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回购 样本条款

股权回购. (1)标的公司田田圈注册资本人民币85,333.3333万元,其中乙方投资人民币10,000万元,认缴注册资本人民币5,333.3333万元,占标的公司6.25%的股权 (以下简称“标的股权”)。
股权回购. (1)标的公司乡丰农业注册资本人民币8,333.3333万元,其中乙方投资人民币10,000万元,认缴注册资本人民币3,333.3333万元,占标的公司40%的股权 (以下简称“标的股权”)。
股权回购. (1)标的诺禾注册资本人民币9,803.9216万元,其中乙方投资人民币8,000万元,认缴注册资本人民币4,803.9216万元,占标的公司49%的股权(以下简称 “标的股权”)。
股权回购. 如公司 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度三年合计实现净利润未能达到三年合计保证净利润,且广州市执信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未能将其所持有股权全部转让给第三方的情况下,广州市执信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有权要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邱进回购其持有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股权,回购方式包括: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受让股权。 股权回购价格应为广州市执信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出资按年投资收益率 12%计算的收益与投资本金之和。股权回购之前公司已向广州市执信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分配的红利、股权回购之时应分配但未分配的红利,将不在上述回购价格之外另行给予分配。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回购或受让总价款=投资人出资价款数额×(1+n*12%)-公司历年累计向投资人实际支付的股息、红利
股权回购. 1.1 在投资期内,如出现下列重大事项时,甲方有权提前要求乙方 1 回购股份,乙方 2 和乙方 3 承担共同回购甲方股份的连带责任:
股权回购. 1.1 本次增资完成后,如果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则甲方有权选择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出现后要求乙方回购甲方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标的公司股权:
股权回购. 10、在2021年1月1日之后,若甲方仍持有华通机电的股权,甲方有权要求乙 方回购基于本协议约定所获取的全部股权,回购价格另行协商确定,但是不得低于2000.00万元人民币,且不得低于根据实施回购之前华通机电最近一期经审计后的净资产乘以甲方持股比例计算所对应的股权价值。
股权回购. 1、各方同意,在下列情形下,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回购全部或部分标的股权:
股权回购. 1、在甲乙双方办理第一批次目标公司交割过程中,如江苏飞展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发生股权转让和交割无法实现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回购已经完成交割的第一批次全部目标公司股权。第二批次中泗洪永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泗洪县华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泗洪县永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顺利完成股权转让和交割,则第一次批次中满足转让条件的项目,正在回购中的终止回购,《股权转让协议》继续履行;已完成回购的,按原《股权转让协议》条款,重新签订并履行。
股权回购. 1、如果本次增资自首次出资后,乙方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则甲方有权要求创始人购买其股权,并按下述受让价格和支付时间执行: 乙方或丙方严重违反本协议任一承诺事项或出现欺诈等诚信问题(如向甲方提供的财务资料等相关信息存在虚假或重大遗漏情形,或乙方出现帐外销售、虚假销售等,或违反竞业禁止约定,或向经营团队、丙方中的一人和 /或多人控制的关联公司输送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