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锁定期. 双林集团、上海华普、宁海金石和宁海吉盛承诺其通过本次重组获得的上市公司的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届满,在完成《盈利补偿协议》中约定的业绩补偿义务(如有)后方可进行转让或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双林集团进一步承诺,自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将不转让 其在本次交易前持有的上市公司的股份。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双林股份股票 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 价的,双林集团持有双林股份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邬建斌及其一致行动人邬维静、邬晓静承诺: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后 12 个月内,本人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在本次交易前所持有的上市公司的全部股票,如该等股份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增加的股份亦遵照前述的锁定期安排进行锁定,在此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交易对方因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 若中国证监会及/或深交所对于本协议约定的锁定期安排有不同意见,交易对方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意见对本协议约定的锁定期安排进行调整并予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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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锁定期. 双林集团、上海华普、宁海金石和宁海吉盛承诺其通过本次重组获得的上市公司的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万达投资、林宁女士、莘县融智通过本次交易以资产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届满,在完成《盈利补偿协议》中约定的业绩补偿义务(如有)后方可进行转让或上市交易个月内不得转让,但适用法律法规许可转让的除外。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本次交易完成 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万达投资、林宁女士、莘县融智通过本次交易以资 产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在原有锁定期的基础上将自动延长 6 个月。 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交易对方尹香今、马宁通过本次交易以资产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且上市公司 2020 年年报出具之前不得转让。 双林集团进一步承诺,自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除万达投资、林宁女士、莘县融智、尹香今、马宁外,交易对方项下其余各方通过本次交易以资产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将不转让 其在本次交易前持有的上市公司的股份。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双林股份股票 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 价的,双林集团持有双林股份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个月内不得转让,但适用法律法规许可转让的除外。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邬建斌及其一致行动人邬维静、邬晓静承诺: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后 12 个月内,本人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在本次交易前所持有的上市公司的全部股票,如该等股份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增加的股份亦遵照前述的锁定期安排进行锁定,在此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本次交易完成后,交易对方取得的对价股份因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相应增加的股份,也应遵守前述承诺。 交易对方因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 若中国证监会及/或深交所对于本协议约定的锁定期安排有不同意见,交易对方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意见对本协议约定的锁定期安排进行调整并予以执行如果监管规则或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对于上述锁定期安排有其他要求的,交易对方 承诺将按照监管规则或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要求对上述锁定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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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股份锁定期. 双林集团、上海华普、宁海金石和宁海吉盛承诺其通过本次重组获得的上市公司的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中国农化承诺,通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获得的上市公司的新增股份,自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届满,在完成《盈利补偿协议》中约定的业绩补偿义务(如有)后方可进行转让或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双林集团进一步承诺,自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将不转让 其在本次交易前持有的上市公司的股份。本次交易完成后 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也不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但因国有资产重组整合或股权无偿划转导致的上述股份在中国化工及其下属企业内部的转让除外,转让后受让方须在剩余的股份锁定期限内对所取得的股份继续锁定。按照《重组办法》第 48 条的规定,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双林股份股票 连续 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 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 价的,双林集团持有双林股份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 于发行价的,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个月。股份锁定期届满后需按照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邬建斌及其一致行动人邬维静、邬晓静承诺: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后 沙隆达控股承诺,在本次交易前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在本次交易新增股份 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在本次交易前所持有的上市公司的全部股票,如该等股份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增加的股份亦遵照前述的锁定期安排进行锁定,在此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 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也不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但因国 有资产重组整合或股权无偿划转导致的上述股份在中国化工及其下属企业内部 的转让除外,转让后受让方须在剩余的股份锁定期限内对所取得的股份继续锁定。 交易对方因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 若中国证监会及/或深交所对于本协议约定的锁定期安排有不同意见,交易对方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意见对本协议约定的锁定期安排进行调整并予以执行中国农化同意,如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监管部门要求,将对上述锁定期进行调整的,则该等调整应经各方协商一致后方可进行。本次交易完成后在锁定期内,上述交易对方或发行对象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基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获得的上市公司的新增股份所获得的增加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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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股份锁定期. 双林集团、上海华普、宁海金石和宁海吉盛承诺其通过本次重组获得的上市公司的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届满,在完成《盈利补偿协议》中约定的业绩补偿义务(如有)后方可进行转让或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双林集团进一步承诺,自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将不转让 其在本次交易前持有的上市公司的股份。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双林股份股票 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 价的,双林集团持有双林股份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邬建斌及其一致行动人邬维静、邬晓静承诺: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后 12 个月内,本人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在本次交易前所持有的上市公司的全部股票,如该等股份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增加的股份亦遵照前述的锁定期安排进行锁定,在此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个月内,本人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在本次交易前所持有的上市公司的全部股票,如该等股份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增加的股份亦 遵照前述的锁定期安排进行锁定,在此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交易对方因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 若中国证监会及/或深交所对于本协议约定的锁定期安排有不同意见,交易对方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意见对本协议约定的锁定期安排进行调整并予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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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股份锁定期. 双林集团、上海华普、宁海金石和宁海吉盛承诺其通过本次重组获得的上市公司的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万达投资、林宁女士、莘县融智通过本次交易以资产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届满,在完成《盈利补偿协议》中约定的业绩补偿义务(如有)后方可进行转让或上市交易个月内不得转让,但适用法律法规许可转让的除外。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本次交易完成 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万达投资、林宁女士、莘县融智通过本次交易以资 产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在原有锁定期的基础上将自动延长 6 个月。 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交易对方尹香今、马宁通过本次交易以资产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且上市公司 2020 年年报出具之前不得转让。 双林集团进一步承诺,自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除万达投资、林宁女士、莘县融智、尹香今、马宁外,交易对方项下其余各方通过本次交易以资产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将不转让 其在本次交易前持有的上市公司的股份。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双林股份股票 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 价的,双林集团持有双林股份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个月内不得转让,但适用法律法规许可转让的除外。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邬建斌及其一致行动人邬维静、邬晓静承诺: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后 12 个月内,本人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在本次交易前所持有的上市公司的全部股票,如该等股份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增加的股份亦遵照前述的锁定期安排进行锁定,在此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本次交易完成后,交易对方取得的对价股份因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相应增加的股份,也应遵守前述承诺。 交易对方因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 若中国证监会及/或深交所对于本协议约定的锁定期安排有不同意见,交易对方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意见对本协议约定的锁定期安排进行调整并予以执行如果监管规则或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对于上述锁定期安排有其他要求的,交易对方承诺将按照监管规则或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要求对上述锁定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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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