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购和赎回的数额和价格 样本条款
申购和赎回的数额和价格. 1、 申购份额的计算
申购和赎回的数额和价格. 1、 申购份额的计算
(1) 若投资者选择申购 A 类基金份额,则申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净申购金额=申购总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和赎回的数额和价格. 1、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3 位,小数点后第 4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 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 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申购和赎回的数额和价格. 1、 申购金额、赎回份额及余额的处理方式
(1) 场外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 1 元,销售机构在此最低起点金额以上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直销柜台单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50,000 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人民币 10,000 元(含申购费)。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申购的最低金额。场内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 100 元,最高金额为 99,999,900.00 元,且场内单笔申购金 额必须是 100 的整数倍。
(2)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场外赎回申请不得低于 1 份基金 份额;场内单笔赎回的基金份额必须是整数份,且不能超过 99,999,999 份;基 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1 份的,需一次全部赎回。
(3)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份额余额为 1 份。基金份 额持有人因赎回、转换等原因导致其单个基金账户内剩余的基金份额低于 1 份时,注册登记系统可对该剩余的基金份额自动进行强制赎回处理。
2、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 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3、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申购和赎回的数额和价格. (1) 申购金额、赎回份额及余额的处理方式
1) 对于本基金同一费用类别,投资人首次申购最低金额 2,000 元(已 认购本基金同一费用类别的基金份额,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限制);追加申购每次最低金额 1,000 元。基金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2)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 500 份基金份额;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不得低于 500 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将导致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500 份的,需一次全部赎回。如因分红再投资、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巨额赎回、基金转换等原因导致的账户余额少于 500 份之情况,不受此限,但再次赎回时必须一次性全部赎回。
3) 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以上申购金额、赎回份额及最低持有份额的数量限制,并于调整前 2 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刊登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 申购赎回费率
1) 申购费率: 投资人申购本基金需缴纳申购费,投资人在同一天多次申购的,根据单次申购金额确定每次申购所适用的费率。申购费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申购和赎回的数额和价格. 1、 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 基金份额申购价格=基金份额净值×(1+申购费率)申购份额=申购金额/基金份额申购价格 基金份额份数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归属基金资产。
申购和赎回的数额和价格. 1. 申购金额、赎回份额及余额的处理方式
(1) 投资人在办理本基金份额场内申购时,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投资人办理本基金份额场外申购时,单笔最低金额调整为1元人民币(含申购费),追加申购最低金额调整为1元人民币(含申购费)。通过直销中心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万元人民币(含申购费),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已有认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人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但受追加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本基金直销中心单笔申购最低金额可由基金管理人酌情调整。
申购和赎回的数额和价格. 1、 申购金额、赎回份额及余额的处理方式
(1) 投资者在代销机构和网上直销的每次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定期定额申购每次最低金额为100元人民币);在直销机构的直销柜台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0万元人民币(含申购费);
(2) 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不设最低赎回份额和最低持有份额限制;
(3)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申购、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调整前的2个工作日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4) 申购份额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的申购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在扣除相应的费用后,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归基金财产。
(5) 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的赎回金额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归基金财产。
申购和赎回的数额和价格. 1、 申购份额的计算 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 由基金财产承担。
(1)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当申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和赎回的数额和价格. 1、 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的申购金额包括净申购金额和申购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