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棄權利 样本条款

放棄權利. 本行的作為、延遲或不作為不影響本行在本條款項下的權利、權力或補償權,或此等權利、權力或補償權的任何進一步或其他行使。本行在本條款項下的權利、權力和補償權均爲附加性質,不排除法律規定的任何權利、權力和補償權。
放棄權利. 32.1 合約任何一方即使沒有行使、延遲、延期或容許延期行使根據合約或在法律或衡平法上享有的任何權利、權力或補救, 也不等於放棄該等權利、權力或補救; 合約任何一方即使只單一次或局部行使該等權利、權力或補救, 也不會因此而被阻止再次行使或進一步行使該等權利、權力或補救, 或被阻止行使任何其他權利、權力或補救; 合約所規定的每一方的權利或補救屬累積性, 並不排除合約、法律或衡平法所訂明的任何其他權利、權力或補救。在不限制以上規定的原則下, 任何一方對另一方違反合約條文所作的寬免, 不得當作對日後再違反該條合約條文或違反合約中的任何其他條文所作的寬免。
放棄權利 a. 除非以書面發出並明確列明,否則「本行」放棄本章則之任何條文不會有效。
放棄權利. 39.1 時間是合約的關鍵因素, 但合約任何一方即使沒有行使、延遲、延期或容許延期行使根據合約或在法律或衡平法上享有的任何權利、權力或補救, 也不等於放棄該等權利、權力或補救; 合約任何一方即使只單一次或局部行使該等權利、權力或補救, 也不會因此而被阻止再次行使或進一步行使該等權利、權力或補救, 或被阻止行使任何其他權利、權力或補救; 合約所規定的每一方的權利或補救屬累積性, 並不排除合約、法律或衡平法所訂明的任何其他權利、權力或補救。在不限制以上規定的原則下, 任何一方對另一方違反合約條文所作的寬免, 不得當作對日後再違反該條合約條文或違反合約中的任何其他條文所作的寬免。
放棄權利. 35. 承辦商人員進入政府處所
放棄權利. 18.1 時間對合約而言極其重要,但合約任何一方即使沒有行使、延遲、延期或容許延期行使根據合約或在法律或衡平法上享有的任何權利、權力或補救,也不得視為放棄該等權利、權力或補救。合約任何一方即使只單一次或局部行使該等權利、權力或補救,也不會因此而被阻止再次行使或進一步行使該等權利、權力或補救,或被阻止行使任何其他權利、權力或補救;合約所規定的每一方的權利或補救屬累積性,並不排除合約、法律或衡平法所訂明的任何其他權利、權力或補救。在不限制以上規定的原則下,任何一方對另一方違反合約條文所作的寬免,不得當作對日後再違反該條合約條文或違反合約中的任何其他條文所作的寬免。
放棄權利. 28.1 合約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延遲、延期或容許延期行使其根據合約或在法律或衡平法上享有的任何權利、權力或補救, 並不具有放棄該等權利、權力或補救的效用; 該等權利、權力或補救的任何單次或部分行使, 並不妨礙該等權利、權力或補救以任何其他方式或進一步行使, 或任何其他權利、權力或補救的行使。在合約下每一方的權利或補救屬累積性質, 並不排除合約、法律或衡平法所規定的任何其他權利、權力或補救。在不限制以上規定的原則下,任何一方對另一方違反合約的任何條文放棄追究責任,不得當作對日後再違反該條合約條文或違反合約中的任何其他條文亦會放棄追究責任。
放棄權利. (a) 「本公司」放棄「本章則」之任何條文,除非以書面發出並明確列明,否則不會有效。
放棄權利. 假如在任何時間或任何一段期間,政府未有執行綜合《營運協議》 任何一項或多項條款, 不會構成條款獲得豁免, 亦不構成其後任何 時間放棄執行綜合《營運協議》各項條款的權利。
放棄權利. 本銀行未能或延遲行使本章則的任何權利、權力或特權,不會當作放棄有關權利、權力或特權。而單項或局部行使有關權利、權力或特權,並不排除另行或再次行使有關或任何其他權利、權力或特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