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充條款. 一、本契約之附件與本契約具同等效力,廠商均應遵守之。
補充條款. (香港) Hong Kong/GTS/MGT/0065(01/21) Pg 0 of 9 本補充條款適用於貴司在香港於本行開立之帳戶以及貴司在香港使用本行之服務。本補充條款與公司帳戶標準條款(標準條款)同時適用。
補充條款. 本授權同意書未盡事宜,悉依本計畫推行實際需求以及誠信原則補充解釋之。九、
補充條款. 16.9.1 乙方未履行本合約各項義務,經甲方書面通知後仍未改善者,甲方依
補充條款. (1)上級機關因故要求終止合約時,則依其指示辦理,雙方得依契約書協商處理。
補充條款. 證交所與證券商間、證交所與客戶間及借券人與出借人間,相關權利義務悉依本契約定之;本契約未規定者,依證券主管機關有關借貸之函令、證交所「有價證券借貸辦法」及證券主管機關或證交所就有價證券借貸交易相關事項隨時訂定、公告或修正之函令、規章辦理;且均構成因定價、競價交易申報經證交所借券系統撮合成交而成立的借貸契約內容之一部分。
補充條款. 出借人與借券人間相關權利義務悉依本契約定之,本契約未規定者,依證交所「有價證券借貸辦法」、「營業細則」及證交所就有價證券借貸相關事項隨時訂定
補充條款. 本約定書條款如有其他未盡事宜,悉依滙豐之信用卡約定條款及其他相關約定、銀行慣例或有關法令辦理。
補充條款. (一) 契約有效期間內,廠商應將傳真機 24 小時開機,並每天瀏覽『臺北市 立 聯 合 醫 院 供 應 商 入 口 網 頁 』 http :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收取訂貨通知。
補充條款. 二十五、(註記) 乙方於其簽發之支票或以甲方為擔當付款人之本票退票之次日起算三年內,有清償贖回、提存備付、重提付訖或其他涉及票據信用之情事者,得向甲方申請核轉票據交換所依「支票存款戶票信狀況註記須知」辦理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