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停服务 样本条款

暂停服务. 6.4.1 委托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服务 因委托人原因引起暂停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委托人应及时下达暂停服务指示,委托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相关费用和(或)顺延相应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 6.4.2 咨询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服务 因咨询人原因引起的暂停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咨询人应当尽快向委托人发出书面通知并按第 14.2 款〔咨询人违约责任〕承担责任,且咨询人在收到委托人复工指示后 15 天内仍 未复工的,视为咨询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情形,咨询人应按第 16 条〔合同解除〕的约定承担责任。 6.4.3 其他原因引起的暂停服务 当出现非咨询人原因造成暂停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咨询人应当尽快向委托人发出书面通知。 在上述情形下咨询人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暂停,咨询人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应当相应延长,复工应有委托人与咨询人共同确认的合理期限。 当发生本项约定的情况,委托人与咨询人应当另行协商相应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费用等。 6.4.4 暂停服务后的复工 暂停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后,委托人和咨询人应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消除暂停服务的影响。当工程具备复工条件时,委托人向咨询人发出复工通知,咨询人应按照复工通知要求复工。 除咨询人原因导致暂停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外,咨询人暂停服务后复工所增加的咨询服务工作量,委托人应当另行支付相应咨询服务费用。
暂停服务. ‌ 发生计划内暂停服务的,乙方应于每年十二月三十日前提交下一年度维护计划,并将其重大维护和更新内容上报甲方。甲方应在预计的计划内暂停服务开始之前给与书面答复或批准。乙方应尽最大努力使计划内暂停服务的影响降低到最小,以使设施的处理能力在计划内暂停服务期间维持不少于 75%的设计处理能力。每一运营年计划内暂停服务不得多于十八天。计划内暂停服务期间,甲方不承担基本水量义务。 若发生计划外暂停服务的,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解释其原因并尽最大努力在二十四小时内恢复正常服务。若因乙方原因计划外暂停服务超过二十四小时,乙方应按本协议 6.7 条款支付水量不足违约金。
暂停服务. 18.7.1 计划内暂停服务 乙方可以按照下列程序申请并实施本项目的计划内暂停服务: (a) 乙方应于每年 10 月 31 日之前提交下一运营年度维护计划,将其重大维护和更新工作通知甲方。如果有计划内暂停服务,乙方应提前至少十五(15) 日将暂停服务的预定日期通知甲方。甲方应在预定日期之前至少五(5)个工作日前确认批准或不批准提议的计划内暂停服务,如果甲方未在计划内暂停服务之前一个五(5)个工作日给予书面答复,计划内暂停服务应被视为获得批准。 (b) 甲方不得无故拒绝计划内暂停服务,条件是在可能的情况下,乙方应尽最大努力使得计划内暂停服务的影响减到最小,除非另有规定(设备大修或技术改造),并且每一运营年计划内暂停服务累计不得超过二十(20)日,单次暂停服务累计不得超过五(5)日。 (c) 乙方提供的通知将包括以下内容: 1) 计划内暂停服务的范围和理由; 2) 计划内暂停服务的时间; 3) 计划内暂停服务期间预计能够实现的运维目标; 4) 恢复正常服务的大约时间。 18.7.2 计划外暂停服务 除计划内暂停服务以外,乙方如在任一运营日发生项目设施全部或部分停止运行的情况,则视为计划外暂停服务 (a) 如果发生计划外暂停服务,乙方应立即将此情况通知甲方并上报相应主管部门,解释计划外暂停服务的原因以及提出更正计划外暂停服务的建议;并根据实际情况启动应急预案。乙方应尽其最大努力在发现或通知计划外暂停服务后二十四(24)小时内恢复正常服务;如不能在二十四(24)小时内恢复正常服务应将此情况通知甲方,并告知预计恢复正常运营的时间。 (b) 如果暂停服务时间预期超过二十四(24)小时,则乙方应考虑甲方关于处理计划外暂停服务的建议或意见; (c) 如果必要的更改措施预期需要超过四十八(48)小时,乙方应通知甲方,并应尽最大努力使得计划外暂停服务的影响减到最小; (d) 如果在七(7)个工作日内乙方不能恢复项目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营,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介入本项目。 18.7.3 计划外暂停服务的责任承担 (a) 计划外暂停服务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相关损失; (b) 计划外暂停服务如因甲方或政府方原因造成,由甲方承担责任,乙方有权向甲方索赔因此造成的费用损失并申请延展项目运营期; (c) 计划外暂停服务如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双方共同分担该风险,均不承担对对方的任何违约责任。
暂停服务. 本项目暂停服务是指以下这两类: 5.3.3.1 计划内的暂停服务。 因对项目设施进行定期的重大维护或者修复,导致项目定期暂停运营。对于这种合理的、可预期的计划内暂停服务,项目公司应在报送运营维护计划时提前向甲方报告,甲方应在暂停服务开始之前给予 书面答复或批准,项目公司应尽最大努力将暂停服务的影响降到最低。发生计划内的暂停服务,项目公司不承担不履约的违约责任。 5.3.3.2.计划外的暂停服务。 若发生突发的计划外暂停服务,项目公司应立即通知甲方,解释其原因,尽最大可能降低暂停服务的影响并尽快恢复正常服务。对于计划外的暂停服务,责任的划分按照一般的风险分担原则处理,即: (1) 如因项目公司原因造成,由项目公司承担责任并赔偿相关损失; (2) 如因甲方原因造成,由甲方承担责任,项目公司有权向甲方索赔因此造成的费用损失并申请延展项目期限; (3) 如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双方共同分担该风险,均不承担对对方的任何违约责任。
暂停服务. 1. 在下列情况下,联通香港可在不终止本协议及无任何责任的情况下,立即暂停在本协议项下提供给阁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服务,直至另行通知: (a) 阁下未能支付本协议项下的任何到期应付费用,且该等费用在联通香港向阁下发出暂停服务的七(7)日事先书面通知后仍然未付;或 (b) 阁下违反本协议项下的任何重大义务,且如该违约行为可予以补救,在收到要求补救的三十(30)日书面通知后未能补救该违约行为; (c) 联通香港有义务按照政府机关、应急服务机构或其他主管机关的命令、指示或要求或按照任何适用法律而暂停所有或任何部分服务; (d) 联通香港认为有必要保障其网络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及/或修理、维护或提高其网络的性能,或防止欺诈或滥用;或 (e) 联通香港由于任何非计划服务中断或其他超出其合理控制的原因而维修其网络或任何 网络设备的故障;或 (f) 在任何适用的司法管辖区提供服务被发现违反任何适用法律或会导致任何额外的申领牌照要求。 2. 如联通香港根据第 H.1(c)、(d)、(e)或(f)条暂停我们在本协议项下提供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服务,我们应尽合理努力在切实可行的情况下在尽可能短的期间内暂停。 3. 如联通香港根据第 H.1(a)或
暂停服务. (1) 乙方的计划内暂停服务 a. 乙方应于每年【日期】之前提交下一年度的维护计划,将其重大维护和更新工作书面通知甲方。如果有计划内暂停服务,乙方应至少 【】个月前将计划内暂停服务的书面通知提交甲方。甲方应在预定日期至少【】天前确认。如果甲方没有在约定时间前给予书面答复,计划内暂停服务将被视为获得批准。 b. 乙方提供的书面通知将包括以下内容:计划内暂停服务的范围和理由、计划内暂停服务的开始和结束时间、计划内暂停服务造成的相关影响(包括对甲方按协议约定需提供相关条件的影响等)。 c. 甲方不得无故拒绝乙方的计划内暂停服务,但乙方应尽最大努力减小计划内暂停服务的影响。 (2) 乙方的计划外暂停服务 a. 如发生计划外暂停服务,乙方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说明计划 外暂停服务的原因,提出相应对策,并明确在此期间项目的服务能力。乙方应尽最大努力迅速恢复正常的项目服务。 b. 如果计划外暂停服务时间预期超过【】小时,则乙方须采纳甲方关于应对计划外暂停服务的合理建议或意见。 c. 由于特殊原因、发生不可抗力的意外等造成计划外暂停服务的,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并启动应急预案。
暂停服务. 8.8.1 计划内的暂停服务 对项目设施进行定期的重大维护或者修复,乙方应在报送管理维护计划时提前向甲方报告,甲方应在暂停服务开始之前给予书面答复或批准,乙方应尽最大努力将暂停服务的影响降到最低。 发生计划内的暂停服务,乙方不承担不履约的违约责任。 8.8.2 计划外的暂停服务 (1) 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相关损失; (2) 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则由甲方承担责任和相关损失; (3) 如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双方共同分担该风险,均不承担对对方的任何违约责任。
暂停服务. 1) 除卖方有权按T&C暂停本订单下的服务外,如: a) 买方未能遵守《企业入网集团短信承诺书》中任何规定; b) 买方以欺诈、非法或未经授权的方式使用服务; c) 卖方怀疑或有理由怀疑买方以欺诈、非法或未经授权的方式使用服务;或 d) 买方使用服务的方式损害或可能损害卖方、或其他运营商。 2) 卖方有权暂停服务,服务费用将在暂停期间继续累加,直到 (i) 任何一方根据本协议终止服务;或者 (ii) 买方依据卖方对服务重新激活而更改应用程序默认。
暂停服务. 13.11.1 乙方的计划内暂停服务 (1) 乙方应于每年 12 月 31 日之前提交下一年度的维护计划,将其重大维护和更新工作书面通知甲方。如果有计划内暂停服务,乙方应至少十五[15]日前将计划内暂停服务的书面通知提交甲方。甲方应在预定日期至少七[7]日前确认。如果甲方没有在预定计划内暂停服务七[7]日前给予书面答复,计划内暂停服务将被视为获得批准。 (2) 乙方提供的书面通知应包括以下内容: a 计划内暂停服务的范围和理由;
暂停服务. 20.4.1 计划内的暂停服务 运营期间,如果需要对项目设施进行定期的重大维护或修复并暂停服务,乙方在报送运营维护计划时应当提前 7个工作日向甲方报告,甲方应当在暂停服务开始之前给予书面答复或批准,乙方应当尽最大努力将暂停服务的影响降至最低。发生计划内的暂停服务,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20.4.2 计划外的暂停服务 若发生突发的计划外暂停服务,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解释其原因,尽最大可能降低暂停服务的影响并尽快恢复正常服务。对于计划外的暂停服务,责任的划分按照一般的风险分担原则处理: (1) 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相关损 失; (2) 如因甲方原因造成,由甲方承担责任,乙方有权向 甲方索赔因此造成的费用和损失或申请延展项目运营期限; (3) 如因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责任。 (4) 如因应当由双方共同承担的风险造成,双方共同分担该风险,均不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