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担保 样本条款

工程担保. 49.1 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 30 天内、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出具单位及规定的金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可参照使用本招标文 件附表提供的格式。履约担保为中标价与招标控制价或投标报价上限(无招标控制价招标的)的差额,且不高于中标价的 10%。
工程担保. 32.1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
工程担保. 47.1 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同时,中标人应按前附表 2 第 10 项规定的时间、出具单位及前附表 1 第 21 项规定的金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可参照使用本招标文件附表提供的格式。
工程担保. 28.1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约定 (承包人提供该项目成交价5%的履约保函或银行转账款项作为项目履约保证,采购人在竣工验收后的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 回)
工程担保. 42.1 发包人和承包人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应由保证人(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出具。
工程担保. 14.1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约定
工程担保. ‌ 为正确履行本合同,发包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或在签订合同前明确履约担保的有关要求,承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采用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供履约担保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履约担保的有效期,是从提供履约担保之日起至合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发包人应在担保有效期满后的 14 天内将此担保退还给承包人。 发包人在对履约担保提出索赔要求之前,应书面通知承包人,说明导致此项索赔的原因,并及时向担保人提出索赔文件。担保人根据担保合同的约定在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并无须征得承包人的同意,直接向发包人支付索赔价款。 承包人按照第 28.1 款的要求提交了履约担保,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向承包人 提交与履约担保等值的支付担保。支付担保采用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供支付保函所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支付担保的有效期,是从提供支付担保之日起至发包人根据本合同约定支付完除质量保证金以外的全部款项之日止。承包人应在担保有效期满后的 14 天内将此担保退还给发包人。 承包人在对支付担保提出索赔要求之前,应书面通知发包人和造价工程师,说明导致此项索赔的原因,并及时向担保人提出索赔文件。担保人根据担保合同的约定在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并无须征得发包人的同意,直接向承包人支付索赔款额。 合同双方当事人均应确保合同工程担保有效期符合工期合理顺延的要求。若合同一方当事人未能保证延长担保有效期,另一方当事人可向其索赔担保的全部金额。
工程担保. 28.1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约定 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 履约担保的金额:签约合同价的2% 银行保函必须为 广东省内的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或江门市行政区域内 □ 签订本合同时。 ■ 其他时间: 在签订合同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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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かし担保 第41条 発注者は、成果物の引渡しを受けた後において、当該成果物にかしがあることが発見されたときは、受注者に対して相当な期間を定めてそのかしの修補を請求し、又は修補に代え、若しくは修補とともに損害の賠償を請求することができる。

  •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5.1 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

  • 投标的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 用。

  • 决议有效期 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有关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果上市公司在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重组的核准文件,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重组完成日。

  • 工程量清单 1.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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