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on use of 股份锁定期 Clause in Contracts

股份锁定期. 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Appears in 3 contracts

Samples: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资产购买及募集配套资金,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

股份锁定期. 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在此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有关规定执行。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结束后至该等股份解禁期满之日止,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Appears in 1 contract

Samples: 法律意见

股份锁定期. 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Appears in 1 contract

Samples: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股份锁定期. 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Appears in 1 contract

Samples: 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