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保证金百分比. 17.4.1 3 %合同价格,若交工验收时承包人具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定的最高信用等级,发包人给予/%合同价格质量保证金的优 惠 12 保修期 19.7(1) 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2 年
质量保证金百分比. 17.4.1 月支付额的 20% 12 质量保证金限额 17.4.1 1.5%工程结算价
质量保证金百分比. 不适用 16. 17.4.1
质量保证金百分比. 分期支付额的 3%
质量保证金百分比. 月支付额的 20%。 19 17.4.1
质量保证金百分比. 本项目不适用 14 17.4.1
质量保证金百分比. 本项目不适用 21 17.4.1
质量保证金百分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