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保修金的返还 样本条款
质量保修金的返还. 发包人在质量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后14天内,将剩余保修金无息返还承包人。
质量保修金的返还. 发包人在应付款中扣出,在工程竣工保修期满后14天内,将保修金(不计利息)余额退回承包人。在保修期内承包人应按保修内容进行保修,若承包人接到发包人保修通知书在二天内未派人进行修理的,发包人则安排其它公司修理,在保修期内发生的修理费用由承包人负责或由发包人从保修金中扣出。
质量保修金的返还. 在缺陷责任期(24 个月)满后退还。
质量保修金的返还. 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且无质量问题,无息返还质量保修金的100%。因出现质量问题,质量保修期延长的,返还质量保修金的期限同时顺延。
质量保修金的返还. 发包人在缺陷责任期结束后将剩余保修金无息返还承包人。
质量保修金的返还.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且无质量问题,且经工程使用单位或发包人签署质量保修金支付证明后,无息返还质量保修金的100%。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且无质量问题,经工程使用单位或发包人签署质量保修金支付证明后,无息返还质量保修金的80%。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且无质量问题,经工程使用单位或发包人签署质量保修金支付证明后,无息返还质量保修金的20%。 £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且无质量问题,经工程使用单位或发包人签署质量保修金支付证明后,无息返还质量保修金的50%。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且无质量问题,经工程使用单位或发包人签署质量保修金支付证明后,无息返还质量保修金的30%,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五年且无质量问题,经工程使用单位或发包人签署质量保修金支付证明后,无息返还质量保修金的20%。 质量保修期延长的,返还质量保修金的期限同时顺延。
质量保修金的返还. 发包人在质量保修期满后 14 天内,将剩余保修金和利息返还分包人。
质量保修金的返还. 质量保修期期满后,乙方根据保修期内的履约评价及时提🎧申请,甲方将剩余保修金在 14 天内打入乙方提供的账户。
质量保修金的返还. 发包人在缺陷期满后 28 天内,将剩余保修金返还承包人。
质量保修金的返还. 自竣工验收通过交付使用之日起至质量保修期结束,将保修金返还给承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