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金额的确定 样本条款

补偿金额的确定. 每年具体应补偿金额按以下公式计算确定: 当年补偿的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的实际净利润数)÷补偿期限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总和×协商确定的目标公司于评估基准日全部权益价值-已补偿金额 在逐年计算补偿期限内补偿方应补偿金额时,按照上述公式计算的当期补偿金额小于 0 时,按 0 取值,即已经补偿的金额不冲回。
补偿金额的确定. 1、根据渤海信托各年度《专项审核报告》,甲方应向丁方补偿的金额为: 当期应补偿股份数=(截至当期期末渤海信托累积预测净利润数 -渤海信托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数)÷渤海信托补偿期限内各年的预测净利润数总和×拟购买资产交易作价÷丁方 2015 年非公开发行的每股发行价格-累积已补偿股份总数。 当期股份不足补偿的部分,应以现金补偿。其中,丁方 2015 年非公开发行的每股发行价格为丁方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核准批文后,由丁方董事会与 2015 年非公开发行的主承销商根据询价结果协商确定。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协议另有约定的,各年计算的应补偿股份数少于或等于 0 时,按 0 取值,即已经补偿的股份在以后期间不予冲回。
补偿金额的确定. 1、承诺年度补偿现金及股份的确定
补偿金额的确定. 若盈利补偿期间宜和股份实现的净利润低于承诺的净利润总额,则广电集团须就不足部分以现金形式向天威视讯进行补偿。
补偿金额的确定. 1、双方确认,在补偿期间内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由双方共同认可并经乙方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华安保险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报告》。《减值测试报告》的出具时间应不晚于乙方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出具时间,乙方应当在相应年度报告中单独披露华安保险的减值情况。
补偿金额的确定. 根据上市公司指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就标的公司在利润补偿年度内各会计年度盈利实现情况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如果标的公司在利润补偿年度内每个会计年度期末实际净利润数未能达到承诺净利润数,则上市公司应在该年度的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补偿方关于标的公司在该年度实际净利润数(累计数)小于承诺净利润数(累计数)的事实以及应补偿的股份数量,不足部分以现金补偿的方式进行利润补偿。各补偿方在利润补偿年度内各会计年度的具体股份补偿数额和现金补偿金额的计算方式如下: 当期应补偿股份数=(标的公司截至当期期末承诺净利润累计数—标的公司截至当期期末实际净利润累计数)÷标的公司利润补偿年度内各年度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标的资产总价格÷本次资产收购交易的股份发行价格×本次资产收购交易中乙方/丙方拟转让的标的公司股权比例占标的资产比例—乙方/丙方累计已补偿股份数量; 若补偿方在本次资产收购交易中所获得的股份数量不足以补偿时,差额部分由补偿方以现金补偿,具体补偿金额计算方式如下: 当期应补偿现金金额=(标的公司截至当期期末承诺净利润累计数—标的公司截至当期期末实际净利润累计数)÷标的公司利润补偿年度内各年度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标的资产的总价格×本次资产收购交易中乙方/丙方拟转让的标的公司股权比例占标的资产比例—乙方/丙方累计已补偿现金金额—(乙方/丙方累计已补偿股份数量×本次资产收购交易的股份发行价格); 如在利润补偿年度内上市公司有派息、配股、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前述公式中的“本次资产收购交易的股份发 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在计算利润补偿年度内各年度期末的应补偿股份数或应补偿金额时,若应补偿股份数或应补偿金额小于零,则按零取值,已经补偿的股份及金额不冲回。

Related to 补偿金额的确定

  • 中标人确定 采购人授权评标委员会按照评审原则直接确定中标(成交)人。

  •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29,567.72 70,910.92 23,673.97 17,097.03

  • 投资组合报告 1.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投标邀请 联系电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详见第一章

  • 银行账号 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根据供应商选择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投采购包的缴交银行账号(即多个采购包将对应生成多个缴交账号)。供应商应按照所投采购包的投标保证金要求,缴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

  • 施行規則 第 11 条第 1 項第 1 号、同条第 2 項第 9 号】 【施行規則第 47 条第 2 項第 9 号】

  • 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支払方法 クレジットカード、指定口座からの自動引き落としにより支払って頂きます。

  •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 別記様式 2 (用紙A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