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借貸 样本条款

證券借貸. 子基金可從事證券借貸。從事證券借貸的子基金將被涉及任何證券借貸合約的對手的信用風險。子基金的投資可能會借給對手一段時間。對手違約而抵押品的價值又低於借出的證券的價值就會導致有關子基金價值降低。本公司有意確保借出的所有證券都有足夠的抵押,但是,如果任何借出的證券沒有足夠的抵押(例如,由於由支付延遲而發生的時間上的問題),有關子基金將相應涉及有任何證券借貸合約的對手的信用風險。 本公司現時不從事任何證券借貸交易,而在本公司開始從事此類交易前,本售股章程將於適當時候作出修訂。
證券借貸. 27.1 耀才證券獲准僅根據由聯交所頒發的《證券借貸規例》或結算規則(視情況而定)借貸證券。倘若借取的證券與香港的股票有關,耀才證券必須同時根據適用的法律,特別是香港法例第 117 章《印花稅條例》和相關的《印花稅署釋義及執行指引》借貸證券。
證券借貸. 聯交所公佈,允許為 (a) 有擔保的賣空以及 (b) 滿足交易前檢查要求的目的對相關滬深港通市場指定的合資格滬深港通證券進行證券借貸。對合資格滬深港通證券進行的證券借貸受限於聯交所和相關滬深港通市場列明的限制,包括但不限於以下: (a) 為有擔保賣空的目的進行證券借貸的,有關協議為期不可超過一個月; (b) 為滿足交易前檢查要求進行證券借貸的,有關協議為期不可超過一日(且不可續期); (c) 借出證券僅限於相關滬深港通市場規定的若干類別人士;以及 (d) 證券借貸行為需要向聯交所提交報告。 相關滬深港通市場將決定一個合資格於進行證券借貸的滬深港通證券名單。特別滬深港通證券不合資格於為有擔保賣空的目的而進行的證券借貸(但合資格於為滿足交易前檢查要求而進行的證券借貸)。我司將須每月向聯交所報告我司進行滬深港通證券借貸活動的詳細情況。這可能包括(除了其他事項外)證券借方、證券貸方、借入/歸還證券數量、尚未償還證券數目、借入/貸出日期的詳細資料。建議投資者參閱聯交所滬深港通規則(當其公佈時)內以及滬深港通法律和滬深港通規則內不時適用的相關條款。
證券借貸. 基金經理可代表子基金進行最多達其資產淨值的50%,預期為其淨資產值的約 20%的證券借貸交易。基金經理能隨時收回借🎧證券。所有證券借貸交易只會在符合子基金最佳利益並且按照有關證券借貸協議的情況下才進行。基金經理可全權酌情隨時終止該等交易。有關安排的詳情,請參閱章程第一部分「投資目標、投資策略、投資限制、借🎧證券及借貸」的「證券融資交易」一節。 作為證券借貸交易的一部分,子基金必須收取現金及/或非現金抵押品(須符合章程第一部分「投資目標、投資策略、投資限制、借🎧證券及借貸」標題為「 抵押品 」的一節中的要求),其價值須最少為所借🎧證券價值(包括利息、股息及其他後續權利)的 100%。抵押品每日按市價估值並由託管人或託管人指定的代理人保管。關於託管人對本公司資產的保管和委任代理人的責任範圍,請參閱章程第一部分「本公司及子基金的管理」的「託管人」一節。 所收取的非現金抵押品不可🎧售、再作投資或質押。所收取的現金抵押品的任何再投資須遵守守則所載之規定。守則要求的資訊將於年度及半年度財務報告以及基金經理網站中披露(視情況而定)。 倘子基金進行證券借貸交易,所有產生的收益在扣除直接及間接開支(在適用的法律和監管要求允許的範圍內,作為就該等交易所提供的服務支付合理及正常補償後)應退還予子基金。與證券借貸交易有關的成本須由借用人承擔。
證券借貸. 平衡活動(相關市場收市前的一段短時間)。頻繁的重新平衡活動可能使有關槓桿及反向產品更受市場波動影響和面對較高的流通風險。
證券借貸. 1 證券借貸交易是貸款人將資產擁有權轉移給第三方(借貸人)的合約,第三方就使用借出資產向貸款人支付費用,並同意在交易結束時交回證券。縱使雙方稱為貸款人及借貸人,但資產的實際擁有人被轉移。在一項證券借貸交易下,子基金可作為貸款人或借款人。可進行證券借貸交易的資產類別為證券(債券及股票)。 任何子基金可參與符合下列規則之證券借貸交易(被禁止進行該等活動的貨幣市場子基金除外): (i) 子基金僅可直接或通過由認可結算機構組成的標準化系統或由金融機構組成的借貸系統向交易對手借出證券,而該等金融機構須遵守CSSF 認為與歐盟法律同等嚴謹的監管規則,且須專長於此類交易。 (ii) 任何證券借貸交易的交易對手必須遵守 CSSF 認為與歐盟法律規定同等嚴謹的監管規則。 (iii) 作為任何證券借貸交易的一部分,子基金必須在轉移借出證券之前或同時,在原則上接收由獨立於交易對手的實體發行或擔保的抵押品。在證券借貸交易下接收的抵押品的價值,在合同締結及持續有效時,必須最少等同借出證券總值的 100%。 (i) 由成員國、OECD 成員國或其當地公共機關或超國家機構及社區性、地區性或全球性的組織發行或擔保的債券;及/或 (ii) 由高品質發行人發行或擔保並提供足夠流通性的債券;及/或 (iii) 在歐盟成員國的受監管市場或OECD 成員國的證券交易所上市或買賣,並獲納入為主要指數成分股的股份。 接收的抵押品必須每日進行評價。除非具備適當而保守的扣減率,否則不可接納高價格波幅的資產。 接收的抵押品應在國家、市場和發行人方面有足夠的多元化分散,並就一個指定發行人的總額不應超過子基金資產淨值的
證券借貸. 份 100 交易所買賣衍生品 附件 102 買賣期權的附加條件 香港補充文件 103 新加坡補充文件 112 共享關係補充文件 118
證券借貸. 證券借貸允許客戶(作為證券借出方)向借入方提供指定或未指定期限的證券,並收取佣金。客戶有權隨時收回借出的證券。證券的所有權(包括與此相關的權利)及證券隨附的任何索賠將轉予本行,倘本行向第三方借出該等證券,該等權利及索賠將由本行轉予該第三方。客戶(作為借出方)從本行獲得一份合約權利,可獲得賠償與所借出證券相同類型、數量及質素的證 券。儘管所借出證券的所有權轉予本行並有可能再轉予第三方,但客戶作為借出方,可以就有關證券的資本市場交易所產生的行使權(如認購
證券借貸. 富國證券獲准僅根據由交易所頒發的《證券借貸規例》或結算規則(視情況而定)借貸證券。倘若借取的證券與香港的股票有關,富國證券必頇同時根據適用的法律,特別是香港法例第117章《印花稅條例》和相關的《印花稅署釋義及 執行指引》借貸證券。
證券借貸. 允許為 (a) 有擔保賣空及 (b) 滿足「交易前檢查」規定進行合資格「中華通證券」的證券借貸。「特別中華通證券」並不是合資格為有擔保賣空而進行證券借貸的「中華通證券」(卻是合資格為滿足「交易前檢查」規定而進行證券借貸的「中華通證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