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保证金限额 样本条款

质量保证金限额. 17.4.1 1.5%合同价 投标人: (全称盖电子章)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名: (签字或电子章)
质量保证金限额. 3%合同价格,若交工验收时承包人具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定的最高信用等级,发包人给予 0 %合同价格质量保证金的优惠。 12
质量保证金限额. 3%签约合同价格。
质量保证金限额. 3 % 合同价格。 若交工验收时承包人具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评定的最高信用等级, 发包人给予 / % 合同价格质量保证金的优惠。质量保证金是否计付利息: □是,利息的计算方式: ☑否 21 17.5.1(1) 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交工付款申请单(包括相关证明材料)的份数: 5 份 22 17.6.1(1) 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包括相关证明材料)的份数: 5 份
质量保证金限额. 1.5%工程结算价。 20 17.5.1 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交工付款申请单(包括相关证明材料)的份数:7 份 21 17.6.1 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包括相关证明材料)的份数:7 份 22 18.2
质量保证金限额. 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 1.5% 22 17.5.1 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交工付款申请单(包括相关证明材料)的份数: 6 份 23 17.6.1 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包括相关证明材料)的份数: 6 份 24 18.6.1 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是否需投入施工期运行:/ 25 19.7 保修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12 个月 26 20.1.1 建设工程设计责任险的保险费率: 0 ‰,已包含在建筑工程一切险中
质量保证金限额. 3%合同价格。质量保证金是否计付利息: □是,利息计算方式: □√否 21 17.5.1(1) 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交工付款申请单(包括相关证明材料)的份数:6 份 22 17.6.1(1) 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包括相关证明材料)的份数:6 份 23 18.2
质量保证金限额. 本项目不适用 15 17.5.1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付款申请单(包括相关证明材料)的份数: 6 份 16 17.6.1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包括相关证明材料)的份数: 6 份 17 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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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扣留质量保证金。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 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 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有) 本采购项目采用“虚拟子账号”形式收退投标保证金,每一个投标人在所投的每一项目下合同包会对应每一家银行自动生成一个账号,称为“虚拟子账号”。在进行投标信息确认后,应通过应标管理-已投标的项目,选择缴纳银行并获取对应不同包的缴纳金额以及虚拟子账号信息,并在开标时间前,通过转账至上述账号中,付款人名称必须为投标单位全称且与投标信息一致。 若出现账号缴纳不一致、缴纳金额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不一致或缴纳时间超过开标时间,将导致保证金缴纳失 败。

  • 合同条款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 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 财务会计制度 第一百四十九条 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 营业利润 一、缔约国一方企业的利润应仅在该缔约国征税,但该企业通过设在缔约国另一方的常设机构在该缔约国另一方进行营业的除外。如果该企业通过设在该缔约国另一方的常设机构在该缔约国另一方进行营业,其利润可以在该缔约国另一方征税,但应仅以属于该常设机构的利润为限。

  • 合同条款及格式 GF-2020-0216

  • 磋商保证金 16.1 本项目是否交纳磋商保证金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 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后,仍应妥善保管基金管理业务资料,并与新任基金管理人或临时基金管理人及时办理基金管理业务的移交手续 基金托管人应给予积极配合,并与新任基金管理人或临时基金管理人核对基金资产总值和净值。

  • 保险合同构成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或其它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投保单等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批单、其它书面协议构成。

  • 财务会计信息 一、发行人财务报告总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