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渡期损益 样本条款

过渡期损益. 各方一致同意,在标的资产交割完成后,以交割日当月月末为交割审计基准日,洲际油气将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对标的公司于过渡期间的净损益进行专项审计,各方将在专项审计报告出具后进行结算。若盈利,该盈利归洲际油气所有,如确定发生亏损,则宁波华盖嘉正等 4 名交易对方按 照以下亏损金额计算方式将亏损金额在专项审计出具日起 30 日内以现金方式支付给洲际油气: 某交易对方须支付金额=(专项审计报告确认的标的资产在过渡期内的亏损金额 - 评估报告预测标的资产过渡期亏损金额)×标的资产交割前该交易对方持有上海泷洲鑫科的股权比例(按实缴出资计算)
过渡期损益. 评估基准日至第二次交割日(含当日)之间的期间为过渡期。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后的损益的承担及享有按照如下方式执行: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后合计实现盈利或因其他原因而增加的净资产部分由上市公司按照 65.55%的比例享有,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后合计出现亏损,或因其他原因而减少的净资产部分(包括但不限于过渡期标的公司向原股东分配利润)由交易对方以现金方式按照 65.55%向上市公司补足。 本次交易完成后,就缘朗投资持有标的公司 4.45%的股权,上市公司将与缘朗投资友好协商,在履行完毕必要审批程序后并不晚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进行收购,收购价格 将参考本次交易的交易对价及 2021 年标的公司实际盈利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
过渡期损益. 各方同意,标的资产在过渡期内产生的收益或其他原因增加的净资产归属上市公司;标的资产在过渡期内发生的亏损,由潮尚精创按亏损金额的 74%向标的公司以现金方式补足。为此目的,标的资产交割完成后,上市公司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过渡期专项审计,过渡期专项审计应于标的资产交割完成后三十(30)个工作日内完成。若标的资产交割日为当月 15 日(含 15 日)之前,则过渡期专项审计截止日为上月月末之日;若标的资产交 割日为当月 15 日之后,则过渡期专项审计截止日为当月月末之日。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在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新老股东按持 股比例共同享有。
过渡期损益. 标的资产在过渡期内产生的收益或其他原因而增加的净资产,由中体产业享有。标的公司发生的亏损或因其他原因而减少的净资产部分由交易对方按其在 《购买资产协议》签署日各自所持标的公司股权比例承担,并在标的公司经审计确定亏损额后 10 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向中体产业补足。
过渡期损益. 目标股权自评估基准日至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日所产生的损益由各买方承担。
过渡期损益. 1、各方确认,自评估基准日(不含当日)至交割日(含当日)为过渡期。各方同意,上市公司应在自交割日起 60 个工作日内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 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在过渡期之间的损益情况进行交割审计并出具交割审计报告。过渡期间损益的确定以交割审计报告为准。
过渡期损益. 根据本次交易相关安排,自评估基准日(2021年4月30日)至全部投资方首期增资和股权转让款到账日(或交易凭证出具日,二者孰晚)标的公司的期间损益由北方稀土享有和承担。 自全部投资方首期增资和股权转让款到账日(或交易凭证出具日,二者孰晚)至工商登记变更完成之日,各方按实缴比例享有标的公司损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不属于上市公司的关联方。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重组交易不属于向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购买资产,且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因此,本次交易不属于《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情形,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标的包钢节能34.00%股权合计价格为46,790.64万元。根据上市公司2020年审计报告及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包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截至2021 年4 月30 日净资产专项审计报告》(致同专字( 2021 )第 230C011322号),本次交易将达到《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过渡期损益. 目标股权在资产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完成目标股权转让权属变更登记之日)之间的损益归甲方享有和承担。目标股权交割完成后,由甲方、丙方共同委托审计机构实施目标股权前述期间损益审计。为便于审计,前述过渡期损益审计截止日 为目标股权转让权属变更登记当月月末。
过渡期损益. 评估基准日至股权交割日(指标的股权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期间因实现利润等原因而增加的净资产或因经营亏损等原因而减少的净资产均由甲方享有或承担。
过渡期损益. 评估基准日至股权交割日(指标的股权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期间因实现利润等原因而增加的净资产或因经营亏损等原因而减少的净资产均由甲方享有或承担。 根据现有政策,鲁地金矿所属的“山东省莱州市南吕- 欣木地区金矿勘探探矿权”在未来探转采时需要缴纳权益金,乙方承诺对截至本次股权转让基准日南吕-欣木矿权依据本 次矿权评估报告《山东省莱州市南吕-欣木地区金矿勘探探 矿权评估报告书》(海地人矿评报字〔2021〕第 017 号 总第 2666 号)经评估的资源量所对应的权益金部分由乙方承担, 待鲁地金矿实际缴纳后,乙方在 30 个工作日内予以补足。乙方承担的补足责任以本次股权交易价格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