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的限制. (1) 客户应在此确认及同意,基于使用本软件及使用附随于本软件的服务而发生的一切 直接、间接的损害(数据的丢失、服务器停机、业务停滞、第三方的投诉等)及危险,全部仅由客户承担。另,“于使用本软件及使用附随于本软件的服务”包括才望子上海为修正本软件的瑕疵而提供修正程序时客户不适用此修正程序、才望子上海未提供服务或者提供时客户未使用或使用等。
(2) 在任何情况、不法行为、根据合同及其他法律依据的情况下,才望子上海、本软件的供应方、再销售商及各提供信息内容的公司,不向客户及其他第三方就包括营业价值的丧失业务停止、计算机故障引起的损害、其他所有商业损害、损失等的一切直接的、间接的、特殊的、附随性或结果性的损失、损害负责。并且,才望子上海不对第三方的任何投诉负责。
(3) 本合同项下产生的才望子上海及本软件的供应方的责任,以就本软件客户实际支付的金额为上限。
责任的限制. 23.1. 客户确认本公司依据本条款规定的责任免除及限制,倘若无该等责任免除及限制,本公司不会与客户订立协议。
23.2. 受限于本条款适用法律的情况下,嘉里仅对以下因其行为、过失或违约而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并按以下赔偿限额赔偿:
(a) 对货物的损失或损坏,赔偿限额为以下之较低者:
(i) 货物的发票净值;
(ii) 如属货物损坏,该货物的合理维修费用;
(iii) 对于丢失、损坏或不当交付的货物,每公斤(毛重)3美元 ;
(iv) 每个包装或货物单位港币400元;
(v) 如货物无法按包裹/货物单位归类时,,则每立方米或每公吨港币4000元; 或
(vi) 客户就该货物的托运已付或应付的服务费。
(b) 对货物以外其他财产的损失或损坏,赔偿限额为以下之较低者:
(i) 该财产的折旧价值;
(ii) 如属财产损坏,该财产的合理维修价钱; 或
(iii) 客户就该货物的托运已付或应付的服务费。
(c) 对货物交付延误或交付不当,赔偿限额为以下之较低者:
(i) 客户蒙受的实际及直接损失或损害;或
(ii) 客户就延误的、不当交付的货物已付或应付的服务费。
23.3. 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就第23.2(a)至(c)中的一项或多项下的的每一事故赔偿上限为100,000美元。
23.4. 如果货物没有发票价值,赔偿应参考在货物交付至或本应交付至客户或货主的地点及时间时有关货物的价值计算。货物的价值应根据现行市场价格确定,或倘若没有商品交易所价格或现行市场价格,应参考同类及同质量货物的正常价值。
23.5. 倘若海牙规则、海牙维斯比规则、华沙公约、瓜达哈拉哈公约、蒙特利尔公约、CMR、 CIM (COTIF) 、SMGS或RTFR或任何法律致以上公约适用于该服务,则以该等公约内列明以责任上限为准 。 尽管如此,如服务是涉及海路运输前往或离开任何美国港口或领土、或在美国提出的诉讼,则本条款将受限于COGSA内的条文。 倘约 COGSA适用,本公司就货物的赔偿上限为每包裹500美元,或(如货物无法按包裹归类时)则每惯常货运单位500美元。
责任的限制. 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之内,SAP 或其分销商、供应商或关联公司对阁下或任何第三方受到的任何间接的、特殊的 、附带的、后果性的或惩罚性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利润或收入的损失、任何数据的丢失或失真或替代性商品的成本,均不承担不论依据何种责任理论(包括疏忽责任)而产生的任何责任,即使 SAP 已经被告知此类损失的可能性。对于阁下因无论何种原因而蒙受的实际直接损失,SAP 及其供应商所承担的责任,将仅限于阁下为本软件所支付的软件许可费用或阁下为直接造成损失的服务所支付的服务费用。对于第三方产品造成的损失,SAP 概不负责。尽管上述限制有孛任何限制补救的基本目的,但这些限制依然适用 。上述风险的分担已反映在本许可协议项下的收费中。某些州/司法辖区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不允许限制或免除本条中提及的责任,因此上述限制可能对阁下不适用(仅在那些情况下)。
责任的限制. 以下内容将全面替代该节中的条款:除强制性法律另有规定外:
责任的限制. 3.15.1 普通合伙人及其关联人不应被要求返还任何有限合伙人的出资本金,亦不对有限合伙人的收益保底;所有本金返还及经营回报均应源自合伙企业的可用资产。
3.15.2 除非由于故意、重大过失行为,或有明显证据表明其没有履行勤勉尽责义务,普通合伙人及其管理人员不应对因其作为或不作为所导致的合伙企业或任何有限合伙人的损失负责。
责任的限制.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任何情况下,凡与 MTA 或生物材料有关或由其造成的任何一种间接、特殊、附带或后果性损害(无论是在合同、民事侵权、疏忽、严格赔偿责任、法令或其它方面),ATCC 或其捐赠者概不负责,即使 ATCC 已被告知有可能发生此类损害也不例外。在任何情况下,ATCC 对买方承担的累计责任不得超过买方依据本 MTA 和适用的 ATCC 销售订单,在引起索赔的事件发生之日前十二 (12) 个月里所支付的费用。买方同意,即使此处规定的有限补偿未能达到其基本目的,本 MTA 规定的责任限制仍然适用。
责任的限制. 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其关联人不应被要求返还任何有限合伙人的实缴出资额,亦不对有限合伙人的投资收益保底;所有实缴出资额的返还及投资回报均应源自合伙企业的可用资产。
责任的限制. 本合同依据第 12.1 条终止后,除向乙方支付第 14.6 条规定的终止补偿金额外,甲方不应就上述终止或导致上述终止的任何事件向乙方承担任何义务。
责任的限制. 以下内容将全面替代该节中的条款: 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之内,SAP 或其分销商、供应商或关联公司对您或任何第三方受到的任何间接的、特殊的、附带的、后果性的或惩罚性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任何数据的丢失或失真或替代性商品的成本,均不承担不论依据何种责任理论(包括疏忽责任)而产生的任何责任,即使 SAP 已经被告知此类损失的可能性。对于被许可方因任何原因而蒙受的实际直接损失,SAP 及其供应商承担的责任将限于:被许可方为本软件支付的软件 许可费用,或被许可方为直接造成这些损失的服务支付的费用。尽管上述限制有孛任何限制补救的基本目的,但这些限制依然适用。上述风险的分担已反映在本许可协议项下的收费中。被许可方进一步确认:本节中的限制是本协议的必要构成要素,如果缺少此类限制,本协议中规定的定价和其他条款将明显不同。
责任的限制. 本节中将添加以下段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