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锁定 样本条款

股份锁定. 配套融资发行的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进行转让。
股份锁定. 5.1 乙方依据本协议所认购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非 公开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其名下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前述锁定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减持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5.2 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后,乙方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的股份因甲方派息、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部分,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要求。
股份锁定. 为保证本次交易盈利预测补偿承诺的可实现性,待满足以下条件后,交易对方可转让其于本次交易中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其本次以标的资产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对价股份,按如下条件解除锁定: (1) 省城投集团、邓鸿、赵凯、刘杨因本次交易而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交易股份发行完成之日(即该等股份登记至其证券账户之日,下同)起 36个月内不得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大宗交易或协议方式转让等,也不得由云南城投回购,下同);如自本次交易股份发行完成之日起满 36个月,但省城投集团、邓鸿、赵凯、刘杨对上市公司承担的业绩补偿义务、资产减值补偿义务尚未履行完毕的,则省城投集团、邓鸿、赵凯、刘杨因本次交易而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在业绩补偿义务、资产减值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前不得转让。由于云南城投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导致增持的股份,亦遵照上述锁定期进行锁定。 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省城投集团、邓鸿、赵凯、刘杨因本次交易而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 (2) 邹全、柳林、尹红因本次交易而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交易股份 发行完成之日(即该等股份登记至其证券账户之日,下同)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大宗交易或协议方式转让等,也不得由云南城投回购,下同)。由于云南城投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导致增持的股份,亦遵照上述锁定期进行锁定。 (3) 省城投集团承诺,省城投集团在本次交易前已经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自省城投集团因本次交易而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 (4) 如在向中国证监会申报过程中,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对于上述锁定期安排另有规定或要求的,各方应根据届时适用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或监管部门的要求安排锁定期; (5) 交易对方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包括交易对方中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如有)还应遵守相关人员的减持规定。
股份锁定. 神雾集团承诺:因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得的金城股份新增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的 36 个月期满之日和其在另行签订的利润补偿协议中利润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中的较晚日前不进行转让(但按照利润补偿协议进行回购或赠送的股份除外),之后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所有交易对方承诺:本次重组完成后 6 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的,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在此之后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股份锁定. 10.1 原实际控制人同意并承诺,自交易交割日起叁(3)年内,除根据本协议
股份锁定. 1、 甲方在本次发行中认购的乙方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 个月内不得转让。甲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中认购的股份出具相关锁定承诺,并办理相关股份锁定手续。
股份锁定. ‌ 乙方本次认购的甲方股份,自甲方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乙方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按照甲方要求就本次发行中认购的股份出具相关锁定承诺,并办理相关股票锁定事宜。 若前述锁定安排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不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自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结束之日起至股份解禁之日止,乙方就其所认购的甲方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由于甲方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乙方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取得的甲方股份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股份锁定. 东港投资承诺:以其持有的台州前进股权所认购而取得海翔药业股份,自该等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也不由甲方回购(因台州前进未实现承诺业绩的情形除外)。在此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勤进投资承诺:以其持有的台州前进股权所认购而取得甲方股份,对其用于认购股份的台州前进股权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 12 个月的,在本次交易中认 购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若其用于认购股份的台州前进股权 持续拥有权益时间超过 12 个月,则本次交易中认购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在此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东港投资和勤进投资取得的股份,由于海翔药业送红股、转增股份等原因而孳息的海翔药业股份,亦遵照上述锁定期进行锁定。
股份锁定. 乙方认购的甲方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日起36个月不得转让。本次发行结束后,在锁定期限内,由于甲方派息、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使乙方增
股份锁定. 乙方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出售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处置,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至股份锁定期届满之日止,乙方就其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 A 股股票,由于甲方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乙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甲方要求就本次发行中认购的股份出具股份锁定承诺,并办理股份锁定有关事宜。 如果中国证监会及/或深交所对上述锁定期安排另有规定,乙方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或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对上述锁定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以执行。乙方通过本次发行所获得在上市公司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将按届时有效之法律、法规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办理解锁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