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资格.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材料或做出书面声明:
投标资格.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材料或做出书面声明: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开业不足三年的,自开业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投标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投标资格. 1.4.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 3 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 3 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第 3.8 条。
1.4.2 国内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投标资格. 1. 合格投标人的范围
1.1 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可参加投标。
1.2 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令和条例。
1.3 投标人应具备处理有色金属冶炼废物HW48(321-002-48)的经营资质证书, HW48经营证书中必须含后面括号内小项(000-000-00中铜火法冶炼过程中尾气控制设施产生的飞灰和污泥)。
投标资格. 2.1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以及符合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均为合格的投标人。 在新疆本地拥有一定的技术支持和后续服务能力。
2.2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投标资格. 2.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投标资格.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材料或做出书面声明: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财务状况报告指最近一期年报(至少包含同一时期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最近一期季报(至少包含同一时期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近一年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三者提供一个)。
投标资格. 要求供应商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的条件。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未在“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可参加投标。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
投标资格.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材料或做出书面声明: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开业不足三年的,自开业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 廉政承诺书
5. 经信用中国信息查询,有失信信息记录或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不能成为合格投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