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缺位风险 样本条款

监事缺位风险. 根据公司章程,发行人设立监事会,监事会由 5-7 名监事组成;目前公司监事 会由 5 名监事组成,根据《湖南省国资委关于国有企业监事会退出派驻企业的通知》 (湘国资监督〔2018〕192 号),原国资委委派监事谢军、潘小青和彭轶不再担任发行人监事(上述人员变更尚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监事人选尚待履行相应流程。若公司上述有关人员长期缺位,公司则面临内部治理结构尚不完善的风险,将有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监事缺位风险. 根据发行人《公司章程》约定,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 5 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 2 名、专职监事 1 名、职工代表监事 2 名。发行人目前在职职工监事 2 人,主要由于《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省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发〔2018〕42 号)规定山东省国资委省属企业监事会职责划入山东省审计厅,不再设立省属企业监事会;山东省国资委、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和山东省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联合下发的《关于杨少军等 20 人免职的通知》(鲁国资任字〔2018〕41 号)要求发行人原股东委派监事、国资委提名监事杨少军、韩锦和王玉宝职务自然免除。本次发行人人事变动不会对发行人的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发行人治理结构产生实质性影响,但仍然存在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的风险。
监事缺位风险. 根据发行人《公司章程》约定,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 5 名监事组成,其 中股东代表监事 2 名、专职监事 1 名、职工代表监事 2 名。股东代表监事由股东委派;专职监事由省国资委提名,股东会决定聘任和解聘;职工代表监事由集团 公司职工通过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发行人目前在职职工监事 2 人,主要由于《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省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发〔2018〕42 号)规定山东省国资委省属企业监事会职责划入山东省审计厅,不再设立省属企业监事会;山东省国资委、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和山东省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联合下发的《关于杨少军等 20 人免职的通知》(鲁国资任字〔2018〕41 号)要求发行人原股东委派监事、国资委提名监事杨少军、韩锦和王玉宝职务自然免除。本期发行人人事变动不会对发行人的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发行人治理结构产生实质性影响,但仍然存在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的风险。 根据发行人《公司章程》约定,发行人设董事会。董事会是集团公司的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执行董事 3 名、外部董事(含专职外部董事)3 名、职工董事 1 名。职工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董事每届任期 3 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发行人目前在职董事 4 人, 尚缺位董事 3 名。以上情况有可能会对公司董事会会议产生一定影响,对公司的管理产生一定风险,但不构成实质性障碍。
监事缺位风险. 根据发行人的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成员为5人,设主席1人,监事会成员中2-3人由出资人委派,其他由职工代表担任,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由出资人在监事中指定。”。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监事2名。上述事项未对发行人日常经营活动造成实质性影响,但如若该问题长期未得到解决,可能会对发行人业务发展和经营管理带来不利影响。
监事缺位风险. 根据发行人章程,发行人监事会由 5 名监事组成,目前发行人现任监事 2名,监事人数暂不符合章程要求,有一定的合规风险。但监事缺位未对公司经营管理决策的制定和执行产生负面影响,且发行人已向股东会申请监事会成员的补全,具体人员有待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发行人监事会成员的缺位表明公司存在一定的管理风险,虽然上述缺位对本期债券发行不构成实质性影响,但若股东会未能尽快选举产生相关监事,将可能对发行人的公司治理结构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可能对发行人的重大决策带来一定影响,从长期来看不利于发行人的长远发展。
监事缺位风险. 根据发行人章程,发行人监事会由 5 名监事组成,目前发行人现任监事 2名,发行人监事人数不符合《公司法》关于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监事人数不少于 5 人的规定,有一定的合规风险。但监事缺位未对公司经营管理决策的制定和执 行产生负面影响,且发行人已向成都市国资委、审计局申请监事会成员的补全,具体人员有待公司股东成都市国资委考察后、审计局委派确定。发行人监事会 成员的缺位表明公司存在一定的管理风险,虽然上述缺位对本期债券发行不构 成实质性影响,但若股东未能尽快委派相关监事,将可能对发行人的公司治理 结构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可能对发行人的重大决策带来一定影响,从长期来 看不利于发行人的长远发展。
监事缺位风险. 公司设监事会,由五人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三人,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二人。公司现有监事一人,低于《公司章程》规定的 5 人,发行人
监事缺位风险. 按照公司章程要求,根据公司章程,市国资委依法向公司派驻监事会,由六名监事组成,其中设监事会主席一名,职工监事二名,但根据天津市政府相关文件,国有企业监事会职责划入审计局,国资委不再向公司派驻监事,故马振兴、张志伟、姜永凤、王巨华不再任职公司监事,两名职工监事已退休。虽然国有企业监事会职责划入审计局,但监事缺位,可能对公司经营决策造成一定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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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税务风险 本产品投资各国或地区市场时,因各国或地区税务法律法规的不同,可能会就股息、利息、资本利得等收益向该国或该地区税务机构缴纳税金,包括预扣税,该行为可能会使得资产回报受到一定影响;该国或该地区的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可能变化,或者加以具有追溯力的修订,所以可能须向该国或该地区缴纳本产品销售、估值或者出售投资当日并未预计的额外税项。

  • 再投资风险 再投资风险反映了利率下降对固定收益证券利息收入再投资收益的影响,这与利率上升所带来的价格风险(即前面所提到的利率风险)互为消长。具体为当利率下降时,基金从投资的固定收益证券所得的利息收入进行再投资时,将获得较少的收益率。

  • 延期风险 理财产品到期或您决定赎回本产品时,若出现所投资产无法顺利变现、市场发生重大变动或其他宁银理财认为需要延期支付的情形时,本产品将面临无法按时支付相关款项的风险。

  • 经营风险 1、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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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主要指在投资者大规模赎回或市场出现极端情况时,理财产品的现金不足或变现能力不足,无法满足投资者赎回要求而对理财产品整体收益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理财产品管理人将对持仓证券的流动性进行研究和监控,使未来现金流尽可能地均匀分布,保留适当的现金和高流动性资产比例,同时增加剩余期限短、流动性好的资产比例。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与宣传、分析投资者的行为方式、关注资金市场变化,提前判断流动性变化并且采取应对措施,力争理财产品的参与和退出较为平稳地运行。

  • 审批风险 ‌ 本次交易尚需满足多项条件方可完成,包括但不限于上市公司再次召开董事会、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商务部以及中国证监会核准等。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或核准及取得上述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注意本次交易的审批风险。

  • 财务风险 1、资产负债率较高的风险

  • 市场风险 受各种市场因素、宏观政策因素等的影响,本理财产品所投资的各类资产价值可能下跌,导致理财收益下降甚至本金损失。理财产品管理人将密切跟踪货币市场、债券市场及其他证券市场走势,在各类资产间灵活配置,设定单类资产的配置比例,降低市场风险。同时限制理财产品财产的投资范围和比例,严格按投资原则进行投资运作。

  • 政策风险 本理财产品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本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甚至导致本理财产品收益降低甚至本金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