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豁免持續關連交易 样本条款

獲豁免持續關連交易. 於往績記錄期間,本集團於正常一般業務過程中與關連人士訂立以下交易,該等交易預期將於[ 編纂] 後持續並構成持續關連交易,惟基於其交易金額獲豁免上市規則第14A 章項下申報、年度審閱、公告及獨立股東批准規定。以下為該等獲全面豁免的持續關連交易概要。
獲豁免持續關連交易. 我們已訂立下列將獲豁免遵守《上市規則》第十四A章下年度審核、申報、公告、通函及獨立股東批准規定的持續關連交易,於下文作進一步討論。
獲豁免持續關連交易. 於上市後,以下交易將被視為獲豁免遵守上市規則第十四A章有關申報、公告、年度審核及獨立股東批准規定的持續關連交易。
獲豁免持續關連交易. 根據上市規則第14A.33(3) 條,下列關連交易將構成本公司的獲豁免持續關連交易,並根據上市規則第14A章獲豁免遵守申報、公佈及獨立股東批准的規定。下列交易乃按一般商業條款或更有利於本集團的條款進行。下列交易按年度基準計算的適用百分比率(溢利比率除外):(i) 低於0.1%;或(ii) 超過0.1%,但低於2.5%,而年度代價則少於1,000,000 港元。
獲豁免持續關連交易. 根據香港上市規則第14A.33(3) 條,下列交易由於按年計的各項適用百分比 率(利潤比率除 外)均低於0.1%,將構成本集團獲豁免持續關連交 易,因此將獲 豁免遵守香港上市規則訂明的申報、年度審閱、公告及獨立股東批准規定:
獲豁免持續關連交易. 以下持續關連交易獲豁免遵守創業板上市規則第20.74(1)條的申報、年度審閱、公告、 通函及獨立股東批准規定。 向中境租用員工宿舍 於二零一二年三月一日,金力企業與中境訂立租賃協議(「員工宿舍租賃協議」),據此中境已同意向本集團出租新界大埔安邦路6號大埔中心(5期)16座19樓E室(「員工宿舍」),自二零一二年四月一日起至二零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為期三年,月租為12,000港元。員工宿舍租賃協議其後於二零一五年三月一日重續,自二零一五年四月一日起至二零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止為期三年,月租為14,600港元(「經重續員工宿舍租賃協議」)。 本集團於往績記錄期間內就租用員工宿舍向中境支付的金額及本集團就根據員工宿舍 租賃協議及經重續員工宿舍租賃協議進行的交易應付的預期最高年度總額載列如下: 建議年度上限(千港元) 歷史交易金額(千港元)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獲豁免持續關連交易. (i) 租賃協議 於二零零七年六月一日,本公司與Core Post Company Limited(「Core Post」)訂立租賃協議,據此,本公司向Core Post租用香港新界葵涌葵榮路20-24號4樓部分物業(總樓面面積 350平方呎)作為我們的辦公室物業(「辦公室物業」),為期一年(「租賃協議」)。租賃協議規定,本公司須向Core Post支付每月租金5,000港元,當中已包括差餉、水費、電費及管理費。
獲豁免持續關連交易. 我們已訂立若干協議或交易, 該等協議或交易於本公司上市後將構成本公司的獲豁免持續關連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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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 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 保險金額 含財物金額、運費及保險費之 110%。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完成后,金卫医疗 BVI 将持有上市公司超过 5%股份,成为上市公司新增关联方。在本次重组募集配套资金中,公司实际控制人袁亚非先生拟认购配套资金金额不低于 10 亿元。根据《上市规则》及相关法规关于关联交易之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三胞集团作为本次交易的关联股东将在南京新百审议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本公司曾于 2011 年发生实际控制人变更。2011 年 5 月 30 日,本公司的前控股股东南京新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南京金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华美联合营销管理有限公司与三胞集团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书》,分别向三胞集团转让其各自持有的本公司 15.15%、1.14%和 0.71%股份,股份总数合计为 60,916,15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7.00%。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三胞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17.00%,成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袁亚非先生成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本次交易不涉及向控股股东三胞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及实际控制人袁亚非先生购买资产,且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变化。根据《重组管理办法》、《证 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2 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七号-借壳上市的标准和条件》的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总股本为 828,016,327 股,根据交易双方初步商定的交易标的资产作价,公司本次拟向金卫医疗 BVI 发行不超过 134,336,378 股作为购买资产作价的一部分,同时向包括袁亚非先生在内的不超过 10 名其他特定投资者发行股 份,具体发行数量根据发行价格及特定投资者认购数量而定。根据 32.98 元/股的发行底价计算,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变化如下: 股东名称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不含配套融资) 本次交易后 (含配套融资) 三胞集团 259,251,567 31.31% 259,251,567 26.94% 259,251,567 23.34% 袁亚非 - - - - 30,321,407 2.73% 中森泰富 35,000,000 4.23% 35,000,000 3.64% 35,000,000 3.15% 上海金新实业有限 公司 59,311,956 7.16% 59,311,956 6.16% 59,311,956 5.34% 南京华美联合营销 管理有限公司 44,658,856 5.39% 44,658,856 4.64% 44,658,856 4.02% 南京商贸旅游发展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1,320,000 4.99% 41,320,000 4.29% 41,320,000 3.72% 金卫医疗BVI - - 134,336,378 13.96% 134,336,378 12.09% 配套融资投资者 - - - - 148,574,894 10.64% 其他股东(股权比 例<5%) 388,473,948 46.92% 388,473,948 40.37% 388,473,948 34.97%

  • 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 交易对方介绍 ( 1 ) 公司名称: 苏州汉润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包装要求 5.1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现场。

  • 解 説 1 第1項は本法における主務大臣についての規定である。

  • 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性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和内容,对公司本年度业绩预计不构成重大影响,对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需根据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 協 議 第 11 条 この協定に定めのない事項又はこの協定に関し疑義が生じた事項については、甲乙協議して定めるものとする。

  • 固定管理费 本产品固定管理费按当日产品扣除回购融资、产品运作及清算中产生的其他费用、产品运营中发生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等费用后的资产净值的0.3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Y × 固定管理费率(年化)÷365 H 为每一自然日应计提的固定管理费 Y 为估值日产品扣除回购融资、产品运作及清算中产生的其他费用、产品运营中发生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等费用后的资产净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