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增资 样本条款
第二次增资. 2006 年 9 月 30 日,东方财务股东作出决定:同意东方财务增加注册资本至 50,000 万元且全部新增出资额 15,000 万元由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公司认缴;同意修改公司章程等内容。 2006 年 10 月 17 日,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岳川验字[2006]第 008 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06 年 10 月 11 日止,东方财务已收到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公司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15,000 万元,其中人民币 11,436.18 万元,美元 450 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东方财务累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00 万元,实 收资本为人民币 50,000 万元。 2006 年 11 月 2 日,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向东方财务核发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办理了东方财务上述变更登记。 本次增资后东方财务的股本情况如下:
1 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公司 47,200.00 94.40% 47,200.00
2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 800.00 1.60% 800.00
3 东方汽轮机厂 325.00 0.65% 325.00
4 东方电机厂 307.45 0.61% 307.45 5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 300.00 0.60% 300.00
第二次增资. 上海市徐汇区城市建设开发总公司因其申办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外合资公司的需要,决定对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后注册资本调整为人民币 2,044 万元。上海 汇信会计师事务所于 1992 年 8 月 26 日出具《验资报告》,验证上海市徐汇区城 市建设开发总公司人民币 2,044 万元注册资金已经全部实缴。发行人已就上述事 项在上海市徐汇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并于 1992 年 9 月 2 日办理完成,取得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二次增资. 2007 年 11 月,根据资产经营公司的董事会决议,海宁市财政局以货币资金 309,758,272.48 元、存量资产 254,462,650.00 元对资产经营公司进行增资,以资 本公积 319,779,077.52 元转增实收资本。注册资本由 16,600 万元增至 105,000 万元。海宁市财政局出具海财国资(2007)337 号《关于同意调整增加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注册资本金的批复》。海宁市财政局以海财国资(2007)316 号《关于要求调整增加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注册资本金的请示》文件向海宁市人民政府请示,经海宁市人民政府海政办抄(2007)1110 号抄告单批示同意。 本次增资完成后,资产经营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海宁市财政局 105,000.00 100.00 上述事项业经海宁凯信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于 2007 年 12 月 12 日出具海凯会验内字(2007)160 号验资报告。 上述增资事项已于 2007 年 12 月 18 日完成工商变更。
第二次增资. 2019 年 2 月 19 日,郑州市国资委作出《关于郑州公用事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增加资本金的批复》(郑国资〔2019〕23 号),同意将郑州市财政局安排的 1,050 万元预算资金作为资本金注入公用集团。 2019 年 4 月 25 日,郑州市国资委作出《关于郑州公用事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的批复》(郑国资〔2019〕61 号),同意向公用集团增加注册资本金 4 亿元,该资金由郑州市人民政府拨付。 2020 年 12 月 16 日,郑州市国资委作出《关于郑州公用事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的批复》(郑国资〔2020〕121 号),同意将财政预算资金 1,000 万元作为资本金注入公用集团。 2021 年 12 月 22 日,郑州市国资委作出《关于郑州公用事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批复》(郑国资〔2021〕121 号),同意将财政预算资金 2,759 万元作为资本金注入公用集团。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公用集团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
第二次增资. 2010 年 8 月 10 日,壹人壹本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壹人壹本增加注册资本
第二次增资. 2002 年 9 月 3 日,杭州萧山富丽达纺织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 公司注册资本由 3,800 万元增加至 10,0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6,200 万元全部由戚建尔以现金方式认购。 本次增资完成后,杭州萧山富丽达纺织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1 戚建尔 8,138.00 81.38%
2 萧山富丽达丝绸实业公司职工持股协会 1,862.00 18.62%
第二次增资. 2009 年 6 月 8 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完成以货币形式向金石投资增资, 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由 150,000 万元人民币增至 300,000 万元人民币。上述出资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安永华明(2009)验字第 60469435_A03 号《验资报告》验证。
第二次增资. 2008 年 7 月 30 日,齐鲁干细胞的唯一股东山东银丰投资有限公司作出决 议,同意齐鲁干细胞吸收合并山东银丰干细胞工程有限公司。
第二次增资. 2012 年 6 月 20 日,挚信鸿达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注册资本由 62.913907 万 元增加至 700 万元,以资本公积转增实收资本,并同意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 2012 年 7 月 2 日,天津海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编号为津海霞验字 (2012)第 237 号的《验资报告》,截至 2012 年 7 月 2 日,挚信鸿达已收到由资本公 积转增的新增注册资本 637.086093 万元,挚信鸿达累计收到投资者投入的资本 700 1 宝莱特 420 420 60%
第二次增资. 1996 年 3 月 26 日,吴明武以现金对莆田彩印厂增资 190 万元,增资后的莆 田彩印厂注册资金为 300 万元。其中:吴明武投资 270 万元,林文新投资 20 万 元,吴明希投资 10 万元。 上述增资已经由福建广业会计师事务所于 1996 年 3 月 27 日出具的“闽广业 所(96)验字第 031 号”《验资报告》审验。 本次增资完成后,莆田彩印厂的股权结构变更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