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样本条款

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经本所核查,发行人已在其《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中明确规定了关联方和关联方关系、关联交易的定义,并明确规定了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关联交易的资金往来限制等事项,且有关议事规则及决策制度已经发行人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通过。
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经核查,发行人控股股东百倍投资、实际控制人张华出具了《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该等承诺系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愿作出,对该等主体具有法律约束力。
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本公司将继续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原则,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对于正常的、不可避免的且有利于公司发展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将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来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 (1) 继续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履行决策程序,确保交易价格公允,并给予充分、及时的披露; (2) 对于正常的、不可避免的且有利于公司发展的关联交易,在实际工作中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确保关联交易价格的公允性、批准程序的合规性,最大程度的保护其他股东利益。 (3) 公司将继续通过加密现有或新开商务航线航班、对包机业务引入招标 机制等措施减少包机包座业务关联交易;通过增加网络、移动互联网直销力度和提高直销比例减少机票销售代理关联交易,直销比例的目标是达到散客销售的 85%以上。
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发行人控股股东银河星源、实际控制人杨森茂、持股 5%以上的股东恒星国际、银江投资已承诺:
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 XXXX XXXX(王元)、上海源盟、上海源黎、宁波九胜已经作出《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1. 在持有上市公司股票期间,本企业/本人将尽量避免、减少与上市公司(包含上市公司子公司,下同)发生关联交易。如因客观情况导致必要的关联交易无法避免的,本企业/本人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内部章程制度的相关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原则,确保交易价格公允,并予以充分、及时地披露; 2. 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上市公司造成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
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避免关联交易及占用公司资金,出具了《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及不占用公司资产的承诺》,承诺: “如本人将不会直接或间接地利用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地位与公司发生显失公允或不平等的关联交易,同时将尽可能地避免及减少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公司能够通过市场与独立第三方之间发生的交易,将由公司与独立第三方进行。对于不能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人将通过《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定的决议程序,并与公司签订相关合同/协议。 同时,特别承诺:本人将严格避免通过任何形式占用公司资金,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取得任何不正当的利益或使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 本承诺为有效之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对由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作出全面、及时和足额的赔偿。”
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经核查,发行人的控股股东美腾资产、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大地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太友分别出具《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承诺函》,承诺将尽可能避免和减少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交易的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
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为规范和减少本次交易完成后三圣特材的关联交易,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郝廷艳、潘先文、杨兴志等 15 名业绩承诺股东已出具《关于规范及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 1、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及其关联方(包括但不限于关联自然人、关联 企业、关联法人,具体范围参照现行有效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确 定)与上市公司、目标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将尽量减少、避免关联交易。在进行 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及三圣特材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交易程 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2、 本人保证不会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亦不会通过任何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利益; 3、 本人将杜绝一切非法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上市公司向本人及其关联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4、 若本人及其关联方违反本承诺函中的义务,本人将无条件赔偿上市公司因此遭受或产生的任何损失或开支。” 本所律师认为,郝廷艳、潘先文、杨兴志等 15 名业绩承诺股东为减少和规范三圣特材、目标公司在本次交易完成后的关联交易已作出书面承诺,该等承诺合法有效。若该等业绩承诺股东严格执行承诺,将不会损害三圣特材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Related to 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 关联交易概述 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了减少关联交易,落实公司整体的发展战略与目标,拟以自有资金收购露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露笑集团”)持有的浙江露笑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露笑光电”)100%股权。露笑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签署股权收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日,公司与露笑集团签署了《股权收购协议》。根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企华评报字 (2020)第 3279 号《资产评估报告》,露笑光电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评估 1、 此事项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 露笑光电解除为露笑集团提供的抵押担保。 本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关联董事鲁永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授权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甲方: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天津小蜜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 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信息披露 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年报及中期报告中披露其持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总额、资产支持证券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和报告期内所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明细。

  • 关联交易制度 为规范集团的关联交易,发行人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定关联交易的定价主要遵循市场价格的原则、规范关联交易行为和关联方考核,并建立了严格的决策程序,确保关联交易在公平、公正、公开的条件下进行,保证公司与各关联方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 关联交易情况 (1)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不含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 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发行人的主要关联方

  • 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价格,由双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在参照市场价格的基础上,经双方平等协商确定。

  • 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歌尔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马太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潍坊路加精工有限公司拟与关联方青岛北航智能创新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北航研究院”)、青岛歌尔长光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长光研究院”)及北京古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古点科技”)共同投资 1,000 万元设立青岛虚拟现实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虚拟现实研究院”)。具体持股及出资情况请参照本公告“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青岛北航研究院及青岛长光研究院分别为公司控股股东歌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歌尔集团”)具有重大影响的联营企业,北京古点科技为歌尔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关于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 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将通过兴业银行或销售机构的信息披露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兴业银行或销售机构的营业网点、门户网站、电子销售渠道等)进行。具体信息披露条款以《产品说明书》中“信息披露”约定为准。

  • 信息披露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保证公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公司设立了信息披露负责人,并建立了相应的程序进行信息的收集、组织、审核和发布工作,以此加强对信息的审查核对,使所公布的信息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加强对信息披露的检查和评价,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