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支付. 本项目无须承包人带资施工,工程款按以下方式支付。
工程款支付. 本工程无预付款,工程结算审计结束后一年内付审定金额的97%,留审定金额的3%作为工程质保金,缺陷责任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为12个月,缺陷责任期满如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支付审定金额余留的3%。注:所有工程款均支付至中标人基本账户。
工程款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中标后双方协商。
工程款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中标价即为合同价。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90%,余款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待保修期满后且无违约行为扣除维修金后返还(以上均不计息)。
工程款支付. 经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甲方可延期付款。
工程款支付. 工程款以季度时限按实际工程量结算。
工程款支付. (1) 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按合同签约价的30%拨付预付款给乙方作为工程的启动资金。
(2)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工程进度款至合同签约价的85%。
工程款支付. 12.4.1 工程进度款的审核按通用条款的规定执行。
12.4.2 进度款及工程款的支付
工程款支付. 4.1 项目进场后,土建部分完成50%时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40%,全部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格工程量计价款的80%(但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80%);工程经行政审计结算并出具审计报告后支付至审定金额的97%,预留3%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待质量保证期满(12个月,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工程款支付. 11.1 合同生效后,财政资金到账后的 30 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本合同总造价的 60%为预付款。
11.2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方式和时间: 款项名称 拨付工程进度款时间 占合同总造价百 分比 预付款 工程施工合同生效后 30 日内 60% 尾款 工程竣工审价审计结束且财政资金申请到位后 30 日内 余款结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