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戶資料. 指就任何貿易服務之提供而向任何滙豐集團成員提供的客戶的任何個人資料、保密資料及/或稅務資料(包括隨附的陳述書、豁免書和同意書),或客戶提供關於某人或某個實體的該等資料(包括任何個人資料或稅務資料),或他人代表客戶提供的資料。
客戶資料. 本行將對有關貴司、貴司帳戶以及帳戶中所進行之交易的資料保密。但是,除非法律另有規定,貴司准許本行和本行成員將有關貴司、貴司帳戶、貴司交易以及貴司所屬之集團公司的任何成員的任何資料提供予下列人士。
客戶資料. Schedule 1: Particulars of the Customer
客戶資料 a. 為使本行能為閣下提供e-Alert服務,閣下須將閣下之資料給予本行並不時更新資料,否則本行可能無法為閣下提供該項服務。
客戶資料. 指任何客戶向鄧白氏提供的資料( 可能包含個人資 料)。 鄧白氏 指美商鄧白氏股份有限公司臺灣分公司,住址為臺北市 民生東路三段一三三號十三樓。
客戶資料. 經本公司要求,客戶應向本公司提供本公司不時為開立、維持、操作及/或關閉任何帳戶之目的而要求的有關客戶及各獲授權人士之身份、客戶之財務狀況及資金來源或其它相關事項之資料及文檔。客戶同意,在本公司收到客戶有關開戶表格更改的通知之前,本公司可依賴於在開戶表格中提供的資料。如客戶或其代表根據本協議或根據本協議訂立的任何協議或與任何帳戶有關的任何協議提供的資訊發生任何重大變更,客戶應及時書面通知本公司。
客戶資料. (a) 假如在本協議及客戶資料聲明中關於一方的資料有任何重大更改,客戶或富士須即時通知對方。
客戶資料. 10.1 如您指示本行代表您的客戶進行某宗中華通證券北向交易 (“客戶交易”),您應就該客戶交易保存任何客戶指示 和賬戶資料的記錄(該等記錄稱為“客戶資料”)不少於 20年(或本行按照中華通法律或中華通市場規則而可能指示您的其他期間)。
客戶資料. 10.1 客戶保證由客戶或代表客戶向OTM就有關期權賬戶開戶所提供的資料皆屬完整,真實及正確。
客戶資料. 15.1 客戶必須不時向貸款人提供關乎開立或持續該等帳戶、設立或持續信貸融通、貸款、信貸、放款或提供財務服務等資料資料。未能提供有關資料資料,可能會導致貸款人不能開立或持續該等帳戶,或設立或持續信貸融通或貸款,或提供財務服務。對於在持續信貸或財務關係的日常過程中向客戶收集資料資料來說,情況亦是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