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增资 样本条款

第三次增资. 公司为申报一级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决定对公司进行增资,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2,044 万元增补调整至人民币 3,050 万元。上海汇信会计师事务所于 1994 年 7 月 29 日出具《验资报告》【汇验(94)7-30 号】,验证截至 1994 年 7 月 29 日,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3,050 万元已经全部实缴。发行人已就上述事项 在上海市徐汇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并于 1994 年 8 月 1 日办理完成,取得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三次增资. 2002 年 1 月 25 日,昆山开发区管委会发布《关于对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资 产经营公司增资的通知》(昆经开企 2002 字第 1 号),决定将原由昆山开发区 管委会投资的全资、控股公司,包括昆山出口加工区投资公司、昆山市新城发展 建设有限公司、昆山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三家公司的净资产中归属昆山 开发区管委会的部分划归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资产经营公司,作为昆山开发区管委会对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资产经营公司的增资,发行人注册资金变更为 21,918.35 万元。此次增资业经昆山公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昆公信验字(2002)
第三次增资. 2007 年 7 月 28 日,公司 2007 年第一次特别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全体股东 一致同意公司增发 187,699.9479 万股普通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 1 元,公司 的注册资本增加至 30.00 亿元。拟发行的新股由公司股东按照其对公司所持的股份比例以现金方式认购。 公司全体股东分别签署了《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第三次修改及重述的公司 章程》和《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第三次修改及重述的合资经营合同》。 商务部于 2007 年 11 月 2 日签发了《商务部关于同意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增资的批复》(商资批[2007]1846 号),同意公司本次增资。商务部向公司换发了反映上述变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根据广西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于 2007 年 12 月 3 日出具的《验资 报告》(立信所外变验字(2007)008 号),截至 2007 年 11 月 30 日止,公司已收到 CGAML 缴纳的新增货币资本 10,700.9608 万美元,折合人民币 78,833.9783 万元。 桂林市工商局于 2007 年 12 月 5 日向公司换发了反映上述变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注册资本变更完成后,公司的实收资本又发生了 7 次变更,实收资本变 更为 240,266.7336 万元。尚有未出资金额 597,332,663.84 元,分别为沈国明的未 出资股份 8,463,243 股,龙汉维的未出资股份 6,216,800 股,朱玉喜的未出资股份
第三次增资. 2009 年 10 月,根据资产经营公司股东决定,海宁市财政局以货币资金 38,000 万元对资产经营公司增资,注册资本由 105,000 万元增至 143,000 万元。海宁市财政局出具海财预(2009)365 号《关于拨付市资产经营公司专项资金的通知》。 本次增资完成后,资产经营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第三次增资. 2015 年 11 月 4 日,根据濮阳市人民政府出具的《关于成立濮阳市投资集团公司的通知》(濮政〔2015〕70 号文)以及濮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定,发行人名称变更为“濮阳市投资集团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 50.00 亿元人民币。 2015 年 12 月,公司以资本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增实收资本,转增后实收资本达 到 46.00 亿元,2016 年 12 月公司以资本公积转增实收资本,转增后实收资本达 到 50.00 亿元。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城市道路、供水、供热、供气、交通、能源、水利、通讯等基础设施和城市建设项目投资建设;金融及类金融、创业和产业投资基金、电子商务、高新技术、先进制造业、现代物流业等优势产业和重大经营项目控股、参股;土地储备整理和开发(凭有效的资质证经营);在市政府授权范围内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依法经营管理市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经批准的其他项目建设;依法经营管理市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经批准的其他项目建设;投资咨询,信息服务。(法律法规规定应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次增资. 2009 年 12 月 7 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所出具了 XYZH/2009CDA3031《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09 年 11 月 30 日止,东方财务已 经收到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缴纳新增出资人民币 9,500 万元,东方财务累计注册 资本为人民币 59,500 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59,500 万元。 2009 年 12 月 14 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管理局核发川银监复[2009]536号《关于同意东方电气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增加资本金和变更注册资本金的批复》,同意东方财务资本金增加 9,500 万元,注册资本增至 59,500 万元。 2009 年 12 月 15 日,东方财务股东作出决定:同意东方财务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 增加至 59,500 万元且全部新增出资额 9,500 万元由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认缴;同意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2009 年 12 月 24 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管理局核发川银监复[2009]536号《关于同意东方电气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增加资本金和变更注册资本金的批复》,同意 2009 年 12 月 24 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管理局核发川银监复[2009]571号《关于同意东方电气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修改章程的批复》,同意东方财务因增资而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2009 年 12 月 29 日,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向东方财务核发了(川工商)登记内 变字[2009]第 003642 号《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办理了东方财务上述变更登记。本次增资后东方财务的股本情况如下:
第三次增资. 2011 年 3 月 3 日,壹人壹本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壹人壹本增加注册资本
第三次增资. 金科高创于 2011 年 2 月 20 日召开第二届第七次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金科 高创股东以现金方式对其进行增资,注册资本从 700 万元增加至 1,000 万元。金 科高创于 2011 年 3 月 15 日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就本次增资完成了变更登记。本次增资完成后金科高创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北京高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第三次增资. 2018 年 12 月 25 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华电融 资租赁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20 亿元增加至人民 币 30 亿元。此次增资为各股东同比例增资。发行人 2019 年 1 月 2 日完成变更备案。 2019 年 1 月 28 日,北京祥昌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祥昌验 字(2019)004 号),经审验,截至 2018 年 12 月 28 日,发行人已经收到原股东华电资 本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550,100,000.00 元,新增实收资本占新增注册资本的
第三次增资. 根据佛山市国资委于 2019 年 12 月 13 日作出的《市国资委关于向佛山市公用事业控股有限公司增资的通知》, 佛山市国资委向佛山公控增资人民币 437,224,317.03 元。2020 年 8 月 31 日发行人取得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 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变更后发行人注册资本增加至 263,722.431703 万元。 根据本所律师核查级及发行人说明,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不 存在“名股实债”的注资情形。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佛山市国资委,所占股权比例为 100%。发行人的历史沿革清晰,且合法合规。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依法设立后持续经营,为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依据中国现行法律法规、相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等需要终止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非金融企业,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历史沿革合法合规,接受交易商协会自律管理,符合《管理办法》第二条及《业务规程》第三条的规定,具备发行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主体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