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资产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损益的归属 样本条款

标的资产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损益的归属. 双方同意标的资产自评估(审计)基准日至实际交割日期间产生的收益全部归中工国际享有,标的资产自评估(审计)基准日至实际交割日期间产生的亏损由国机集团承担。 如本次向国机集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得以完成,则国机集团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其转让和交易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办理。 在锁定期限届满后,本次发行的股份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在本次发行完成后,由公司全体股东按其持股比例享有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 根据国机集团与公司签订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补充协议》,根据标的公司的经营业绩预测,201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预测数为8,562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若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完成后,其经营业绩不能达到上述预测效果,对于差额部分,国机集团承诺以现金方式对中工国际进行全额补偿,该补偿于预测期结束后相关审计结果出具之日起30日内支付完毕。
标的资产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损益的归属. 标的资产在基准日(不含当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期间运营产生的收益 由净化公司享有,运营产生的亏损由净化公司承担;标的资产在 2016 年 1 月 1日(含当日,为郑州市城市管理局与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郑州市城市污水处理特许经营协议>之补充协议》以及《<王新庄污水处理特许经营协议之补充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的特许经营协议生效之日)至标的资产交割日期间运营产生的收益由中原环保享有,运营产生的亏损由净化公司承担;过渡期间损益由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确定。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本公司向净化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本次重组前净化公司持有本公司 24.45%的股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本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在召开审议关于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股东大会时,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标的资产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损益的归属. 评估基准日至资产交割日(即过渡期间),标的公司在过渡期间所产生的盈利由北新建材享有;过渡期间内,标的公司所产生的亏损由泰山石膏少数股东按照其在泰山石膏的持股比例承担。
标的资产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损益的归属. 标的资产在过渡期间所产生的盈利由申请人享有,所产生的亏损由交易对方按照其在诺水务的持股比例承担。
标的资产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损益的归属. 销品茂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运营所产生的盈利由武汉中商享有。如在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产生了亏损,则在亏损数额经审计确定后的三十日内且在武汉中商就本次发行验资之前,由团结集团按持股比例(49.00%)向武汉中商以现金方式补足。
标的资产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损益的归属. 标的资产在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止的过渡期间所产生的所有者权益增值由公司享有,过渡期间所产生的所有者权益减值由拉法基中国承担。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后的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标的资产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损益的归属. 自评估基准日(即2020年8月31日)起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本次产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之日(以下简称“交割日”)当月最后一日期间(以下简称“过渡期”)产生的收益由公司所有,亏损由交易对方承担;标的公司自交割日次月开始的损益全部由标的公司自行享有和承担。 交易双方将根据过渡期损益专项审计报告,标的公司在过渡期产生收益(以下简称“过渡期收益”)的,交易对方应负责促成标的公司自专项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十日内以现金方式向上市公司一次性支付过渡期收益,或者根据上市公司的要求直接以过渡期收益冲抵公司应向标的公司偿还的等额借款。
标的资产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损益的归属. 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之期间,若天珑移动实现盈利,盈利归创智科技享有;若天珑移动产生亏损,永盛科技应在上述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三十日内以现金补足。上述期间损益变动,将由创智科技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进行审计确认。
标的资产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损益的归属. 标的资产在过渡期间的收益由浩丰科技享有,亏损由交易对方向上市公司补足。过渡期间指自评估基准日起至交割完成日止的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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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评估基准日 指 本次交易的审计、评估基准日,即 2021 年 9 月 30 日 报告期 指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 过渡期 指 自评估基准日起至股权交割日止的期间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独立财务顾问、西部证券 指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评估机构、中企华评估 指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本次交易上市 公司聘请的评估机构 康达律所、法律顾问 指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本次交易上市公司聘请的 法律顾问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利安达 指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大顶矿业资产包和拟出售资产城运公 司的审计机构 拟出售资产《评估报告》 指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 告》(中企华评报字(2021)第 6368) 拟购买资产《评估报告》 指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 告》(中企华评报字(2021)第 6367 号) 拟出售资产《审计报告》 指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 计报告》(利安达专字【2021】第 2225 号) 拟购买资产《审计报告》 指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 计报告》(利安达专字【2021】第 2223 号) 《备考审阅报告》 指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阅报告及备考合并财务报表 2020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止》 (利安达专字【2021】第 2226 号)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重组若干规定》 指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 定》 《暂行规定》 指 《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 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 《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 修订)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误期赔偿 12.1 除合同第 13 条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甲方可以应付的合同款项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天)赔偿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天按一周计算。)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

  • 設計業務 設計業務の実施)

  • 评标要求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应当依法遵循下列原则并及时处理:

  • 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 服务对象 11. 长者地区中心的服务营办者须为居于根据区议会划分的某指定区域且年满 60 岁或以上的长者提供服务。服务营办者亦为全日或部份时间照顾长者的正规及非正规护老者提供支援,并为整个社区提供教育及发展性活动。

  • 保険証券 ③ 当会社の定める事故状況報告書

  • 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 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4%。 本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资产净值的 0.4%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计算方法如下: H=E×0.4%÷当年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划出,由基金管理人分别支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 委托期限 本项目委托期限: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甲方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