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专用权 样本条款

商标专用权. 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境内子公司已取得由国家知识产
商标专用权. 经核查,自《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国家商标局核准,发行人新增以下商标的专用权:
商标专用权. 经本所律师核查,期间内,发行人新增取得以下一项商标权: 7136389 第 9 类 秤;衡器;自动计量器 2010.10.21- 2020.10.20
商标专用权. 经核查,自 2022 年 10 月 1 日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新增 3 项商标专用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商标名称 申请/注 册号 类号 核定使用商品/服务项目 注册有效期 所有 权人 1 64158383
商标专用权. 经核查,自《补充法律意见
商标专用权.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注册商标 16 项,其中境 外商标 10 项。
商标专用权. 根据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提供的《商标注册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出具的商标档案,并经本所律师登陆中国商标网查询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商标情况,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共拥有的注册商标如下: 1 湘佳牧业 31 4961621 2028.09.06 中国大陆 申请取得 无 2 湘佳牧业 1 4961622 2029.04.13 中国大陆 申请取得 无
商标专用权. 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国家知识产权局查询证明,并经本所律师查验有关商标注册证书及在国家商标局网站查询结果,补充核查期间,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 在中国境内无新增商标专用权。
商标专用权. 根据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提供的《商标注册证》、注册商标变更证明,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出具的商标档案,并经本所律师登陆中国商标网查询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商标情况,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的注册商标及权利限制情况详见附件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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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标货币 本项目的投标应以人民币计。

  • 削除 削除 6 IP電話事業 電気通信番号規則別表第1第10号に規定する電気通信番号 (別記15(IP電話事業者の電気通信番号)に規定するものに限ります。)を用いて電気通信サービスを提供する協定事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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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系统内转托管 1、 系统内转托管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基金登记结算系统内不同销售机构(网点)之间或证券登记系统内不同会员单位(交易单元)之间进行转托管的行为。 2、 份额登记在登记结算系统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份额系统内转托管按照中国结算的有关规定执行。 3、 份额登记在证券登记系统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变更办理上市交易的会员单位(交易单元)时,可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的系统内转托管。

  • その他の事項 死亡保険⾦受取人の変更]

  • 其他約定事項 甲方為業務或港區安全需要,得隨時派員瞭解乙方使用狀況或請乙方提供有關資料,乙方應予配合。但甲方所派人員應隨身攜帶相關證明文件,如乙方要求提示時,應予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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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表一资格性审查表 合同包1(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及附属设备)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 力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 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