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评定. 13.7.1 发包人应组织承包人进行工程项目划分,并确定单位工程、主要分部工程、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
13.7.2 工程实施过程中,单位工程、主要分部工程、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的项目划分需要调整时,承包人应报发包人确认。
13.7.3 承包人应在单元(工序)工程质量自评合格后,报监理人核定质量等级并签证认可。
13.7.4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自评合格以及监理人抽检后,由监理人组织承包人等单位组成的联合小组,共同检查核定其质量等级并填写签证表。发包人按有关规定完成质量结论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备手续。
13.7.5 承包人应在分部工程质量自评合格后,报监理人复核和发包人认定。发包人负责按有关规定完成分部工程质量结论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备(核定)手续。
13.7.6 承包人应在单位工程质量自评合格后,报监理人复核和发包人认定。发包人负责按有关规定完成单位工程质量结论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定手续。
13.7.7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工程质量等级分为合格和优良,应分别达到约定的标准。
质量评定. 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评定的约定: 合格 。
质量评定. 工程质量等级标准为合格。
质量评定. 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评定的约定: 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相关质量 评定和验收规定执行 。
质量评定. 13.7.1 发包人应组织承包人进行工程项目划分,并确定单位工程、主要分部工程、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
13.7.2 工程实施过程中,单位工程、主要分部工程、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的项目划分需要调整时,承包人应报发包人确认。
13.7.3 承包人应在单元(工序)工程质量自评合格后,报监理人核定质量等级并签证认可。
质量评定. 工程质量评定程序按江苏省《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范》(DB32/T2334-2013)有关规定执 行。
质量评定. 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评定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质量评定. 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评定的约定: 合格 。如现场检查时如原材料、隐蔽工程等项检测时,检验不合格的一次罚款 1000 元。
质量评定. 重要隐蔽分项工程和关键部位分项工程质量评定的约定:分项工程质量符合现行有效的质量验收评定标准要求。承包人应严格遵守发包人为确保本工程质量而颁发的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含工程质量管理办法、不合格工程控制管理办法、工程事故应急和处理预案、工程验收管理办法、工程质量管理考核办法等。
质量评定. 工程质量评定程序按江苏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规程》有关规定执行。