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on use of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Clause in Contracts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 供应商可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其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 21.2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修改或撤回的通知应按第 17 款和第 18 款规定进行准备、密封、标注和递送。 21.3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修改响应文件。 21.4 供应商不得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至第 16 款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期满前撤回其响应文件。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第 15.7 款规定没收其磋商保证金。

Appears in 2 contracts

Samples: 竞争性磋商文件, 竞争性磋商文件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 供应商可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其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20.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且该通知需其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21.2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修改或撤回的通知应按第 20.2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按第 16 和 17 款和第 18 款规定进行准备、密封、标注和递送条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或“撤回响应文件”字样21.3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修改响应文件20.3 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21.4 供应商不得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至第 16 款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期满前撤回其响应文件。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第 15.7 款规定没收其磋商保证金20.4 供应商不得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响应文件

Appears in 2 contracts

Samples: 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文件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 供应商可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其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通知采购代理机构,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 21.2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修改或撤回的通知应按第 17 款和第 18 款规定进行准备、密封、标注和递送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文件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和“撤回”字样。修改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 21.3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修改响应文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作任何修改。 21.4 供应商不得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至第 16 款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期满前撤回其响应文件。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第 15.7 款规定没收其磋商保证金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至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投标

Appears in 1 contract

Samples: 采购文件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 供应商可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其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 21.2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修改或撤回的通知应按第 17 款和第 18 款规定进行准备、密封、标注和递送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修改或撤回的通知应按第17款和第18款规定进行准备、密封、标注和递送。 21.3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修改响应文件。 21.4 供应商不得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至第 16 款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期满前撤回其响应文件。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第 15.7 款规定没收其磋商保证金供应商不得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至第16款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期满前撤回其响应文件。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第15.7款规定没收其磋商保证金

Appears in 1 contract

Samples: 磋商文件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 供应商可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其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且该通知需 其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21.2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修改或撤回的通知应按第 20.1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按第 16 和 17 款和第 18 款规定进行准备、密封、标注和递送条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或“撤回响应文件”字样21.3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修改响应文件20.2 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21.4 供应商不得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至第 16 款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期满前撤回其响应文件。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第 15.7 款规定没收其磋商保证金20.3 供应商不得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响应文件

Appears in 1 contract

Samples: 竞争性磋商文件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 供应商可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其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18.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在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21.2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修改或撤回的通知应按第 17 款和第 18 款规定进行准备、密封、标注和递送18.2 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报价,否则将根据供应商须知第 15 条的规定,对其进行相应处罚 21.3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修改响应文件。 21.4 供应商不得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至第 16 款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期满前撤回其响应文件。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第 15.7 款规定没收其磋商保证金。

Appears in 1 contract

Samples: 采购项目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 供应商可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其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书面形式修改、补充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21.2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修改或撤回的通知应按第 17 款和第 18 款规定进行准备、密封、标注和递送修改、补充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补充的响应文件应按本章第18、19、20项规定编制、签署、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补充”字样。 21.3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修改响应文件供应商按本章21.1款撤回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磋商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21.4 供应商不得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至第 16 款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期满前撤回其响应文件。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第 15.7 款规定没收其磋商保证金供应商在磋商有效期内不得修改、撤销其响应文件

Appears in 1 contract

Samples: 磋商采购文件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 供应商可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其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且该通知需其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21.2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修改或撤回的通知应按第 20.1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按第 16 和 17 款和第 18 款规定进行准备、密封、标注和递送条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或“撤回响应文件”字样21.3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修改响应文件20.2 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21.4 供应商不得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至第 16 款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期满前撤回其响应文件。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第 15.7 款规定没收其磋商保证金20.3 供应商不得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响应文件

Appears in 1 contract

Samples: 采购项目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 供应商可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其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19.1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但这种撤回和修改必须在报价截止期前以书面形式送达采购人21.2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修改或撤回的通知应按第 17 款和第 18 款规定进行准备、密封、标注和递送19.2 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照本须知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内层包封上标注“修改”或“撤回”字样21.3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修改响应文件19.3 在报价截止期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21.4 供应商不得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至第 16 款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期满前撤回其响应文件。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第 15.7 款规定没收其磋商保证金19.4 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报价,否则其谈判保证金将被没收

Appears in 1 contract

Samples: 竞争性谈判文件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 供应商可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其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20. 1 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点前,响应供应商可以更改或撤回响应文件,但 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由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响应供应商授权代表签署后递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更改的内容应当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点之后,响应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21.2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修改或撤回的通知应按第 17 款和第 18 款规定进行准备、密封、标注和递送20. 2 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点至响应供应商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内,响应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否则其磋商保证金将不退还21.3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修改响应文件20. 3 响应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在磋商结束后,无论成交与否都不退还 21.4 供应商不得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至第 16 款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期满前撤回其响应文件。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第 15.7 款规定没收其磋商保证金。

Appears in 1 contract

Samples: 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