(2) 擅自转租、转借租赁物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租赁物结构或改变租赁用途的;
(3) 损坏租赁物,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 利用租赁物存放危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的;
(5) 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缴纳租金,逾期超过三个月的;
(6) 未按本合同约定缴纳应当由乙方承担的各项费用,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总计超过 10 万元的;
(7) 发生消防、安全生产等重大安全事故无法继续经营的;
4. 甲方依据上述情形提前解除合同时,应书面通知乙方。通知送达乙方之日,本合同解除。乙方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 7 个自然日内依本合同有关约定搬离租赁场所,交回租赁物并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相关费用。租金及其它费用结算到租赁房屋交还甲方之日。为保障甲方就违约 金、租金及其它费用能够得到合理赔付,乙方同意甲方可以采取扣押乙方财产等一切保全措施。
5. 租赁期间,因不可抗力或政府政策调整、征收等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乙方应无条件腾退。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 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合同。
2. 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经营范围)经营的,经甲方多次要求整改未进行整改的行为,甲方有权即时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3. 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履行相关责任(义务)的。
4. 甲方未尽房屋(场地)修缮义务,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 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 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 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居住。
(2) 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居住的。
3、 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 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 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 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7) 拖欠房租累计1个月以上。
4、 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 1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5、 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6、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9.1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变更、终止本合同。
9.2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 甲乙双方可以协商变更、解除本合同。
2、 有以下情形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 因甲方未能协助乙方按时取得国有土地不动产权证书或《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逾期超过 6 个月的。
3、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 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及时支付投资保证金,逾期 30 日以上的;
(2) 乙方擅自改变该项目建设规划,经甲方书面通知仍不整改的;
(3) 因乙方原因延期开工超过 6 个月的;
(4) 非因甲方原因,未能取得土地使用权的;
(5) 乙方投资强度不达合同约定标准的;
(6) 乙方擅自转让土地使用权,限期未改正的;
(7) 乙方有其他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经甲方书面要求整改,逾期三个月仍未整改完成的。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保险人将按以下约定减少本合同项下的被保险人: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 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合同。
2、 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1) 乙方利用经营场所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经营方式有损学校“服务育人”形象,造成恶劣影响的;
(2) 经核实,乙方实际运营与交易条件要求严重不符的;
(3)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损坏房屋的;
(4) 乙方利用经营场所或经营合同,进行投资、联营、入股、抵押等经营活动;
(5) 利用经营场地存放危险品,造成重大安全隐患或责任事故的;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 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合同,甲方收回租赁房屋。
2. 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2) 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的;
(3) 逾期未交纳房屋租金以及按本合同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给甲方造成损害的;
(4) 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或其它费用超过 15 日;
(5)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消防、安全生产等重大安全事故乙方未进行整改的。
3. 甲方依据上述情形提前解除合同时,应书面通知乙方。通知送达乙方之日,本合同解除。乙方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 7 个自然日内依本合同有关约定搬离租赁场所,交回租赁房屋并支付违约金等相关费用。租金及其它费用结算到租赁房屋交还甲方之日。为保障甲方就违约金、租金及其它费用能够得到合理赔付,乙方同意甲方可以采取留置、变卖乙方财产等一切保全措施。
4. 乙方如因自身经营原因可在保持法人不变的情况下进行合同变 更,合同变更前应书面通知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