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增资 样本条款

第二次增资. 上海市徐汇区城市建设开发总公司因其申办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外合资公司的需要,决定对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后注册资本调整为人民币 2,044 万元。上海 汇信会计师事务所于 1992 年 8 月 26 日出具《验资报告》,验证上海市徐汇区城 市建设开发总公司人民币 2,044 万元注册资金已经全部实缴。发行人已就上述事 项在上海市徐汇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并于 1992 年 9 月 2 日办理完成,取得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二次增资. 2008 年 12 月 31 日,根据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关于向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通知》(深投控【2008】630 号),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向发行人增加投入 140,000.00 万元,全额用于发行人增加注册资本。 2009 年 1 月 5 日,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署《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 司章程修正案》,将公司注册资本由 11 亿元变更为 25 亿元。 2009 年 1 月 6 日,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2009]第 1885691 号《变更通知书》,核准了发行人本期变更,并换发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09 年 1 月 6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深圳分所出具《验资报告》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注册资本 (万元) 实缴金额 (万元) 占注册资本 比例(%)
第二次增资. 2007 年 11 月,根据资产经营公司的董事会决议,海宁市财政局以货币资金 309,758,272.48 元、存量资产 254,462,650.00 元对资产经营公司进行增资,以资 本公积 319,779,077.52 元转增实收资本。注册资本由 16,600 万元增至 105,000 万元。海宁市财政局出具海财国资[2007]337 号《关于同意调整增加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注册资本金的批复》。海宁市财政局以海财国资(2007)316 号《关于要求调整增加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注册资本金的请示》文件向海宁市人民政府请示,经海宁市人民政府海政办抄(2007)1110 号抄告单批示同意。 本次增资完成后,资产经营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第二次增资. 2003 年 3 月 24 日,根据财政部审批的企业国有资产产权变动情况,北京华 体实业总公司的注册资金由 1,000 万元增加至 2,000 万元。 2003 年 4 月 11 日,北京市崇文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了企业法人经营执照。 2005 年 10 月 10 日,体育总局下发《关于同意北京华体实业总公司进行公司制改组的批复》(体经济字[2005]594 号),同意北京华体实业总公司按照现 代企业制度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同意将原企业评估后的净资产 1.98 亿元中的 461.86 万元转为改制后企业的负债以解决原企业的历史遗留问题;将 1.8 亿元净资产作为改制后企业的注册资本,鉴于体育总局已经同意追认机关服务中心与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对北京华体实业总公司的事实联营关系,根据《关于中国奥委会与机关服务中心对北京华体实业总公司事实联营关系的确认书》以及《北京华体实业总公司初始投资专项审计报告》,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占北京华体实业总公司权益的 60%(即 1.08 亿元),机关服务中心占北京华体实业总公司权益的 40%(即 0.72 亿元);同意将 1,355.48 万元净资产转化为改制后企业的资本公积。 2005 年 10 月 27 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 书》((国)名称变核内字[2005]第 610 号),同意“北京华体实业总公司”的企业名称变更为“华体集团有限公司”。
第二次增资. 2012 年 12 月 5 日,根据濮阳市人民政府出具的《关于增加市建设投资公司注册资本的决定》(濮政〔2012〕301 号文),发行人注册资本由 30,000.00 万元增至 42,418.00 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金额为 12,418.00 万元,由濮阳 市人民政府一次性出资,本次增资由濮阳市中盛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 “濮中会验〔2012〕第 108 号”验资报告。
第二次增资. 2008年5月20日,新疆中盈置业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新疆中盈置业增加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其中天津中盈集团作为新股东出资7,000万元,王雪硕增加出资3,000万元,于两年内分期到位。 根据乌鲁木齐海天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海天会验资 [2010]1-043号),截至2010年1月11日,新疆中盈置业实收资本为13,000万元。 2008年5月28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向新疆中盈置业换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650000050001069)。 本次增资后,新疆中盈置业的股权结构如下: 王雪硕 5,700 43.85% 杨小军 300 2.31% 天津中盈集团有限公司 7,000 53.84%
第二次增资. 2010 年 12 月 6 日,中国证监会核发了《关于核准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762 号),批准公司注册资本由 50,000 万元变更为 150,000 万元。 2010 年 12 月 9 日,华宝证券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增加注册资本至 15 亿元。 2010 年 12 月 9 日,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验资报告》(中 瑞岳华验字[2010]第 322 号),验证截至 2010 年 12 月 9 日,华宝证券已收到华 宝投资、华宝信托和宝钢集团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 10 亿元。其中华宝投资 以货币出资 731,807,271.24 元、以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 159,331,247.33 元;华 宝信托以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 108,776,700.11 元;宝钢集团以资本公积转增注 册资本 84,781.32 元。 2010 年 12 月 14 日,上海市工商局核准了本次变更并核发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完成后,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第二次增资. 2010 年 8 月 10 日,壹人壹本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壹人壹本增加注册资本
第二次增资. 2009 年 9 月 3 日,股东爱家豪庭以人民币 6,000 万元对鞍山爱家置业进行 增资,鞍山爱家置业注册资本变更为 10,150 万元,鞍山万达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出具了鞍万达验字[2009]第 043 号《验资报告》,确认出资到位。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鞍山爱家置业股东结构如下:
第二次增资. 2016 年 5 月 6 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华电融资 租赁有限公司公积转实收资本的议案》,决议以资本公积 148,963,170.00 元全额转增实收 资本,转增后实收资本为 20 亿元,股东持股比例不变。并于 2016 年 6 月 14 日,在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天津港东疆片区办事处进行备案,编号为:津港口自贸资备 201600449。于 2016 年 6 月 17 日,领取了由天津市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 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变更为 20 亿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