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资格.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材料或做出书面声明:
投标资格. 1.4.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 3 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 3 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第 3.8 条。
投标资格.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投标资格. 1、法人资格: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投标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投标资格. 1.合格投标人的范围
投标资格. 要求供应商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的条件。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未在“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可参加投标。银行、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
投标资格. 2.1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以及符合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均为合格的投标人。 在新疆本地拥有一定的技术支持和后续服务能力。
投标资格. 2.1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的法定代表人且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以及能够提供资格必备条件和审查项目条件且均应合格的投标人。
投标资格. 1、投标资质等级要求详见前附表第9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